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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的背後

徐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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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婷

199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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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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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98 / 7月號雜誌 第145期遠見雜誌

轟動一時的清大女研究生命案日前宣判,涉案者被處以十八年徒刑。然而,因為雙方都對判決不滿,後續將有漫長的上訴過程,可以預見的是,整個案件的爭議與影響,不會就此落幕。將最近接連發生的暴力事件串連起來可以發現,暴力已經不限某些特定階層;小販的兒子會被綁架撕票,清幽的校園有研究生殺人毀屍,青少年已越出過去飆車的狂野極限,集體虐殺同伴,即使被捕也毫無畏悔。

竹東少年虐殺事件未滿十八歲的主嫌落網後,對於殺害同夥少女一事表現得無所謂,只說:「她活著我都不怕了,死了又有什麼好怕?」這類「冷血」的話語,使愈來愈多人相信必須以嚴刑峻法、取消青少年刑度限制等做法,來遏阻犯罪。「亂世用重典」,成了捍衛社會安全的最後手段。

但研究也顯示,嚴刑峻法或能收一時之效,長期下來卻可能造成刑罰愈來愈嚴苛、犯罪手法則愈來愈殘酷。美國國家科學院的研究更明白指出,人類之所以無法防範暴力,在於欠缺「強而有力的理論基礎,進而發展預防及補救的計畫」。

《暴力失樂園》作者、美國哈佛大學精神科醫師吉力根博士,試圖在書中提出一套與傳統道德或法律觀點不同的「暴力理論」。他以長達二十五年和監獄暴力犯相處的經驗指出,要想真正解決暴力,應該屏除道德的觀念,將暴力視為「公共衛生以及預防醫學」的議題。

暴力也是一種病

如果我們同意,健康的定義在於生物體或物種的維護以及保持生命的力量及過程;那麼,疾病的定義就應該擴大到所有在生物體或物種中作用、「會導致生物死亡或物種滅絕」的力量。由這種現代醫學的觀點出發,也許就能接受「暴力也是疾病的一種」的觀念。

作者以病理學家分析研究組織切片的態度,將他和美國犯罪史上幾件駭人聽聞個案的接觸經驗,以病理學的角度層層剖析這些殘酷無理性的犯罪手法背後的真正原因。他以細菌理論解釋暴力行為如何因外在環境的影響或結構性問題,從原本只是防禦的免疫系統,轉變成猛烈的攻擊系統。另外,他用傳染病學的觀念,分析在團體、社會階層,以及文化、性別影響下暴力的氾濫。

書中舉出許多殘忍的個案:有十九歲的青少年殺害讓他搭便車的高中女同學,並割下她的舌頭及雙眼;還有父親將女兒毆打致死,理由竟是「我不喜歡她那樣看我」。兩者在犯案之後都毫無悔意,只是一再為過去遭受的不平等待遇而自憐,甚至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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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達二十五年和監獄刑犯接觸過程當中,作者發現,暴力的根源很大的原因來自「恥辱」和「恐懼」。有很多極為殘暴的犯罪者,都顯示出極度缺乏自信、非常恐懼別人的恥笑。而某些極度暴力的殺人犯,根本就是痛恨生命,包括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死刑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是懲罰或威嚇,反而是「獲得平靜」的保證。一位殺害十一條人命的犯人自述:「我一定得被處死!」他認為自己已經是「魔鬼」,必須「赴死以獲得平靜」。這種說法,對照之前造成台灣社會恐慌的陳進興自稱「妖魔」,在意義上非常相似。

而部分暴力犯另一項隱而不宣的恥辱,在於需要被照顧;一被刺激,就選擇極端相反形式的「暴力」來反擊。運用殘酷的暴力手段,一方面將自己的怯懦隱藏;另一方面,進入監獄也能滿足「被照顧」的需求。

作者更進一步指出,一般人眼中芝麻綠豆的小事,反而更易引起嚴重暴力行為;從每天發生的社會新聞看來,作者的舉證並不偏頗。偷錢被同伴毆打致死、看人一眼被追殺,前一陣子差點引起黑道火拚、「白狼」之子被人刺殺的事件,原因只不過是出電梯時不小心擦身而過。作者解釋,殺人是過程而非事件,我們稱之為事件的「殺人」只是整個過程的一個點而已。他以暴力細菌理論詮釋,在人類進化過程當中,「最微小」的細菌與病毒可能對人類生命造成最大的危害。同樣的,在暴力行為的臨界點,往往正因為引起事端的原因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才使得恥辱感強烈異常。

跳脫道德與法律看暴力

吉力根醫師以科學的觀點表示,社會不應再把暴力的「原因」和「價值」混為一談。三千年來,人類都假設必須以道德和法律的角度來看待、回應暴力,認為只要將暴力描述成邪惡的、並對其禁止或施以懲罰,就能預防暴力,事實上「卻一點也不能降低暴力犯罪率」。因此他感嘆,就算要測試一個假說,「三千年的時間應該夠長了」。只將暴力歸因於邪惡的力量,卻不去探究邪惡的原因,將永遠無法解決暴力問題。

以公共衛生的方式來解決暴力問題,這對台灣而言也是個全新的觀點。最近腸病毒肆虐台灣,奪走五十幾位幼童的小生命,衛生署遠從美國請來專家,配合台灣醫界及公共衛生體系的共同協助,希望能找出病因,提出預防解決之道。沒有人會認為專家解開腸病毒之謎,是「姑息」腸病毒的做法;但是在台灣社會要探究暴力犯罪原因,往往會被簡單地二分為「對壞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忍」。

我們習慣用「套套邏輯」來解釋暴力:「他為什麼殺人?因為他是個無惡不做的壞蛋;他為什麼是無惡不做的壞蛋?因為他殺了人。」這種說法除了陳述已知事實之外,什麼也沒解釋。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每天打開報紙,一方面看到政府積極修法、宣示嚴懲犯罪的決心;另一方面卻又沮喪地發現因暴力事件而喪生的人數從末稍減,台灣也面臨現行體制對暴力問題的無能為力。正如作者在且型日揭示的,當打擊、譴責、懲罰都無效之後,除了惶恐不安或是更多的道德譴責之外,也許該開始尋求另一種更積極的預防與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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