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反槍枝氾濫,3月24日,美國上百萬人走上街頭,參與「為生命而行」這場堪稱越戰以來的美國最大規模遊行。
《經濟學人》報導,2012至2016年間,美國有10萬8100人用槍輕生,6萬3600人被槍奪走生命,但眾議院迄今卻毫無具體作為。
倒是美國各個州政府動了起來,比國會更積極。他們紛紛提出幾大方案,從地方做起:
一、增加對買槍者的審查:聯邦法律僅要求有執照的商家賣槍時要審查買槍者背景,但若是私人交易、槍枝展,則不受規範,造成買槍者鑽漏洞。目前已有19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立法要求私人交易時審查買槍者背景。
二、推行「極端風險保護令」:向法院申請,禁止可能用槍傷害他人或自己的人擁有槍枝,已有六州實行。
三、加強槍枝儲存相關法令:美國每年有38萬支槍被偷,多流入罪犯手中。麻州規定最嚴,若槍枝沒固定在容器、配備防竄改機械鎖,擁槍者可處2萬美元罰金或15年徒刑。
台灣人留學、移民美國甚多,要特別注意相關規定,以免不小心觸法。
(圖/Flickr mathiaswas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