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法老王宰制一切,指揮千萬人為他造「金字塔」;羅馬帝國為鞏固政權而大興「神廟」與「宮殿」;中世紀城市建造高聳的「哥德教堂」以頌揚上帝。日本殖民時期蓋「總督府」,後來國民政府與民選各黨的總統,都繼續使用「總統府」,建築即權力思惟不變。經濟起飛後,商業建築也起飛,完成了當時「世界最高的101大樓」。
建築在歷史上象徵著力量:宗教力、政治力、經濟力。當然,建築即權力,而權力屬於極少數人,所以常稱之「金字塔頂端」。
歷史不曾停止,每個人生而平等的權力如何投射?新的社會權力如何成為建築史上新的命題?在建築物上該如何呈現?這麼深刻的問題需要長時間的反省與嘗試。
最近參加遠東建築獎評審看到了兩個值得省思的好例子。所有宗教的建築形式,都具有不可撼動的神聖性,金字塔就必須蓋得像金字塔、教堂就像教堂、清真寺就像清真寺、廟就像廟。姚仁喜建築師設計的法鼓山農禪寺,沒有傳統佛寺的大屋頂、沒有金碧輝煌、也沒有大鐘,只有深具禪意的水、穿透佛經的光。宗教在這裡所呈現的不再是恢弘、崇拜,而是寧靜、天地。
羅東鎮最高的房子應該是政治中心的鎮公所?或經濟動脈的五星飯店?黃聲遠建築師蓋一個超高又超大的棚子,鎮民所有活動都在這裡舉辦。每位民眾都能登上8層樓高的棚頂,站上去,人人都可以享受到中央山脈與台灣海峽的美景。棚頂上,生而平等不分貧富,每人都是「金字塔頂端」。
澎湖小教堂顛覆建築的權力性
我前面講的「建築即權力」,分開來有宗教、政治、經濟、社會,但若各權力結合,會是何等景象?
台灣貧窮時,西方教會捐款救貧也興辦教育,我們深深受惠。在台灣的教堂建築,我們想當然爾接受「教堂」的建築形式,它象徵西方宗教、象徵先進國家、象徵強勢經濟、象徵民主社會,弱勢者通常全盤接受。
我們忽略了一個深層問題:建築是文化的外在表現,建築應能反映許多氣候上、環境上、風俗上的需求。設計教堂時,業主(主教或牧師領袖)與建築師能拋開「建築即權力」的傳統束縛,以當地自然生成的建築樣式來興建教堂?把教堂蓋的像廟宇,這個烏托邦式的夢想應該不容易實現吧?
前些時候有機會到澎湖沙港,一個貧瘠的小港口。我漫步在傳統民居、新造房子、小廟、大廟間,竟然看到一座「有十字架的廟宇」。30多年前,外國神父來沙港建造天主堂時,竟能輕輕放下2000多年來的教堂建築權威,配合當地居民的風俗,以廟宇樣式來設計天主堂。大宗教竟配合小地方。
讓我們一起探索,新世紀、新時代的「建築≠權力」。
(作者為亞洲大學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