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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中信金隔空喊話「加碼」,金管會最新態度一次看

廖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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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雅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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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併」雙龍搶珠戲碼持續上演中。台新金控
「金金併」雙龍搶珠戲碼持續上演中。台新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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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併」雙龍搶珠戲碼持續上演中!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27日法說會先聲奪人發出五大聲明,28日中信金法說會也由金控副董吳一揆和總經理高麗雪親自站上火線以九大聲明回擊,雙方皆竭力展現優勢,向金管會、員工和股東拉票!

一邊是談了20年的親事,也是合意併購對象;一邊是開出條件誘人的聘金,搶公開收購,新光金在台新、中信金的競爭下,最後究竟「花落誰家」?

8月22日,台新金控和新光金控宣布董事會通過合併計畫,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此案更為金融史上首樁金控的合意併購案;然而,中信金半路攔親,董事會不但同步通過對新光金的公開收購決議,8月26日更向金管會遞件,這場合意vs非合意(敵意)的金金併對決,已經演變為財力、智力、法律的攻防戰。

由於適逢法說會旺季,台新金和中信金也不斷隔空交戰喊話,更向金管會和三家金控的股東「拉票」。台新金呼籲金管會要合法合規,重視合意併購者的權益,更喊出五大聲明,表示不排除調高換股比例,會在未來考慮適當時機拉高價格競爭,更希望金管會拉高道德標準,嚴審中信金大股東的適格性。

「若放任敵意併購優先於合意併購,那麼金融秩序的穩定便會受到干擾!」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強調,台灣金融市場歷經一次、二次金改弊案後,就鮮有合併,2018年政府為了鼓勵「金金併」鬆綁,提供「先參股、後洽談」選項,並調整首次投資持股比率從25%下調至10%,惟金管會當時仍重申以合意併購為優先。

「我們的出價,彰顯了新光金的價值!」隔日,在中信金法說會上,中信金副董吳一揆相偕總經理高麗雪親上火線回應,高麗雪一開場便發表九大聲明,其亮點包括:看重併購後帶來的極大效益,將回饋股東報酬,期望雙贏;併購操作皆合法合規,並非惡意式突襲,最後也會經中信金與新光金董事會與股東同意;市場機制下的公平競爭,能真正反映新光金的價值與保障股東權益,並不會影響金融秩序等。

「我們除了看本身價值之外,也把中信金近來營運的綜效,會在銀行保險證券產生的綜效會分給新光金股東,我們有信心可以實現,在收購就會分享。這是14.55定價的基礎來源之一。」高麗雪說。

吳一揆則表示,中信併購經驗豐富,2003年中信銀曾併購萬通銀行、2015年中信金正式合併台灣人壽,均帶來極大綜效,也實質回饋給股東。他強調,尤其是台壽,合併10年來淨值成長5.8倍,由新台幣240億元成長到1645億;獲利能力則自雙方合併前一年虧損18億,到今年上半年總獲利達1173億,有目共睹。

至於金管會最關心的股東及員工權益。吳一揆也回應,出價14.55元,是Morgan Stanley、PWC兩家專業財顧建議,以及內部綜合評估未來將創造的綜效價值,以利潤共享為前提,希望新光金40萬股東感受到誠意,至於員工,當初中信金併購台壽時,率先提出三年全數留用計畫,後來富邦併日盛金也比照跟進。

對於增資實力,吳一揆則強調,當初併台壽承諾主管機關維持300%以上的RBC(資本適足率),十年來一直有做到。「我們一年可賺600億,以中信金銀行占七成,壽險占三成的獲利結構而言,對於股利政策及增資實力,都不會影響中信金的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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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備而來,但中信金高層在法說會仍語帶保守,表示現階段最專注的是先通過金管會審核,不回答假設性問題。高麗雪也指出,尚未接到補件要求,正在等待金管會進一步指示。

吳一揆則說,過往台資銀行在走向亞洲及世界舞台時,規模很難與國際大型銀行比拚,中信金這次參與競爭,就是希望藉由這次機會提高能見度,也對於未來籌資或打國際杯有更多的規模優勢。

他在被媒體詢問到關於「新新併」金金分離及關係人交易損及股東權益的爭議時,也反擊表示,金管會已澄清中信大股東的適格性,外界反而應該更關注新新併目前的爭議,「因為這個對未來新光金有更大的影響。」

在雙龍搶珠的態勢下,新光金無論現在雙方口水戰如何打,關鍵仍在於三方的股東意向,以及金管會最終拍板的准駁。目前,根據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的最新釋疑,對於中信金的公開收購是「核准制」,僅有15天最高時限,金管會將根據四大要項「資本重組」「經營能力」「國際佈局」及「良好社會企業責任」從嚴審查,9月16日外界就會知道結果。

而《遠見》也特別整理出目前雙方的最新說法(見表),供外界參考。

台新金、中信金持續攻防


台新金
中信金
出價條件不排除調高換股比例,考慮適當時機加碼。歡迎對手出價,先專注第一階段,等金管會指示。
合法合規呼籲金管會比照兩年前審核「新新併」標準,勿讓敵意凌駕於合意併購,擾亂市場秩序。強調將合法合規,公開進行。
股東權益為求市場穩定與公益,合意併購較符合台新與新光金股東權益。
規模將創造併購綜效,提前反映分享給新光金股東,金控持續獲利也相信不會損害中信金股東權益。
新光金員工留用承諾三年並維持既有年資。當初此條件為中信金併購台壽首創,條件不會較差。
金融秩序穩定若在合併最後階段容許第三方進行惡意併購來干擾,恐縮小未來市場合意併購的空間。市場機制下的公平競爭能真正保障股東權益,並不會擾亂市場秩序。
質疑對手應對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提高道德標準。台新金和新光金大股東的金金分離才是焦點。
資料整理:《遠見》廖君雅、陳翔霖

金管會七大重點回應

七大重點

金管會看法

15天審核的法源在哪?依金控法第36條,在15天之內作准駁決定(9/16前)。金管會會盡「即時審查」義務。
對同時有合意與非合意合併的看法?對狀況有相當掌握,會確保市場穩健發展與利害關係人權益。對於非合意合併,將從資本重組、經營能力、國際布局能力,社企責任,四大要項審查。
重點關注哪些利害關係人?1. 社會大眾權益:是否影響金融穩定,能否促市場競爭效益。
2. 客戶的權益:客戶利益,確保服務不受影響。
3. 員工權益:確保合併計畫考量到員工權益,就業穩定機會、文化融合以及薪資合理性。
4. 對股東價值影響:合併後公平對待股東,包括資訊透明公開保護股東依法參與決策。
審查條件是否會有一致性?不論合意或非合意,都會對申請一視同仁,以相同標準檢視。而對於案件是否有不同條件,金管會將自行釐清。
是否考量大股東適格性?發動機構為金控公司,與大股東適格性無關,但若出任負責人,則會依法審查。
合意與非合意併購是否有優先性?在法規和公開自由競爭之下,不預設立場,會回歸法律基礎,在合法合規之下尊重市場的機制,若實務與法規有矛盾會行檢討。
對金控公司三合一可能的看法?不論二合一或三合一,金管會皆有推演,不宜對外聲明,會重視市場穩定及健全發展。
資料整理:《遠見》廖君雅、陳翔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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