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不喜歡穿西裝打領帶,出庭時灑脫地揹個登山袋,頭髮花白、身材微胖、笑口常開的葉大殷,第一眼給人的印象,實在不怎麼像個律師,不會冷冷傲傲的。然而圈內人可不敢小看他和他所屬的寰瀛律師事務所。
幾個喧騰一時,如龍祥和鴻源的破產案、林肯大郡、台鳳及台開案等,都有他的參與,壓力和知名度相伴而來。
「這都不是我想要的,可能是遺傳自父親平和的個性,我其實並不喜歡與人對簿公堂,當事人都知道我一向主張以和為貴,『能夠替人解決糾紛』才是律師這個行業最吸引我之處,」五十二歲的葉大殷氣定神閒地說道。不像一般人喜歡在辦公室放全家福照片,他的辦公桌後放的是一尊半身銅刻雕像,栩栩如生、慈眉善目,與葉大殷有幾分神似,任誰都可嗅出這銅像與辦公室的主人,關係非比尋常。
孺慕情篤 令人動容
「父親已經去世多年,他對我這一生影響深遠,」孺慕之情寫在葉大殷的臉上。
他對父親的追念不只於此,三十多年前父親寫給他的家書,至今仍然完整保存。一張張泛黃皺起的信紙上:有「用功讀書」的期許、有「信誠待人」的諄諄教誨、更有「稻穀今年欠收割」家中經濟拮据的訊息,激勵儆醒著異鄉求學遊子的心……。
父親主張的「誠信」與「平和」到今天都還是葉大殷為人處世與執業的準則。
「我一向堅持先把話說清楚,台灣人做生意喜歡設下陷阱,常見預售屋的買賣條款訂得很模糊,以致日後紛爭不斷,因此我跟當事人都是醜話說在前頭,即使約簽不成案子接不到,我也要求他們以誠信為出發點,不要存有僥倖之心,」他說。
曾經當過法官的葉大殷是業界少數會「訓」當事人的律師。有時訴訟案件進展到一半,才發現自己的當事人不老實,他都會毫不客氣地訓斥一頓說:「你給人家抓去關好了!」一位同業就形容他,「當事人的權益固然全力維護,但他一定會兼顧公平與正義的伸張,不會完全偏袒他的當事人。」
一位與他交手開庭過的律師,對這位法學素養深厚的前輩更是十分的折服,「他當過法官對審判官的心理很清楚,法庭上答辯策略的設計也有他獨到之處,能與這樣的高手過招,即使敗訴,也能學習到難得的經驗。」然而他認為糾紛若是要進到法院才能解決,已是下下策了。
本性純善 以和為貴
自幼在父親溫文儒雅、待人和氣的耳濡目染下,葉大殷的個性也是不與人爭、寬宏大度。他常勸當事人企業經營講求的是效率,打官司曠日費時,能夠息訟止爭、庭外和解是最好不過了。然而打官司常常爭的就是一口氣,心有不甘,這時他就會想法紓解當事人的怨氣,「到底是保護您的『這口氣』重要,還是保護您的『經濟利益』更重要呢?一切以大局為重吧!」
子承父志 入行緣由
當年攻讀台大法律系,父親的期許是一大主因。葉大殷回憶幼年時父親在鄉公所擔任調解委員會的秘書,常提起受訓講課的法官多有學問受人尊敬,辦案的檢察官也好神氣,警察跟在一旁一句收押就可以把壞人關起來,因此小小年紀就對這行業十分嚮往崇拜。
畢業後考上司法官特考金榜題名的這一天,倒是母親的一番話,一輩子刻骨銘心。原來在嘉義大埔的鄉下老家,鄰里間聽到葉大殷考上的好消息,村姑村婦紛紛向正在田裡忙農務的老媽恭喜說,「你真好命,從此要開始享福啦,以後兒子賺的鈔票,用米袋都裝不完喔!」當時鄉下人的觀念裡大都認為法官是貪官。
母親雖然沒有讀什麼書,但是很有骨氣地回答他們說,「不會的,我們家窮日子過慣了,不需要那麼多錢,而且我們是苦過來的人,殷兒一定會幫助那些比我們還窮困的人。」
不敢辜負母親的期望,早年任職民事法官期間,葉大殷自認為「在法界還有一定的評價」。律師界對他的風評也相當不錯,形容他是少數不擺架子不亂訓人,能讓雙方充分陳述的法官,「判決書字句不多但有重點」、「判案公正,很少再提上訴」等。
赴日求學人生轉捩
一九八五年他申請留職停薪兩年到日本拿到了碩士學位,很想再繼續攻讀博士,但向司法院申請延長未獲同意,只好辭職求去。雖然他後來在慶應大學的博士課程都已修完,礙於經濟壓力來不及提出論文,並未取得正式的博士學位,但那段純粹學生式的生活(物質困乏,精神卻很充實),至今仍令他懷念不已。
不過,葉大殷從不後悔走上律師這條路,他知道自己是個酷愛自由不喜歡受拘束的人。當律師可以較隨心選擇案件來接,當法官就沒有這樣的自由,還要時常面對人情關說的考驗。
「他嚮往的是閒雲野鶴般的生活方式,」一位曾與他共事過的律師形容說,「他工作起來十分地打拼,但是離開了辦公室,連助理都很難找到他。」
葉大殷也承認來到寰瀛之前,他的確是喜歡閒閒散散地過日子,經常一個人到無人所識的小咖啡館裡,「看看書,看看人,自由自在地想想事。」
如今已過知命天年的葉大殷,看著事務所裡的年輕律師十分優秀上進,經常向他切磋請益法學知識,身為事務所裡最年長的律師,多少有些「要當好榜樣的壓力」,不得不收起玩心。
有志一同 成就寰瀛
提起寰瀛事務所的成立,葉大殷和另外三位合伙人(古嘉諄、劉志鵬、陳錦隆)都是「與有榮焉」的愉悅神情。
原來四個人都有各自的律師事務所,民國七十九年龍祥地下投資公司出事倒閉,四、五萬名投資人,將近五百億的債權有待善後,猶如一顆定時炸彈,稍一處理不慎,後果不堪設想。法院於是組成破產管理委員會,希望找到能力強、值得信賴的律師務所合作處理這個燙手山芋。然而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案子,明眼人都知道接下來不但費時耗力(開一次投資人大會就是好幾百萬的成本,做分配表、申報書都是上萬份),還會給自己惹上許多麻煩。
果然事後每幫投資人處理一筆產權,就被人怪罪是賤賣財產,七、八年下來弄得幾位合伙人難免訴訟纏身,不過葉大殷一點也不後悔參與這項超級任務,「當年若是沒有這個委員會,任由數萬名投資人自己解決問題,只怕中華民國的法院也會跟著『破產』癱瘓掉了。」
合伙人陳錦隆律師形容他們四個人是一群「無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明知眼前是一攤爛泥巴,依然有千頭萬緒吾往矣的奮戰精神。
寰瀛對外代表人古嘉諄律師(身兼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則指出,當時凝聚他們最強的一個信念,就是每個人都想「為這個社會回饋一份心力」。基於這股共識,四個人在民國八十六年合夥創辦了寰瀛律師事務所。這些年來,事務所提攜後進,熱心公會活動,積極辦刊物宣導法學知識,依然是這股使命感在驅動他們。
順其自然 力行表率
「其實父親在世時很少談什麼人生大道理,小時後要我們認真讀書,長大了要我們認真做事,就是這麼簡單、平常!」葉大殷回憶起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父母親能將子女的溫飽問題解決就已不錯了,那有什麼親子溝通和管教問題,孩子們自會觀察感受父母的言行身教。
如今面對自己的孩子,雖然時代環境大不相同,他的管教方式也是順其自然,「就像父親當年扮演『慈父型』的角色,我也從不打孩子,很少大聲斥責他們,從小訓練他們唸書是要自我負責的,」葉大殷說。
這輩子都在論斷是非、解決利害糾紛的葉大殷,對孩子的期望也很單純,「只要他們過的快樂、健康、不要存有害人之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