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乖:
很多事情,都可以閉著眼睛勇往直前,結婚,不是不行,而是不必要。如果你不介意結了又離、離了再結,那麼你要多閃電都無妨。但是我覺得,即使是閃電結婚的人,也希望這是一生中的唯一。
假設大家都希望結婚是白頭到老,那麼閃電結婚,是不是賭的成分居多?你對現在的他認識太少,所以對將來的把握也不可能多。「我已經有了離婚的心理準備。」當成閃電結婚的誓言,是不是比較不自欺欺人些。
「有人認識了十年才結婚,婚姻也不一定保得住。」世界上可以打包票的事,不多。事情不能拿單一事件來舉例。如果上帝那裡有一張婚姻失敗分析表,閃電結婚的失敗率,是不是高得多?
結婚嘛,不就是一張證書而已。但這張證書非同小可,簽了名後,就跟著你一輩子,即使最後離了婚,那個紀錄,還是跟著你。婚姻是人生大事沒錯吧?既然是大事,卻匆忙決定,這麼做到底有什麼好處?除了「衝動」和「賭」,還有更好的解釋嗎?
閃電結婚的人不多。我們連買個麵包都會東挑西撿了,跟誰結婚,怎麼會閃電呢。好了,你問我:「認識多久結婚比較合適?」至少三年。
相處不夠久 臉色難看清
像我,最討厭的一種人格特質,就是不耐煩。但是,熱戀中的人,怎麼會讓你看到「不耐煩」呢?22年前的紐約,我還記得那一天,你爸爸來接我下課,結果我跟同學討論功課忘了時間,當我跳進你爸爸的車裡,已經是40分鐘之後。我滿懷抱歉,他沒有一點不耐煩。這不稀奇,因為當時他正在追我。
好了,昨天,爸爸陪我去買衣服,其實不是買,是店家送的免費購物金要到期,大概就是讓媽媽挑一、兩件衣服的金額吧。頂多15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結果,我耗了一小時。你爸爸,還是跟22年前一模一樣的臉色。臉色,沒有三年的時間,是看不清楚的。人與人的相處,不論是交朋友還是找對象,都需要磨合。這個磨合期,應該放在婚前,而不是婚後。為什麼?因為磨合不成功,容易逃跑,而婚前不會留下紀錄。
那天你問我:「如果一個要離婚,一個不要,怎麼辦?」我說:「那就離不成。」你很驚訝。當然啦,除非對方有某些行為,嚴重威脅到你或孩子的生活或生命。法律有規定,單方面訴請離婚,不是想走就可以走的。還有,很多人是明明自己不幸福,卻抵死也不讓對方幸福。離婚,不見得不好。買錯股票,也要認賠殺出才對吧!
(作者為知名親子教育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