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公投確定!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說明審議結果,通過廢除「非核家園」能源政策公投提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也是本屆唯一成案的公投,將於11月28日與九合一大選合併投票。18歲即可投票(但19歲以下不能投選舉票),目前台灣核能發電已歸零超過一年,這次公投的目的就是要不要改變這個現狀?
立法院原本交付鞭刑、交通罰鍰專款用途與廢除非核家園共3項公投案,中選會2026年8月28日審議後,最後只有核電案成案,另兩案決議不予辦理。這也是台灣2018年以來第四次核能相關公投,前三次分別是2018年「以核養綠」、2021年「核四商轉」與2025年「核三重啟」,其中僅「以核養綠」通過。
這次核電公投在投什麼?
2026年11月28日併同九合一舉行的公投,是中選會公告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也是本屆唯一成案的公投。這次公投的正式名稱是「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由立法院提出,俗稱「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或「核電公投」。
這項公投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原先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以確保國民健康、穩定供電、便宜電價,提升國防韌性及支持人工智慧(AI)產業發展?」不過在表決前,國民黨團提案將主文內容修改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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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同意」(贊成票):支持廢除「非核家園」政策,讓政府可以繼續或重啟使用核電。
投「不同意」(反對票):反對廢除「非核家園」政策,維持現行非核方向。
注意:公投問的是「要不要廢除非核家園政策」,公投通過不代表核電立刻重啟,而是代表政府的能源政策方向需要重新調整。
公投通過條件
公民投票法第10條明定,必須以最近一次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來計算公投門檻。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9條,公投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
本屆實際要多少張同意票才過關,須等中選會公告公投投票權人數後才能換算。以2025年核三重啟公投為例,投票權人為2,000萬2,091人,同意票至少要500萬523張才算過關。公民投票法第32條並規範,未能通過的公投案,兩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若公投案通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1項,選舉委員會應在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公投結果,另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6項也寫明,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2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因此公投結果出爐後,權責機關應依照公投結果執行;若是等公投的2年效期一過,權責機關便可以不用依公投結果施行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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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次核能公投結果
台灣過去也曾針對核能政策舉行多次公投。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同意票589萬多票、接近6成,公投通過,並刪除《電業法》中「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的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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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舉行「重啟核四」公投,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未達通過門檻,公投未通過。2025年則舉行「核三重啟」公投,雖然同意票占比約74%,但因同意票未達法定門檻,公投仍未通過。這次重啟核電公投若成案,將成為8年內第4項與核能相關的公投。
「以核養綠」
→ 通過
(但後來政府仍維持2025年非核目標)
「核四商轉」
→ 未通過
「核三延役重啟」
→ 未通過
「廢除非核家園(第22案)」
→ 11月28日投票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辯論
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將於11月28日投票,為使正、反方意見充分表達,11月12日起由無線電視頻道舉辦5場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將由立法院代表正方,行政院或依公民投票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民眾如欲擔任發表會或辯論會代表人,10月15日前依法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並完成報名。
台灣目前核能現況
核三廠最後一部機組於2025年5月17日停機,台灣正式進入非核時代,核能發電量歸零。這也是這次公投的核心問題:台灣在非核能源佔比持續提升的同時,要不要改變「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讓核電重新成為選項?
目前台灣電力主要來源:
- 天然氣:約4至5成
- 再生能源(太陽能、風力等):近3成,持續成長
- 燃煤:約2成
- 核電:0%(2025年5月起)
賴清德國慶演說的伏筆
總統賴清德在10月10日國慶演說中表示「能源政策不能建立在口號上,不為意識形態排除選項」,被多方解讀。
贊成核電方(藍白陣營):歡迎賴清德正視台灣能源現實,要求他進一步帶頭呼籲支持廢除非核家園公投。
行政院立場:依規劃出任公投辯論反方代表,正式立場維持反對廢除非核家園 。
學者分析:演說仍將綠能列為發展重點,可說是對「非核家園」派的安撫,但「不為意識形態排除選項」也為未來使用核電埋下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