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少工廠管理採取按件計酬制,以激勵員工效率。但是「勞基法」規定工時每天8小時,超過就必須給付加班費,也出現部分員工鑽漏洞的空間。
桃園某印刷電路板廠區,採二班制12小時作業,絕大多數作業員工作8小時平均可生產1200片電路板,再加班4小時就可作1800片,但就是有人12小時只做1300片。
用升遷、考核、獎金 鼓勵好員工
「後面那4小時在混啊,就是等著領加班費,這種員工平均10人有2人,」該公司生產計劃處主管指出,頭幾次,部門主管還會關心是不是操作機台有困難、或者機台故障。但總是無法改善。
面對類似這樣A公司加班費的「懶人效應」,企業該怎麼辦?
「有些人是太聰明,想摸魚,這種員工就要嚴格要求;有些人則是能力不夠,就要論調到更適合的工作,」該名主管說,主管還是可用升遷、考核、獎金等方法,鼓勵想法正面、效率高的員工,以免大家有樣學樣。
因應明年全面週休二日,工時減少,加班費會不會大幅增加?這位主管說得坦白,員工加班時數有上限,若有急單,就要增人或委外給協力廠商,的確成本會上升。
另外,公司原本訂有員工對營收貢獻的KPI指標,如果明年工時減少10%,那麼原本員工1小時對營收貢獻是10萬元,就會調高到11萬元。怎麼做到,也是個問題。
但他總結說,好老闆不會在乎加班費,重要的員工有效率、企業有獲利,有獲利,才能回饋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