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2050國際淨零碳排潮流,台灣正大步推動能源轉型,提高再生能源的供給,但推動過程中卻產生許多「綠色衝突」。以光電為例,其在再生能源中的發電占比已於去年升至45.1%,但從光電板在風災後漂浮水面、水庫設置電板等質疑聲浪層出不窮,後續推動面臨挑戰。究其根本原因,一位水利專家懇切表示,是因為台灣多從「供給面」進行思考,若思維不改,能源轉型恐陷入無解的迴圈。到底問題怎麼解?
「我們對於光電政策,有明確的設置目標,但達成目標的具體路徑並不清楚。」長年關注災害風險管理、永續環境評估的成功大學水利系教授王筱雯近期接受《遠見》採訪,她指出,台灣西南沿海地帶當初被劃為大面積地面型光電預定地,純粹是空間圖資套疊的結果。
這些土地雖未被「濕地法」劃入保護範圍,又多為廢曬鹽田等閒置地,但仍具生態敏感性,設置過多的光電板,在地知識與資訊未被納入討論,導致「空間不匹配」,最終使得綠色衝突不斷。她認為,台灣有很好的光電設置目標,不但有企圖心,且有相當的機會成功,但在選址、社會參與方面卻缺乏機制,淪為部會各自協商後,提出土地需求來湊齊發電數字。而水庫設置光電板,就反映了這樣的心態。
水庫型光電板,本來就不是最好解方
經濟部與七大光電協會均強調,水庫型光電板只用清水清洗,沒有環境汙染疑慮,但王筱雯仍建議,與其將水庫列為光電板設置的優先地點,以台灣的狀況來說,或許更適合推動屋頂型光電板。她補充,水庫設置光電板不是不可行,但必須經過充分合理的評估,主要是多數台灣水庫目前已身兼多職。
台灣多數水庫同時肩負供水、防洪、觀光與排沙等任務,若再加入發電功能,恐使運作更為複雜。王筱雯認為,政府若要在水庫設置光電板,必須先檢視每座水庫原有的操作規範,並分析設置光電板後,會對原來的功能產生什麼影響,「這部分必須要說的很清楚,但目前幾座有設置光電板的水庫,我還沒看到比較明確的操作規範。」
另外,7月初丹娜絲風災重創南台,十餘萬片光電板受損,凸顯光電板回收機制的重要性。王筱雯指出,隨著極端氣候頻繁,光電板可能難以撐滿原訂15至20年的壽命,提早因應風險已成社會共識,相關回收機制也在討論中,但進展仍稍慢。
過去台灣在談能源轉型,多以「供給」的角度來看,特別是再生能源相比傳統能源,需要的土地空間更多,因此所謂的「供給」,指的就是土地的供給。但王筱雯強調,能源轉型不單只有供給考量,現今的綠色衝突,都是氣候、土地……等電力以外因素,若只想用供給思維來解決現有的綠色衝突,台灣將陷入無解的迴圈,必須從「全資源」面向來思考。

再生能源建置不積極,2050淨零將嚴重缺電
因此,她率領的成大團隊,近期公布了「電業整合資源規劃指引」,建議台灣未來的電源開發應分四階段,把社會的多樣性需求、地方層級的實際挑戰……等元素包括在內,來對應國際當前減碳目標、能源轉型與台灣電業面臨的挑戰。
在這份指引中,還將再生能源的建置分為「積極」、「不積極」兩種情況,來推算台灣若想在2050年達成淨零目標,是否會面臨缺電危機。結果顯示,在「積極」情境中,全年缺電風險低,甚至還會有電能過剩的情形,需斷開或降低部分機組輸出或其他因應,避免電網過載而損害設備;但在「不積極」情境中,缺電卻高達385小時,缺電總量達4729百萬度(GWh)。
從電源來看,積極、不積極兩種狀況,光電、風電、地熱,這3項電源的發電容量落差最大,不積極的情境,分別較積極的情境少了20GW(百萬瓩)、15GW、3.2GW。
王筱雯說,公布「電業整合資源規劃指引」,是希望提供一個客觀科學的方法論,來支持各方討論,希望化解能源議題的討論,過去因政治立場、意識形態壁壘分明築起的高牆。例如,要建置更多的再生能源,就必須要付出土地、社會溝通的成本;不想要這麼多再生能源,也可以讓火電或其他電力來源的供給增加,但同樣要付出成本代價。這套方法論不預設發展路徑,而是讓社會理解,走這條路或不走這條路,面臨的後果與風險是什麼。
能源轉型沒有零代價,無論是再生能源、火電或核能,都背負環境、社會與經濟的成本。關鍵不在選哪一種能源,而是社會能否誠實面對取捨,建立透明、理性的討論機制,讓每一度電背後的代價,都被看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