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記者問我,我們醫院(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既不是醫學院的附屬醫院,也不是醫學中心,不能授予「教授」之名,且又不施行績效支薪制度,醫師無法衝量來提高個人的收入,這樣會不會找不到「優秀」的醫師到我們醫院服務?我覺得這問題問得很好,不禁回應她:這不表示我們的理念,和台灣的主流價值觀大不相同嗎?
李家同教授曾在《聯合報》投書提及到一所師範學院評鑑,看他們列出的傑出校友都是做大官的人,李教授便感歎:「那些到偏遠地區從事教育的校友,一定被列在失敗的名單」。
我們要的不是如財前之輩(編按:日劇《白色巨塔》的主角財前五郎,一位醫術高超、醫德卻受爭議的醫師),台灣需要的「優秀」醫師,是願意默默照顧病人又樂於教與學的人。
我最怕的,就是經常被媒體吹捧病人量超眾的「名醫」。
在《哈佛醫師之路》書中,作者提到現今世界各國醫療保險制度,都有財務壓力,迫使醫師必須診療更多的病人,他問及負責哈佛醫學院臨床教育的佛萊徹(Dr. Robert Fletcher)教授,在這樣的現實環境下,哈佛醫學院要教育醫學生做好臨床工作,會不會有困難?佛萊徹教授認為當今的臨床工作確實必須追求效率,但是,「……日本所謂的『三分鐘門診』在美國是難以想像的。這麼短的時間內能做什麼?申請檢驗、寫張處方箋、然後再說『請下次再來』嗎?這樣病人不是非得馬上再跑一趟嗎?診療時間太短,病人便不得不多看幾次門診,如此醫師只會更忙碌,無法節省時間。」
我有一位同學,他是新陳代謝科醫師,在美國行醫三十年後,六年前回國到我們醫院服務,不久便與我分享一個經驗。他有位病人曾在一位「名醫」門診看了兩年的病,因為她有這麼長的病史,所以我同學初診,花了一個多小時瞭解病情。那位病人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她看那位名醫兩年門診加起來的時間,還沒有我同學看診一次長。結果,我同學看診兩、三次後,她的病情就被控制下來了。
由上可知,「三分鐘門診」不但無法節省醫師的時間,對病人而言更是不利,不要說病人舟車往返,造成時間、金錢的浪費,還很容易因誤診而延誤病情。就算診斷對了,也可能因醫師對病情瞭解不徹底,使得療效常打折扣。
目前台灣人每年平均看診頻率約十五次,至少是美國人的三倍。看診時間短、頻率高的醫療形態,除了影響醫師的工作效率外,對病人而言,不但醫療品質拙劣,而且也不經濟。
如果社會上勞動人力必須經常請假看病,累積下來對國家生產力造成可觀的衝擊,影響了國家整體的經濟。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台灣的政府與人民,卻對擺在眼前雙輸的局面麻木不仁,無動於衷。(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