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經濟是指納稅人不依法繳稅,然而,台灣的地下經濟規模占GDP的比重約為25%,換句話說,每4塊錢就有1塊錢未繳稅,欲解決地下經濟的有效方法之一,是提高電子支付;根據國外經驗,電子支付使用率愈高的市場,地下經濟的比重相對較低。台灣的現狀有可能因為電子支付改變嗎?
電子支付消費主要包括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電子支付平台及跨行代收,觀察台灣境內電子支付消費金額,2019年疫情前只有4.93兆元,2023年已來到7.21兆元,以民間消費總額11.3兆元估算,非現金支付消費比重已超過50%,達到64%。台灣的非現金支付消費比重雖提升,但相較於南韓和中國在2021年即達8成以上,仍有一段距離。
月營收20萬元以下店家是指標
至於影響地下經濟的一個重要關鍵因素,在於將近80萬家的小規模營業人,這還是有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有案的小規模營業家數,實際戶數估計要比80萬還要多。
台灣小規模營業人的認定,是根據財政部75年7月12日台財稅第7526254 號函,依據該函主旨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台幣 20 萬元。
換句話說,小規模營業人的定義,是指每月營收低於20萬元的店家,再根據現行營業稅法第13條規定,除了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承銷人,以及銷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稅稅率為千分之一,其餘行業小規模營業人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目前台灣小規模營業人,依規定銷售商品或勞務,要開立公司收據,如果小規模營業人每月營業額高於營業稅的起徵點,每個月的銷售貨物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超過4萬元就必須繳納營業稅。不過,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其中,沒有向國稅局申請普通收據改開立統一發票的為數不少。
由於稅捐稽徵機關人力有限,不易查緝店家每月收益是否超過8萬元、實際銷售勞務金額超過4萬元,以及實際營業金額是否超過20萬元,造成合法繳納營業稅以及開立統一發票的店家在租稅上出現不公平。
目前除了夜市或少部分商店可接受手機掃碼行動支付,為了降低地下經濟逃稅情形,台灣或許可以參考中國大陸多年前全面實施手機線上支付的做法,擴大要求國內所有小規模營業人盡量使用行動支付,讓消費者用手機行動支付掃碼消費。
多年前,中國各地小區隨處可見許多攤販老闆把塑膠布往地上一鋪,上面擺放著番茄、玉米、各類青菜、黃豆芽、豆腐等,買家挑選好要買的東西後,只要拿出手機往地上的二維碼掃一掃便完成付款,雙方既不用收付鈔票也不需差額找零,對買賣雙方來說非常便捷。這種透過掃碼完成消費的線上付款模式,讓小規模營業單位的逐筆銷售資訊無所遁形,應繳納國庫的稅金,一塊錢也跑不掉。
另方面,小規模營業單位銷售的商品,財政部採取一般商品銷售做法,納入加值型營業稅5%課稅體系,並且由納稅人所在地區稅捐機關做稅額試算,將來一旦全面實施線上支付,也不一定要請會計師或記帳士幫忙申報,因為手機掃碼支付,國稅局可由線上掌握交易資訊,避免長久以來地下經濟造成的稅基侵蝕缺口。
稅制結構重新檢視是重要關鍵
近年,由於新興科技資產與虛擬金融商品興起,對不同稅目的既有稅收造成一定程度影響,現在許多新興科技公司發給員工的薪資,很多是三成發現金、三成給點數、三成發比特幣,但是,員工申報所得稅時,通常只會以所領薪資的現金來申報,造成低報所得的情形。
另外,像是娛樂稅,由於人手一機,民眾娛樂方式已經改變,收看電視劇的人大不如前,人們看影音或新聞大多是從手機或電腦觀賞,平台流量如何計稅,資料方面如何精準掌握,以落實合法繳稅的租稅公平機制,也是未來稅改重點。
另外,由於國內近年來少子化與高齡化,在年輕人變少,高齡人口持續增加,國民所得下降的情況下,將會帶來稅收小於支出的財政上行壓力。在現行稅制下,政府如何因應並調整稅制結構,例如老年人口的增加,勞動的人口下降,個人所得稅占總稅收比重是否要調整,是否考慮提高營業稅、貨物稅與關稅等間接稅占總稅收比重,降低個人所得稅的比重,以分散未來總稅收仰賴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尤其,近年因為兩岸地緣政治經濟緊張,導致國防武器設備需求大幅增加,不管是用特別預算編列或普通預算編列,都是龐大的政府公共財政支出,政府的財政韌性與稅制韌性,是否足夠因應以上的少子化、人口高齡化、兩岸地緣政治經濟變化以及新興科技興起所帶來的財政衝擊,並確保租稅水平公平與垂直公平,才是確保財政健全永續性的重中之重。
(專欄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