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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芝蘭:理財321,功效三合一

張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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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卉穎

2006-06-01

瀏覽數 3,700+

喻芝蘭:理財321,功效三合一
 

我在理財上有「3:2:1法則」,就是收入的「3份」用在生活支出、「2份」放在投資理財、「1份」用於投資自己。其中,保險的費用就是生活支出的其中一個部分。

保險有「雙十法則」,就是保費應該是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而保障應該是年收入的十倍。3 0世代剛好是最花錢的時候,所以投資保險也要兼顧到這些面向。終身壽險跟定期壽險是必備的,如果還加上房貸的話,定期壽險也要買到跟房貸餘額差不多。

依不同需求作調整

我是29歲才開始買保險的。大學剛畢業當電視節目「八千里路雲和月」的工作人員時,因為常常要出外景,所以都是公司幫我們保很重的意外險。進入金融圈後,因為常去國外開會、上課、出差,風險很高,就買了意外險和定期壽險。

我33歲時開始買生死合險,這算是儲蓄險的一種,用來當退休金。還有因為我有房貸的關係,所以房貸餘額有多少就買多少保障,萬一發生什麼事,我的貸款可以轉由保險公司來負擔。

我將退休的生活分為基本需求和魅力需求(額外的需求),基本需求可能每個月3萬元就夠了,但如果要增加到魅力需求,就需要到5萬元。我用儲蓄險來滿足自己退休後的基本需求;至於魅力需求,就定期定額投資全球股票型基金或新興市場基金,用比較積極的角度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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