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下旬,為了規劃三天6個位於不同鄉鎮受訪者的南下採訪,首次打電話到租車公司的客服專線,詢問租車相關訊息。
女性客服人員在電話另一端熱情推銷,「現在我們都是採上網租車制,如果出發五天前能在網路下訂,能夠享有最多的優惠。」聽到這裡,扳起手指一算,不就是今天,掛斷電話後,沒有太多猶豫,立刻上網租了一輛車。
隔天一早,接到四天後即將見面的受訪者電話,原本建議我租車方便行動的他,熱心地安排了三天的接駁交通,「可是我已經上網租好車,還刷卡付完錢了,」他好心提醒我,「你路不熟,租車不會比較方便,反正還有四天,打電話去退掉就好。」
心想,也是。拿起電話,又撥了租車公司的客服專線,沒想到,退租沒問題,但因為距離租車日不到五天,必須被扣10%的服務費500元,「我尚未使用到你們的產品,而且四天前就退訂,竟然就得付500元?」我不解地問。
客服人員理直氣壯地回答,「這是公司規定,因為我們要調派車輛,而且刷卡也要付給銀行手續費,」我完全認同企業接了訂單,為了提供客人更優質的服務,必須有人負責先前作業,甚至排擠掉其他客人的訂單,但實在想不透,距離租車日五天內解約,就得付500元,難不成他們租給我的車,得從墾丁或基隆大老遠調來嗎?又是哪一家銀行,向他們收取如此昂貴的手續費?更何況那天是平日,用車的需求量根本沒那麼高?
「那我可不可以把租車日延後?」腦中閃過一個念頭,試著與客服人員商量。對方似乎看穿我的心思,冷冷地回應,「可以延後,但就不能退租了。」不死心的我再問,「我是第一次退租,難道非得付那500元不可,沒有任何轉寰的餘地嗎?」客服人員再次重申,「不好意思,這是公司規定,」他停了一下,繼續往下說,「如果每個人都跟妳一樣,訂了又退,會增加我們很多不必要的成本。」
雖然我情非得已,但他說的的確是事實,是我違約在先,好像也沒有資格請他減免那500元,但不過才一天時間,平白無故就損失了500元,不知怎麼著,心裡就是不大舒坦。深吸了一口氣,平靜地告訴他,「我會付這500元,但說實話,我付得很不甘願,而且我以後再也不敢上網租車了,因為我怕有萬一。」
那就自認倒楣吧,我想。後來才發現,周遭像我一樣倒楣的人,其實不少。一位受訪者告訴我,有一次付了1萬元訂金,參加5萬元團費的國外旅遊,但臨行前一個星期,卻因為生了重病無法成行,訂金被全額沒收,他打了電話和旅行社商量,對方硬是不肯退,重病的他沒力氣和旅行社據理力爭,只能作罷;另一位朋友也說,不久前她和男友計劃搭廉航到國外旅行,不料男友的奶奶過世,逼不得已只能取消行程,吵了很久,那家廉航只願意退男友的機票錢,至於同行的朋友,不好意思自己去玩,只好摸摸鼻子認賠。
以企業的角度思考,這是消費者必須承擔的風險,不能全都要求企業承擔,而且收取訂金和手續費,也在法律的保障範圍之內,誰叫那位受訪者平時不好好照顧身體,以至於行前突然生病?誰叫朋友男友的奶奶要剛好在他們出發前過世?誰叫我的受訪者要雞婆幫我打理好三天所有的交通接駁,卻又不早一點告訴我?
幾天前碰到永慶房仲集團總經理廖本勝,聽完我的經歷,他笑著告訴我一個20多年前的故事。
當時他還是台北大安店店長,負責店面現場營運,有一年中秋節為了帶客人看一間內湖的房子,忙了一整天沒休假,好不容易客人終於下了決定,當場付了5萬元訂金,一整天的疲累,也在那一瞬間轉化為興奮之情。
然而,就在他趕到晚上同事說好的聚會場合前,卻接到一通電話,原來是剛才那位付訂金的客人,「不好意思,我仔細考慮了一下,還是決定不買那間房子。」
這句話對廖本勝簡直是晴天霹靂,等於一整天的努力都付之一炬,以當時房仲業的慣例,他有理由可以直接沒收那筆5萬元訂金,分一半給屋主之後,還有2萬5可當成他假日工作的加班費。
但當下他回想起白天和客人的互動,以及電話那頭焦慮的語氣,深刻感受到對方應該是在尚未和家人商量好的情況下倉促做的決定,他念頭一轉,既然客人已經反悔,他又還沒把訂金交給屋主,於是飯也不吃了,踩下腳下的油門,手上的方向盤一打,在下一個路口迴轉,把5萬元訂金分文不少地奉還給客人。
就連客人也沒想到,能夠再拿回那5萬元訂金,他滿臉感動地告訴廖本勝,不是那間房子不好或是太貴,而是自己的資金調度有點壓力,「我會介紹朋友來買。」廖本勝聽完,也沒把這些話放在心上,直要他寬心別介意。
隔天,廖本勝果真接到一位自稱是那位客人的友人打給他,指定要看那間內湖的房子,「我朋友告訴我,這間房子不錯,但你的服務更好,」就這樣,當天廖本勝帶客戶友人看完房子之後,沒有第二句話,立刻成交。
「原來這樣能夠獲得客人更深的信賴,」事後廖本勝如此深刻體認。從那時起,他不斷和內部同事溝通,形成在訂金尚未交給屋主之前,只要客人有一點反悔,就全數退還訂金的共識,也在房仲業成為創舉。
問他難道不怕因此寵壞客人,下訂後立即要求退款,造成公司營運上無謂的麻煩和困擾嗎?
廖本勝坦言,不管經紀人帶看,或是辦理退訂手續,難免產生一些有形無形的成本支出,但實際上,這樣的案例少之又少,他印象裡,每個月上千位付訂金的客人中,只有兩、三位退訂,況且成本也不高,不至影響到營運,「很少會有人故意來找這種麻煩,退訂者一定有他們不得已的苦衷,」廖本勝始終相信。
對廖本勝而言,房屋交易是一種高總價的交易,必須是在客人充分深思熟慮之後,才下的判斷和決定,「買房子是一件快樂的事,如果一開始就後悔,那就不圓滿了。」
任何一筆交易都一樣,只要事前做好告知,企業絕對可以視營運成本需求,在客人下訂卻又反悔時,酌收部分手續費或沒收訂金,只不過,這是一種選擇,端看企業想要賺這筆訂金或手續費,還是一位有價值的客人。如果偶爾也能夠站在客人的角度思考,體諒一下他們情非得已的心境,相信他們絕對會死心塌地的跟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