向上級呈報「制裁計劃」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四日,陳啟禮夫婦與帥嶽峰一行三人從桃園機場出發,飛往美國洛杉磯。此時劉宜良正在大陸訪問,直到九月二十四日才返回舊金山。
在台北情報局,汪希苓指示陳虎門將整個「制裁行動計劃」,親自面交國安局長汪敬煦與國家安全會議(以下簡稱國安會)祕書長汪道淵。所以,從頭到尾,情報局的頂頭上司國安局與國安會都是知情的,只是汪希苓實現了他的承諾:如果出事,由他一肩承擔所有責任,絕不往上發展。
陳虎門也親自証實了汪希苓的敘述:
「我親手將執行『制裁行動』的完整計劃書,當面交給汪敬煦局長與汪道淵祕書長。至於他們有沒有再向上呈報給蔣經國總統,我們不知道。不過,我們該做的都做了,絕對不是瞞著上面,自做主張的魯莽行動。」
至此,關於「江南命案」的真相已經愈發清晰。情報局是遵照「大陸工作座談」的決議,要運用幫派分子從事情報工作。因而吸收了竹聯幫分子陳啟禮與帥嶽峰,前往美國執行「制裁」劉宜良的任務。並在執行「制裁」任務之前,也依規定呈報國安局長汪敬煦與國安會祕書長汪道淵。所以,台灣情治界的首長都在事前知情,也沒有表示任何反對的意見。結果在陳啟禮等人順利完成「制裁」任務,返回台灣後,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汪希苓更親自前往國安局,向汪敬煦局長報告「制裁」劉宜良的行動已順利完成,而且陳啟禮等人也都平安回到台灣。
汪希苓還記得汪敬煦在聽完了他的報告後,還應了一聲:
「喔,回來啦!」
臉上看不出有什麼異樣表情。汪希苓對他的長官沒有絲毫戒心或疑心,反而認為汪敬煦應該為情報局有這樣的行動能力,解決了各單位長久以來的心腹大患而感到欣慰。
其實,當陳啟禮一行抵達美國以後,一直沒有展開行動。每天陳虎門都會與陳啟禮以約定好的暗號通電話,知道他們還在準備之中,在美停留的時間已經超過一個月。陳虎門還記得「制裁」完成的當天早上,他向汪希苓報告,陳啟禮那裏還沒有消息。汪希苓感覺是不是他們遇到些困難,所以一直沒有動手。接著就告訴陳虎門:
「如果有困難,就不要勉強,叫他們回來好了。」
陳虎門回到辦公室正準備與陳啟禮通電話,轉達汪希苓的意思,要他們放棄任務返台。
「我正要打電話給陳啟禮,桌上的電話鈴聲響了,傳來陳啟禮的聲音:買賣已成,送上三個禮包。」
陳虎門感慨的說,要是汪先生早一天交代,也許就不會有「江南命案」了。
原來陳啟禮一行到了美國後,為了慎重起見,一方面在尋找適合的竹聯幫在美國的分子參與行動,一方面在做各種準備工作。加上同行的帥嶽峰臨時因家中有事,在九月二十二日就先行返台。幸好另外一位竹聯幫分子吳敦於九月二十日赴美與陳啟禮會合,又召喚了洛杉磯竹聯幫忠堂堂主董桂森參加。如此人員與裝備都齊全後,選定一九八四年美國西部時間十月十五日早上八點半,將劉宜良槍殺於自家住宅一樓的車庫中。一共開了三槍(送了三個禮包),確定斃命後,再盡速脫離現場。
只是汪希苓沒有想到,不過二十一天後,汪敬煦竟然瞞著情報局,發起了「一清專案」,目標就是要先逮捕陳啟禮之後,才可以在全台各地逮捕其他的幫派分子。
祕密發動「一清專案」,立即通知美國聯邦調查局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國安局刻意瞞著情報局,將執行「制裁」劉宜良任務勝利歸來,還以為為國家建了大功的陳啟禮逮捕。
據當年負責執行「一清專案」的台北市警察局長顏世錫的回憶:
「一清專案執行時,我確實奉令,一定要先把陳啟禮逮捕之後,再開始逮捕其他對象。」(請參閱《忠與過》第二八九頁)
而更不可思議的是,國安局在確實逮捕了陳啟禮之後,立即通知美國聯邦調查局東京辦事處,告訴美方:
「我們已捕獲了槍殺劉宜良的凶手陳啟禮。」
這樣整個「江南命案」就此曝光,台灣的最高情治首長親自向美方揭發情報局涉案的事實,汪希苓、胡儀敏、陳虎門三位敢於執行「制裁」劉宜良計劃的台灣優秀情報人員,於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三日被停職,隨即收押,接受調查。從此被迫離開了情報工作的崗位,暫時失去了自由,被自己的情報長官與同僚出賣、拘捕、關押、審問、接受軍法審判、最後坐牢,對視榮譽為自己第一生命的他們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美方調查人員來台訪談與測謊
情報局涉入「江南命案」的消息被美方知道後,台美關係面臨了斷交以後最嚴峻的挑戰。美國要求引渡陳啟禮、吳敦、董桂森(案發前已到菲律賓)等人到美國接受司法審判。被我方以依法不能引渡的理由,拒絕了美方的要求。接著,美方對我施壓,要求允許派遣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與警方人員來台親自審問幾位嫌犯。
政府挺不住美國強大的壓力,終於同意美方調查人員來台審訊陳啟禮與吳敦。一九八五年一月下旬美方人員抵達台北「訪談」陳啟禮與吳敦。也要求見情報局方面的涉案人,但是政府高層官員認為如此將危害國家主權而未同意。
美方並不死心,繼續施壓要求,結果汪敬煦獨排眾議,主張同意美方人員來台對汪希苓、胡儀敏、陳虎門三人進行談話與測謊。
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蔣經國同意美方調查人員來台會見汪等三人。
同年三月八日,美方調查人員再度抵台,由一位司法部副助理部長帶隊,成員包括司法部國內安全部門負責人、聯邦調查局反間諜官員、加州警方人員等一共十人。
從三月十日起,美方調查組對汪等三人訪談了三天,且在第二天使用了測謊器。那是一段難熬的日子,美方調查人員提出許多尖銳問題,三位涉案人雖都有問必答,可是測謊的結果,對汪希苓與胡儀敏的答辭均顯示有諸多隱瞞或彼此事先串供的可能,唯有對陳虎門所說,認為最真實,他只是奉命行事,而非主事者。(請參閱《錢復回憶錄卷二》第四○八~四一○頁,錢復著,天下文化二○○五年出版)
汪希苓以後回憶這一段說:
「美方人員一再向上套(話),套得愈高愈好,特別是想扯到汪敬煦,我後來就拍桌子,要他們不要隨便亂猜。」(請參閱《忠與過》第三二五~三二六頁)
審訊結束,美方調查人員對汪希苓說:
「你沒有對我們講實話!」
汪希苓回答:
「我把我曉得的,告訴你們了。」
現在他坦白的說,那個時候當然不能說實話!
羅織犯案理由
政府為了慎重處理這個涉案層級很高的重案,組織了一個五人小組負責處理,由總統府祕書長沈昌煥擔任召集人,國安會祕書長汪道淵、國防部長宋長志、參謀總長郝柏村、國安局長汪敬煦組成。
當時最困擾這五人小組的問題,就是以怎樣的罪名起訴三位被告。換句話說,汪希苓告訴了五人小組真正要「制裁」劉宜良的原因是不能公開的,必須要找到其他說的過去,又能取信美方與海內外廣大關心「江南命案」民眾的理由才行。
陳虎門說,最早五人小組是朝「私人動機」的方向找理由,想羅織汪先生因有「緋聞」,為劉宜良知道,才決定要除掉他。可是這個非事實的理由,汪夫人堅決反對,認為不可以此編造的「故事」,來汙衊汪希苓,否則將來汪家何以做人?
最後,在一封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一日由一位曾擔任情報局華南站長林郁民寫給另一位情報局老人夏曉華的信中,有提到「劉宜良手上握有汪希苓在美國華盛頓前後十多年許多醜事的材料,將來會有文章寫出來的。」如此給了汪敬煦一個究竟應該如何起訴汪希苓的絕佳理由:「基於私怨」,所以找了竹聯幫制裁了劉宜良。
國防部軍法局就以這樣的理由起訴了汪希苓等三人,汪希苓自然無法接受這樣的指控。但是不能接受還是得面對軍法審判,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國防部軍法局高等審判庭宣判,被告汪希苓假借公務員職務上之機會共同殺人,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胡儀敏、陳虎門兩人幫助殺人,各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五月三十日,國防部軍法局高等覆判庭維持原判,仍以私怨為由,判處汪希苓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在此之前,一九八五年四月九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對於陳啟禮與吳敦均判以無期徒刑。
蔣經國反對民事和解
至於在美國的劉宜良遺孀崔蓉芝要求台灣政府賠償的民事訴訟,當時的駐美代表錢復也力主盡速與崔蓉芝和解,以降低「江南命案」對台美關係不利的影響,他為此專程返台,面見蔣經國報告他的意見。沒有想到蔣經國的答覆是:
「這個案子和解就是私了,會動搖國本的。」(請參閱《錢復回憶錄卷二》第四一九~四二○頁)
因此,錢復奉命民事官司繼續打下去,不准和解。錢復認為是「某大老」(作者認為這位大老指的就是總統府祕書長、素有「外交教父」之稱的沈昌煥)在蔣經國前面的建言所致。其實,蔣經國那時身體健康雖然不好,可是頭腦卻仍然清晰如常。就算這位大老有向蔣經國建言,但是如果蔣經國不以為然,也不會任憑「某大老」的擺布,這點應是可以確定的。換句話說,對「江南命案」,蔣經國不完全認為情報局做錯了,而需要政府道歉賠錢,證諸日後他仍然對關押在牢獄中的汪希苓、胡儀敏、陳虎門特別關照,給予優厚的「坐牢」待遇,還要求為他們辦理特赦來看,蔣經國痛心的是這些對國家盡忠的情報人員,竟然在自己人的鬥爭中,受到不該有的國法制裁。另外,從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一清專案」逮捕陳啟禮,供出是情報局首使執行「制裁」劉宜良的事實後,蔣經國卻遲遲沒有下令立刻查辦汪希苓,反而陷入了長考,對於是否應該追究汪希苓為了國家利益而執行制裁行動的責任,蔣經國顯得頗為猶豫難決。
在此期間,當他知道「全國治安會報」竟然沒有邀請情報局長參加,以致國安局發動「一清專案」,情報局長卻毫不知情,蔣經國為此特別下令應邀請情報局長參加「全國治安會報」,汪希苓還因此以「待罪之身」,參加過一次「全國治安會報」。
不過基於事實的考量,自然還要顧及美國強大的壓力,一直拖了兩個月之後,蔣經國才下定決心,於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下令將汪希苓等三位情報局官員停職接受調查。
從以上這些異乎尋常的做法來看,這應該是蔣經國心中對「江南命案」真正的想法,他不能說出來,他只能以行動來補償對汪希苓的虧欠!
本文節錄自:《破局:揭祕!蔣經國晚年權力佈局改變的內幕》一書,吳建國著,時報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