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出了兩次國,一次去印度,一次去南非,看到當地動亂情形,頗引發一些感想。
一個社會,均質性(homogeneus)高,便容易穩定,但是除非有外來的衝擊,發展起來或許遲滯些;異質性(heterogeneus)高,易因衝擊而變動,這變動,可能是進步的因素。但若此異質性是本質(intrinsic)的,則這社會就難穩定。所謂異質,依其本質性的高低,可以分為四個層次:種族、宗教、經濟和政治。
不同的異質層次
種族的異質,最難融合,血緣、外型,甚至後天形成的風格、文化(包括文字語言)、價值觀念,隨歷史俱來,不是短期所能改變,尤其直接感覺得到的外表差異,容易引起集體的互斥,像南非的情形便是如此。
其次是宗教。宗教,尤其入世性強的西方宗教,具有本質上的互斥性,愈是具有強烈信仰的宗教,愈不容易達成理性的妥協。宗教的衝突,往往起自基層,很難解決。像愛爾蘭和印度最近的動亂,是典型的例子。不過宗教的歧異,源自後天,不像種族是先天的,比較上說,前者較後者還容易改變,現代智識的普及,也具有沖淡衝突的效果。
再其次是經濟。經濟上的異質,即貧富不均,是歷史上許多動亂的原因,像帝俄,像昔日的中國,這種例子很多。經濟生活關乎每個人,真正到了富者田連仟佰而貧無立錐的地步,當然非常嚴重。但是求富而均,總比更改一個人的膚色、信仰,要容易得多。而且國若能富,雖富而不均,大富與小康之別,亦不致造成不安。不過,經濟的異質往往延伸到教育的異質。一個社會受教育的機會不均等,因而形成某個階層的智識能力特別異於另一階層,也會形成社會的不穩定。
第四個層次是政治,也就是政治結構和政治權力分配的不合理。政治當然是一切問題的核心,但終究只牽連到較少數人,也比較容易藉妥協而取得均衡。特別是假若前面三個層次的異質不解泱,政治上的平等,即使一人一票,完全民主,亦不能解決問題。像南非七五%是黑人,無論教育水準,價值觀念都和只佔一五%的白人差距極大,假若現在就行一人一票,無異要白人心甘情願的把他們在那塊土地上的一切奉獻出去,設身處地的想想,當然也是辦不到的。
建立對大陸關係的共識
這兩次旅行回來,正逢國內一連串的解禁解嚴,看看世界上其他國家,看看我們自己,真是不勝慶幸。若只看台灣本身,我們的社會沒有本質上的異質,政治上的認知,也許有些差距,但是因為社會基本層面的穩定,政治上的演變,本質上也將是穩定的。
但是台灣不是單獨存在,「只有中國間題:沒有台灣間題」;從廣義面講,整個中國民主現代化了,台灣自然沒有間題。但是在目前,這兩個歷史性因素--如種族、文化、宗教等都同質的地區,已經形成政經制度、生活水準甚至意識型態、價值觀念都有相當差距的政治實體。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未來的發展,必要先建立一個與大陸未來關係的共識。
事實上,台灣許多政治問題的根源,都和對大陸關係的認識休戚相關。如前期「遠見」主題的省籍間題,這問題是政治性而非社會性的,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政治資源的分配,另一方面是對大陸關係認識的不同。
政治資源的分配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現在很快的在改變,但是「本土化」不如「人才化」;人才化的結果,自然會本土化。用聯考做例子,站在教育的立場,很多人反對聯考,但它標準明確,大家知道怎樣努力,沒有人有被排斥的感覺,也自然沒有省籍問題。政治上用人當然不像聯考那樣簡單,但是這樣的精神,值得效法。
大陸關係一直是最敏感的問題,國內過去很少談,現在一切走向開放,從長遠看,對大陸建立一個理性的認識,是許多政治革新的基礎。從實際看想,在兩個異質社會的競爭中,對抗所謂統戰,一個開放的社會,可以是堅強的,也可以是脆弱的,假若沒有相當的共識:自然容易被分化。假若有一理性的共識,而這認識是自下而上,孕育而成,就永不會動搖。
在此試提一些個人的看法,作為大家思考未來與大陸關係時的參考。這些看法,並非新猷,我自己說過多次,很多認同台灣本土而又具中國意識的知識份子,也曾有類此的建議。在此我只是將這些認識再作較明確的陳述。
要待別強調,建議一個理念上的認識,並不就是建議一個政策。政治是很實際的,理念是一個未來的指引,途徑即不能脫離權力競爭的現實,一個不在其位的知識份子,可以提出他的理念,但在不明瞭實際情況的情形下,設計建議一定的政策,就是不負責任。
共享主權分擁治權
探討未來台灣與大陸的關係時,應該有兩個基本的立場。
第一:台灣人民的利益。
第二:國家民族的原則。
但政治是現實的,任何政治構想,必須顧到實踐的可能,因此,在不違背上述基本立場的原則下,也必須考慮到客觀的環境,尋找客觀環境允許下的最佳方式。
在當前,一個值得考慮的方式是共享主權,分擁治權。簡言之,「一國兩治」。在一個象徵性的國家主權之下,實行不同制度的兩個地區,各擁有獨立的治權。此治權是完全的,包括自衛權、外交權,和在國際上具有國際人格的政治實體的權利。它僅僅受下述三點的約束,即兩地區相互之間:
(一)不得使用武力。
(二)不得在國際上與第三者聯合,作損害對方的行為。
(三)不得妨礙建設性的交流。
一國兩治的理論基礎是「主權史傳,治權民予」。主權為抽象的國家象徵(註一),治權為具體的政治權力。主權代表歷史的傳承,象徵未來的發展,在當前複雜的國際環境下,應及早確定,在適當的時候,可以考慮由兩個地區共同組成一個不具實際權力的最高機構,以為象徵。
但是主權的統一共享,應以治權的獨立分擁為前提。對於一個能在國際上獨立生存的地區,治理該地區權力的根源來自該地區的人民。因此,除了因為主權的統一延續,要受某些明確規定的限制外,一切由該地區的人民自主自決。
一國兩制與一國兩治
鄧小平於一九八0年提出了他「一國兩制」的構想,迄今為止,這還是中共對「統一」港、台的基本政策。在台灣,因為一向非禮勿視、非禮勿「思」的傳統,除了斥責以外,很少去談。但是在一個開放競爭的社會,要建立民眾對自己前途的信心和立場,對對方的政策也應該先有清楚的認識。
所謂一國兩制,即在一個擁有最高法權的中央政府之下,在不同的地區,實行不同的制度。其實踐的方式,可以香港為例,在「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中有具體的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所謂選舉,目前香港立法局的議員除了委任者外是由選舉團和功能團體間接產生,而中共已公開表示反對直接選舉。
從這個實例來比較「一國兩治」和「一國兩制」,可以看出三點基本的不同:
一、在一國兩制中,主權和政權皆屬中央政府,地區所擁有的部份可以自主的治權,是中央給予的。因此,體制人事之決定--包括是否繼續實行兩制,其最後權力來自中央。在一國兩治中,治權原來就屬於地區的人民,因此,體制人事之決定,完全由該地區的人民自主,另一地區的人民或政府,無干涉之權。
二、在一國兩制中,因為地區擁有的權力,由中央許可賦予,因此,凡是被許可的,都要規定出來(如制定基本法),凡是沒有規定的,就是不許可的。在一國兩治中,權力的根源是地區人民的本身,因此,只有規定的是不許可的,凡是沒有規定的,都是許可的。
三、在一國兩制中,國家有一個主要的制度,這個制度是不變的,在部份地區實行的次制度,其發展不得影響更不得威脅到主制度。在一國兩治中,兩個制度在不同的地區發展,平等競爭,最後由時間和實踐來決定那一個是最適合國家發展的制度。
互補的發展必須兩治
由此可見,除了在不同地區實行不同制度這一點外,在理念上和實際上,一國兩治和一國兩制均有基本的不同。歷史上許多例子,包括現在南非、印度的一些情況,均可證明。凡是兩個異質的地區,要用兩制的方式,作互補的發展,若不能完全的兩治,其結果總是失敗的。
一個國家而有兩制兩治,當然不是常態,是因應實際情況的過渡性構想。其目的是在經過相互的影響和競爭,演繹出一個適合整個中國發展的制度,使中國自然的統一於一制一治下。所以,目前各擁治權的自主自決,一方面要保障各地區人民的福祉,一方面也不能妨礙未來的自然統一。這也是前述三點約束的用意。「不得在國際上與第三者聯合作損害對方的行為」,即在消極防止外來因素利用兩治從中離間取利。「不得妨礙建設性的交流」,即在積極眠除兩地區間因分裂日漸形成的疏離感。
一國兩治是一個理性的構想,這或許確是符合整個中國利益而又實際可行的一條途徑。但是,政治不是純粹的理性,歷史上,若沒有其他因素的阻礙,從來沒有一個政權,自動地放棄消滅另一競爭政權的機會。中共對台灣的政策,先求政治的統一,再逐步求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的統一,若干年來,策略雖有改變,這個目標從來沒有改變過。中共既然具有優勢的有形實力,即使台灣主觀的接受「一國兩治」的觀念,又如何促其實現?
大陸未來一代意識的分歧
我個人的看法,對於所謂「台灣問題」,中共雖有一貫的政策,對於執行這個政策的意圖和優先程序,其領導階層並沒有一致的共識。
尤其大陸上未來一代的領導階層中,「民族意識」、「建國意識」和「體制意識」相對的強弱,將影響他們對於台灣的政策。在今天的大陸,民族意識也許是唯一一個可以一致接受的共識。任何中國大陸的領導者,即使為了保持自己的權位,對於統一這個目標,亦將永不放棄。但是在這個前提下,建國意識(以四個現代化為代表)和體制意識(以四個堅持為代表)的相對強弱,就有務實和保守之別。對於前者,建國的優先度將勝於如何達成最後的統一。
政治革新對台灣安全的貢獻
目前,海峽兩岸事實上早已處於「兩治」的狀態。在最近的未來,大陸上務實和保守勢力此消彼長的不穩定狀態,還將維持一段時期,在此時期間,穩定兩治的力量,不是海峽兩岸實力的絕對對比,而是另外一種相對的差距--破壞兩治所需付出的代價和接受兩治所能得到的利益這兩者間的差距。這個差距愈大,兩治的持續也將愈穩定。
所以,台灣當前的努力,便在如何加大此一差距。一方面,建立事實上的基礎;國防方面,一個有制衡作用的自衛武力;外交方面,一個多方面參與,具有國際人格的獨立政治實體;內政方面,一個反映實情的民主政治體制。
這樣的基礎愈鞏固,破壞這個基礎所要付出的代價便愈大。最近一年來的政治革新,對於台灣安全的貢獻,勝過製成十個原子彈。一個自由化、民主化和國際化的社會,不但加強了內部的穩定,也將使片面的統一愈加困難。
另一方面,為長遠看想,也應考慮胡蘿蔔與棍子(carrot and stick)的戰略。今天大陸上,官僚意識和官僚體系是最大的實際問題。對台灣而言,兩治的實際好處之一,便是它未來的發展可免受這兩者的箝制。對大陸的現代化而言,兩治下的台灣也可以成為體系外借力借鏡的外援。在這點上,對於「建國意識」優先者,是可能有共利的認識的。因此,要使兩治持續穩定,台灣一方面要自己站穩腳步,一方面也要認真考慮;一個分別存在的台灣對整個中國發展不可取代的貢獻。
關於這一點,用對話的方式,可以說得更清楚。民國七十一年,在一次國際天文學會議中,我和與會的大陸學人(其中一位便是現在鼎鼎大名的方勵之,但當時並沒注意)有一次會場外的交談,交談的紀錄曾寫成報告。茲將其中部份摘錄如下:(註二)
問:「既然同是中國人,為什麼台灣不贊成統一,大家為中國的現代化努力?」
答:「當然,我們大家都希望中國加速現代化,但是我個人認為「四個現代化」和「四個堅持」是不能長期並存的。你們若希望「四化」成功,希望「四化」的政策在鄧以後仍可以延續下去,最可恃的「外援」是一個分別存在實行自由經濟制度的台灣。
「你們的黨一直在進行路線鬥爭,過去幾年來,台灣常被鄧小平或明或暗的用來作他現代化的正面教材,鄧過去後,他的接班人缺乏鄧的威望,要維持四化的路線,生機蓬勃的台灣,是最有效的「檢驗真理的實踐證據」,建設優先還是體制優先的路線之爭,在大陸上必然還會繼續一段時間。台灣分別存在,穩定的發展,不但替中華民族保留一線生機,而且永遠是一個對比,一個刺激,對大陸上志切改革者是一個既可以借鏡也可以「借力」的實績。」
存在的權利和保障
問:「即使如此,你們為什麼不同意三通?不讓台灣工業和科技的發展和大陸合作交流,共同為中華民族的未來努力呢?」
答:「每個中國人都願意對中華民族的未來,作正面的貢獻。我相信現代化的努力最後會迫使你們放棄四個堅持,但那也許要等一段時間,在目前兩個制度和平競爭的過渡期,你剛剛說的那些,在合理規畫下,我也相信會對雙方都有正面的利益。一個分別存在實行自由經濟制度的台灣,對整個中國現代化建設的貢獻,遠大於合併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台灣。但合理的規畫一定要有一個先決條件,即分別存在的權利和保障。真正可行的一個國家兩個制度,是各擁治權、平等對等、互相競爭的兩個制度,先做到這點,再談其他吧!」
問:「照你這樣說,各擁治權,還包括外交權和自衛權,邦不就是兩個中國嗎?而且「各自發展」只會愈走愈遠,又怎樣統一呢?」
答:「各自發展之下還有相互影響。兩制兩治這個階段會延續很長一段時間,在這段期間,兩個地區本身和兩個地區之間的關係,不是一成不變的。
第一:各地區自身的制度和其實踐方式,會由於需求而隨時間修正--所以並不需要一百年不變之類的保證。重要的是,改變本身一定要反映這個地區的需求,一定要出諸這個地區人民的意願。這種意願,很可能是受了相互交流的影響,但它不會是,也不可以出諸「中央政府」片面的決定。
第二:兩個地區間的關係,也隨看地區本身的改變而改變,可以漸漸由對抗而競爭而合作,在這樣演進的過程中,保障兩制的並存,並不永遠要經由絕對的兩治。譬如說,當兩個地區的官僚體系,對法律權力的尊重勝於對政治權力的尊重時--也就是由法治代替權治時,部份治權,例如自衛權,就可以用立法來取代。但是在此之前,尤其在今天,兩制的實踐,必要經由兩治,而兩治的存在,只有依靠實力--包括國際的認同--來保障。關於這點,我們是並不存幻想的。
至於將來的統一,我很有信心,和平競爭相互影響的結果,逐漸現代化的大陸,將會放棄四個堅持,逐漸採用在台灣現代化已有實踐證明的制度。不過,我們不必為此爭辯,只要「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確能強國富民,導致國家的現代化,在人口、資源都佔絕對優勢的情形下,和平競爭自然會使台灣成為實行社會主義的中國的一省,我們誰對誰錯,就讓實踐去檢驗真理吧!」
先求己之不可勝
在結束本文前,要再強調一次,政治上,理念是一個未來的指引,途徑卻不能脫離權力競爭的現實。我確實相信,兩治下實行自由經濟制度的台灣,對大陸的現代化,以及現代化路線的採行,其正面影響遠大於治權統一下的台灣。大陸上的所謂務實派,可能也有這樣的認識,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對台灣有什麼偏愛。片面的胡蘿蔔,就以為可以高枕無憂,是最危險的幻想。在一個長遠的構想之下,先求己之不可勝,隨形勢演變而採取最適合的策略,才是真正謀國之道。
註一:主權一詞是十七世紀歐洲國家提出來的名詞,代表抽象的國家最高權力,因君主、民主立場的不同,而有「主權屬全民(或屬皇帝),治權歸政府」之說。中國一向自成一單一文化的封閉系統,只有「率土之濱,莫非皇土」的浮泛認識,分裂時各擁治權而爭法統,無主權的觀念。本文所說的主權,象徵歷史的傳承,未來的發展,和在國際上對將來一個中國的認定。與現在國際法中的所謂主權,或有廣義狹義之別。
註二:此對話紀錄曾發表過一部份。
(沈君山為清大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