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主管聊起與新新人類共事的經驗,總是牢騷滿腹。有的年輕人才剛從學校畢業,參加面試還談不到兩句話,腰間的大哥大就幾度響起,當著主考官的面便毫不迴避地接聽電話。
也有新進人員在教育訓練時,倦容滿面,終於忍不住舉手發言:「能不能別談規範和教條,我只想知道,公司到底提供什麼福利?」
許多企業主憂慮,新新人類的「不易管理」正大大斲傷我們的國家競爭力。這個加給新新人類的「罪名」可重大了,且來聽聽他們的說法。
新新人類,新價值觀
曾經有位負責企業員工關係的朋友,看到公司一群年輕同仁在交誼廳打屁,談到工作中種種不滿,便湊過去問:「那你們期待主管怎麼對你們?」年輕同仁互相對望一會兒,終於有人打破沈默:「只要他能聽我把話說完就心滿意足了。」
聯想起來,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急急回應石化巨擘王永慶「科技業者『膨風』」之舉,以及數年前司迪麥口香糖膾炙人口的廣告:「我有話要說」,職場中的代溝問題,似乎並不是什麼「新新現象」。
曾經有一位敏銳的企業主發現,為數眾多的年輕員工無法與企業行之多年的價值觀融合,要求人力資源部門加強對新新人類的瞭解。於是,人事部門審慎地規畫課程,聘請名師教授「如何與新新人類對話」和「如何瞭解新新人類」,對象是新進公司的年輕員工。
可能有人正大惑不解:不會吧?新新人類如何與新新人類對話,這還需要教嗎?但這卻是真實發生的狀況。
這樣沒有交集的互動,有時真讓人不禁著急了起來。
曾經在某個現場叩應的電視節目裡,討論「政府應否管制網際網路網站」,一位主張政府應立法管制的青壯派民意代表,慷慨激昂地痛陳:「想想看,就算是《花花公子》雜誌在市面販賣,外頭還有個塑膠套包住;電視的成人節目還有鎖碼。但一個色情網站每天有八萬人次上網觀看,八萬人啊!一點設限也沒有,這還了得?」
不知道這段話有沒有引來年輕網路族一陣嘀咕:「這傢伙真『解 high』(high 的反意,意即掃興)!」
為自己量身訂做的互動媒體
許多人對網際網路這個新東西是戒慎恐懼的。它太自由開放了,各種議題、形式皆可以跨越地域、堂皇公諸於世;它太平等了,不斷更新版本的豐富軟體,在網路上免費下載,而且無論資本多寡、學歷高低,都無需向政府申請核准,也可以成為一介經營者。它的威力強大,在美國,網景 (Netscape)、雅虎 (Yahoo!)等網站的訂閱率已經超過《新聞週刊》和《富比士》;在台灣,當各家報社還在為誰是「台灣第一大報」而吵嚷不休時,網路人口已經悄悄增加到上百萬人。
最嚴重的是,網際網路的「飆速」讓既有的管制機制(技術和制度)都望塵莫及。
從許多方面來看,新新人類就像網際網路。他們個人的、無厘頭的、卡通式的豐富創意和喜歡清楚而少的遊戲規則,他們也需要很大的自主空間。新新人類很「精」,喜歡追根究底地問:「為什麼要這麼做?」算計著「投資報酬率」。他們習慣直來直往的表達方式,不管是對頂頭上司還是老爸老媽,統統一視同仁。
這樣的行為模式其來有自,這是一個從小就被期待著「要有自己主張」的世代。
新新人類無法以傳統的管理方式規範也許令人頭痛,但企業卻不得不去面對他們、投資他們,不僅因為他們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更重要的是年輕人擁有知識、技術、創意,超越「舊人類」。正如同目前全世界能從網際網路賺到錢(而不是從股市獲利)的業者屈指可數,企業仍不得不兢兢業業地投資摸索,以免錯失潛在的龐大商機。
如何從網路賺錢,至今仍無可以蓋棺論定的成功典範。但既然要靠一個東西賺錢,就非得瞭解這個東西的本質不可,李維 (Levi’s) 牛仔褲的網站就是其中一例。
多數企業設網站的目的都在於廣告,因此許多公司的網路首頁就是企業簡介或網路購買,與處處可見的單向訊息告知沒什麼不同,這對分秒都要計價的上網人而言,只不過多了一個忍受廣告轟炸的地方,簡直要大呼倒楣,更別提花錢購買。但李維的網站則設計成年輕文化的園地,包含遊戲、娛樂和藝術評論,甚至還與討論直排輪鞋等訴求議題相仿的網站連結,用一種知性與親切的態度和網友打交道,讓網友覺得值得花幾十分鐘與這個品牌為伍。
因為,網際網路並不是單一規格的量產產品,而是一種多元的、深度溝通的、為自己量身訂做的互動媒體。
網路、新世代與未來世界
同樣地,在期待新新人類成為社會或企業前進的力量時,也不能不理解他們,這種互動的必要性是沒有世代差異的。
世世代代都有歹徒,新新人類當然不可能沒有為惡之輩,就如同對他人有所危害的網站也不可能沒有一樣。當年輕的朋友在會議上打諢插科,也許是為了舒緩緊張情緒,正是創意即將產生的前奏;當他們質疑工作方式太沒人性,或許正是公司效率改善的動力來源。
換個角度來思考,一個社會和企業的大價值,如果能被位居少數的年輕人輕易瓦解,這又代表什麼意義?是舊的價值太脆弱?還是舊人類其實未曾堅信這個價值?
對企業而言,若不論內部管理而只在商言商,新新人類和網際網路都是必須認真研究的行銷議題。
不久之前,一群研究所學生集體訂閱了一份影劇八卦雜誌,被問及消費動機時,他們說:「兩百頁的彩色畫刊一年才賣七百多塊錢,扣掉贈送一片熱門偶像歌手的CD,相當三百多元,吃一頓就沒了。而且讀起來不用花腦筋,和朋友打屁有話題,划算啊!」
這種行銷手法,就如同一本幾十、幾百元的電腦書籍、雜誌附贈幾千元的電腦軟體,以及軟體公司嵌入模組式生意模式 (Plug-in Business Model)一樣,有著類似的精神。這個模式的典型實例,是音效軟體業者讓網友免費下載音效程式,再將製作音效的工具程式賣給需要在網站上發出聲音的廠商(例如唱片公司),讓用戶的這端輕鬆取得一個使用工具的知識,或引發某一個議題的興趣,再將創造出來的需求,販賣給製造工具的廠商。
原因無他,年輕人精打細算,要先想盡辦法打動他們的心,還要拐個彎才能賺他們的錢。
如果不曾思考到這種行為模式背後的力量,也許有人會痛斥這種「資本主義的惡質文化」,或是慨嘆年輕人太過膚淺。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創造機會讓社會大眾能夠以較低成本享受產品,不正是企業的價值所在?更進一步想,愈來愈精打細算的,又何只新新人類?
要如何對待新新人類和網際網路?殲滅他們?還是通過瞭解他們廓清未來世界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