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是公務員特考當中,缺額穩定、薪資較優的專業考試之一,尤以法律系人才最為吃香。不過,並不代表非法律系人毫無機會可言,由於與司法事務相關的工作職缺遍及各種領域,因此並非一定要具備法律相關背景才能夠應考。
除三等的司法官特考必須具備大學法律相關科系學歷(含法律、政治、行政系所),或曾修習含民法、刑法在內相關法律課程達六學分以上的條件外,其餘非法律系都可以報考。
建議一般民眾可報考四等及五等的司法特考,因為考試科目與高普考一般行政類科差異不大,而且缺額較多,每年必招考。尤其是五等的庭務、錄事考試科目少,只需要考國文、公民與英文、訴訟法概要,法學大意或法院組織法四科,而且全部都採選擇題測驗,困難度最低。
考科的多寡與考題的困難與否固然重要,如果沒有員額或職缺稀少,考生也是平白浪費準備的力氣,所以保成學儒文教機構經理朱孝敏推薦一般生較適合去報考四等的書記官、法警、監所管理員以及執達官,這些職務的缺額也相對穩定。
對於法律系學生而言,畢業的三大途徑不是報考研究所,就是準備法官與律師考試,「所以,只要是法律人不熱中的,都適合一般生報考,」三民補習班專任講師韓森說,先考別人不要考的,考進去後,再想辦法報考其他的司法職缺,也是達到目標的方法之一。
例如,考上四等的書記官後,任職滿三年後,就可以報考三等法官特考;任職滿四年後,可以考律師,「擁有三、四年法院的實務經驗後,不少考生都能如願考上法官或律師,」朱孝敏說,四等書記官是進可攻、退可守的職缺。
由於法律案件日益複雜,為提升法官辦案的品質,從民國100年起,司法官的特考額外增加了口試,筆試則是採二試制,第一試的錄取標準為全程到考人數的33%,第二次筆試錄取標準依需用名額加成10%進入第三試的口試,口試結束後,再依應考人總成績排序,以需用名額擇優錄取。
其實,考生不只在乎考試的難易度以及錄取率的高低,薪資也是關心的重點之一。相較於高普考,司法特考的薪酬更為優渥,三等法官、檢察事務官,月薪分別為9萬與7.5萬以上,而四等書記官與法警月薪也分別有5萬、4.5萬元的水準,但是同樣是三、四等的高普考職缺,月薪卻只有4萬4850、3萬5200元,二者差距不小,同樣是四等的職缺,普考的薪資也比司法特考少了1萬4800元至9800元。
對於有心想報考司法特考的人,到底該如何準備呢?由於法律專業科目多,對非法律系考生是一大考驗,光是背誦法條、瞭解應用就要花不少時間消化,至少要有兩年以上抗戰的心理準備,平均都要有兩次以上的考試歷練,才有機會上榜。
專攻司法特考的朱孝敏建議,考生可以依據不同的司法特考而有不同的準備方法。例如司法三等與四等的考試,由於考科多為申論題型,考生最好具備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尤其是司法的三等考試,命題老師多半會出實務見解與文章學說中的爭議之處等題目,考生必須瞭解各方的學說外,還要有自己的見解,如此才能贏得高分。
其中,司法官的專業考科,可以朝最新釋字、實務見解補充、最新文章解析以及歷屆考古題來準備,而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則是案例與實務並重。
至於司法四等考試多半是非法律系本科生角逐的職缺,所以觀念的案例題就會比實務的題型多上不少,考生一定要有正確的法學觀念。最基礎的錄事、庭務員五等考試也是最簡單的考試,考科全部都是選擇題,應考者必須記誦各種時效規定與法條細則,由於分數差距不大,比起三等、四等的申論題考試,更需要花時間熟讀。
三年前,歷史系畢業的陳景芳(化名)對前途茫茫然,在偶然的機會下,決定報考四等書記官,竟然花了一年的時間就上榜了。她的心得是,絕對不能以「沒學過法律」為藉口,正因為沒有優勢,反而要花更多心力準備。而讀書計畫最重要,要按部就班,不能自亂陣腳,每一科都要確實準備,透過不斷熟記與練習,才有機會上榜。
一天工作12.8小時,你願意?
百官網協理王元賢特別提醒考生,國家考試與大學聯考不同,不要以為曾經考過聯考,就能適應國考,建議報考8月司法特考的考生最好能累積多一點實戰的臨場經驗,以提高錄取的機會。 例如可採一魚多吃方式,除8月的司法特考,可同時報考3月的警察特考、7月的一般行政、法律政風高普考,以及9月調查局特考、12月的地方一般行政與法制、地政特考。甚至連國營事業的法務、地政考試都可以嘗試。
「透過經驗的累積,讓考試更得心應手,」王元賢說。 儘管司法特考的薪資報酬比一般公務員高,卻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例如人人稱羨的法官,工作壓力就非外人所能想像。
司法院曾於2006年10月委託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司法院法官工作時數調查研究報告」顯示,法官平均每週工作時數約58.9小時,以每週5個「工作日」計算,平均每日工作11.8小時,若是再扣掉公私假時數,每個上班日平均工時長達12.8小時,是法定工時的1.6倍,加班已經成為法官的生活常態。
其實,只要台灣人愛興訟的習性不改,法官的工作量只會增加不會減少。三民補習班專任導師韓森就提醒考生,司法體系枯燥乏味,需要耐心與細心,雖然法警、執行員的工作相對穩當,卻很難有具體的成就感。至於法官手執判人生死的大權,比較適合理智、冷靜型與高抗壓性的人。
對於有心要往司法體系邁進的人,在應考前,不妨先評估自己的適合度,才能在金榜題名後的職場生涯中發揮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