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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忙」與「富閒」

李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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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誠

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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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忙」與「富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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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2006 / 11月號雜誌 2015關鍵報告:你不能不知未來六大趨勢

最近日本與美國等地都有很多人談及「窮忙」的問題,他們所指的「窮忙」不是我們所瞭解的一個人不知道他為什麼而忙,在盲目地亂忙一通的「窮忙」,而是指因為經濟全球化,使全球的企業都面對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為減低他們的經營成本與提升管理的彈性,於是各國的雇主開始啟用大批的臨時性、短期性、部分工時與派遣性的等非典型員工,雖然他們所從事的工作與正規員工沒有多大差別,但是他們的薪資與福利都比正規員工差一大截。因此,有些學者稱此種非典型雇用的員工為「窮忙」,也就是說他們很忙,但仍然是很窮。

不過,在此處所指的「窮忙」,也不是指非典型雇用的員工,他們可以是非典型雇用的員工,也可以是典型正規的員工。我們此處所指的是近年來在台灣所出現工時上一個不公平、「窮忙」與「富閒」的現象。

台灣在1980年是一個薪資高的員工工時長、薪資低的員工工時短的社會,換言之,當時薪資高的員工他們工時較長,而薪資低的員工,則工時較短。比如在1980年,每小時工資率在最高90%以上的員工,他們的平均每小時薪資是316.9元,而他們的平均週工時是52.5小時。而薪資在最低10%的員工,他們的平均時薪是61.8元,他們的平均週工時是49.7小時。

1985後,工時薪資關係反轉

但是此現象在1985年以後開始改變,在1990年時薪資率在最高90%的員工,他們的平均每小時薪資是346.8元,他們的每週工時是47.8小時,而每小時薪資率在最低10%的員工,他們的平均每小時工資是66.6元,平均週工時是51.4小時。

換言之,高薪的員工,工時短;低薪的員工,工時長。到2005年,高薪者的平均每小時薪資是819.8元,而平均週工時只有44.4小時,相反地,低薪者的平均每小時薪資是80.2元,平均週工時51.5小時。

也就是說,在1990年,台灣薪資率在90%的員工,他們平均每小時的薪資是最低薪資員工的5倍,他們的工時是最低薪資員工的92.9%。但是到2005年,兩者的每小時薪資率差距擴大到最高90%薪資是最低薪的10倍多,而最高薪工作者的工時卻是最低薪的86.2%。由此可看出,高薪員工與低薪者的時薪差距愈來愈大,但是他們的工時卻比低薪員工愈來愈少。

其實,「窮忙」與「富閒」的差距,如果是有一個適當的差距,是可以吸引員工向適當的職業、產業與地區移動,它有一個調適人力分配與人力運用的功能。但是,如果此差距太大,則會造成所得分配不均與人力資源分配惡化的情況,其主因是,高薪的員工人力資本高,他們的短工時給他們帶來從事進修與學習的時間,因而人力資本更高,薪資更高,是一個良性的循環。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相反地,低薪資的員工人力資本低,但長工時使他們沒有時間去進修,沒有時間去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因此,陷入了一個低人力資本、低薪資的惡性循環。這也是為什麼在近年來政府雖然提供了很多職業訓練的機會,但參與此類訓練的都是一些學歷較高,薪資較高的員工,而不是低學歷、低人力資本的員工。

因此,政府除了要提供人民大量的職業訓練機會以外,也要在「窮忙」與「富閒」的問題上,擬訂一個適當的政策,近年來,美國、日本與南韓的政府在工時問題上都採取了一些新政策。我國政府在勞基法工時規範上也應該做一些相應的修改。

(作者為中央大學管理學院金鼎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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