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台北市社會局38歲女社工江羿潔,離職後被社會局發現帳目異常,揭發她侵占5位受監護宣告長者存款,總金額高達1200萬元,北檢本月21日前往江女住處搜索,竟發現香奈兒、愛馬仕等大量的精品名牌包。對此,衛福部社工司司長楊雅嵐指出,此案仍在審理過程,中央無法直接廢除其社工師證書,已發函台北市政府要求啟動行政調查,調查結果完備後移付懲戒。
楊雅嵐說,依「社工師」法第7條,社工師如因業務相關之故意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依法得廢止其證書及執業執照,且社工師遭撤照之後,無法再考照,此外,若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經行政調查,認定當事人有業務重大過失或不正當行為,違反社工師倫理守則,也可依「社工師法」第17條規定移付懲戒,經懲戒委員會討論後,最重可廢止社工師證書。
本案目前仍在司法程序,由檢察機關偵辦中,中央無法直接廢除其證書及執業執照,為此,楊雅嵐指出,衛福部已函請台北市政府速就本案進行行政調查,並依調查結果及相關法令辦理後續處置,將持續掌握地方主管機關調查及處理進度。另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衛福部設有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公告受懲戒及性別事件,提供社會福利機關及用人單位查詢,防範其再度擔任社工。
外界關注,老福社工經手大量金錢,是否訂有相關規範?對此,衛福部社家署署長周道君指出,依「老人福利法」及民法規定,在無家屬及其他適合人員可協助管理其財產情況下,經監護宣告程序後,可由法院指定地方政府,或包含社工在內的第三方專業人員等,為長輩管理財產,將與台北市就本案討論,如調查結果發現本次財產管理疏失,涉及現行法律不足,將設法補強。
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指出,社工處理監護宣告長者財產,是依據財產信託制度及相關標準作業流程,不解為何本案社工督導竟能上下其手;有些社福單位,將長者印章、存摺分別留存在承辦人、監察人處,也有單位將印章及存摺全數放在單位會計人員手上,如有需要用錢時,再由承辦人以公文方式申請,但也有承辦人疏於管理,直接將印鑑放在主責社工身上,亂象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