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遠見會員
免費瀏覽更多專題好文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文章
特輯
訂閱
特色頻道
關於我們
讀者服務部電話:(02)2662-0012
服務時間:週一 ~ 週五 9:00~12:30;13:30~17:00
服務信箱:gvm@cwgv.com.tw
提升競爭力 策略執行力實戰6天班,倒數計時,即刻報名
相關文章
推翻18年前見解!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
通、相姦是否入罪迭有議論,大法官併案審理27件聲請釋憲案,今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示通姦、相姦入刑法違憲,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但書規定也牴觸憲法。 2002年時,大法官針對通、相姦入罪是否違憲作出釋字554號解釋,當時認為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
加好友掌握趨勢
關注FB熱門議題
請登入會員
此為會員限定功能立即登入
今天準備好明天的競爭力!精選國際、產經時事,快速掌握最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