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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木柵線:專業向政治讓步,品質對利益低頭?

雜誌原標:金色幹線,黑色捷運

林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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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玲

199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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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月瑛攝
許月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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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94 / 11月號雜誌 大審弊案

捷運應是啟動台灣交通現代化的列車,為何進退維谷?政治利益、外交使命,注定它偏離軌道;環境惡質、觀念落後,致使它代價昂貴、一路顛躓。付出鉅額學費後,台北撞運的殷鑑,會不會成為絕響?

9月下旬,被視為國內城市建設現代化標竿的台北捷運木柵線,一連舉行五天的傳統祈福法會。捷運官員與法國馬特拉公司代表,一同虔敬上香,祈求木柵線脫離火燒車、脫軌、裂縫之災,此去安然上路。

兩天後,隨著電聯車輪胎爆裂的震天巨響,這個心願再度灰飛煙滅。

按理說,此時重建安全品質檢查的制度與信用,已經刻不容緩,然而在選舉熱季裡,木柵線卻成火辣辣的政黨角力場。「執政黨搶通車、粉飾太平,在野黨拚命想把它搞爛掉,誰認真檢討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一位工程顧問痛心地指控。

「本來捷運完成,應該是個專業的成就,現在卻成了政治責任。」公共工程督導會報副執行秘書李建中惋惜,造價4400餘億(約台北市年度總預算三倍)的台北捷運,是個「不幸的案例」。

而台北捷運只是開端。未來幾年間,尚有數千億元的捷運工程,將在台灣各大城市動工。

決策錯誤加貪污 

極少有一個公共工程,像台北捷運這樣,集各式工程弊端於一身:造價昂貴(每公里50億台幣,經建會評估世界第一)、品質堪虞(木柵線92%的帽樑有裂縫)、弊案不斷(見諸媒體共28件)、意外頻生(傷亡事件15件)、進度落後(最嚴重的長達兩年)。

但卻也從未有一個公共工程,背負著如此多重任務、面對如此惡質的環境。

對外,要平衡中美貿易逆差、又被拿來做外交籌碼;對內,要移轉國外技術、扶植廠商實力。既要讓改率不佳的公營事業有生意做,還要趕工為執政黨競選添政績。樣樣求全卻左支右絀,政黨、權貴、民代、黑道、外商利益糾結。原是張脈絡分明的工程藍圖,到頭來卻塗成五顏六色的政治支票。

結果是,專業向政治讓步,品質對利益低頭。

捷運局成為十手所指的頭號罪人,然而,「事實上,一個國家的公共工程品質,就反映了這個國家執政黨的品質。」一位外商顧問公司負責人表示。

兩年前,行政院正推行「工程掃黑」,捷運局於是取消一家有黑道色彩的營造商的投標資格,隔天,某位曾任執政黨黨鞭的立委立刻在立法院提出質詢,繪聲繪影指控捷運局高級官員貪污。在此之前,這位立委兩度出現在該營造商的動工典禮。據業者估計,這個營建集團承包捷運工程已達300億元。

「人家說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我們的公共工程不但決策錯誤,還有貪污。」一位工程承包商苦笑說道。

興建中運量木柵線,就是政治妥協下的錯誤決策。

民國70年初,台北市與交通部各提一套捷運計畫,前者以造價便宜、兩年可完工為由,堅持興建中運量(每小時載運1萬5000人左右)木柵線;而後者認為中運量只合適百萬人口以下小城市短程運輸,主張採用高運量系統(每小時載運四萬人次左右)。雙方相持不下,結果行政院決定兩者都做,造成目前台北捷運獨有兩套系統、互不銜接,人員與管理不能統一的狀況。

更嚴重的後遺症是,後來發現中運量的確不敷木柵線所需,捷運局只好硬生生地將原來一對車廂,變成兩對車廂,由原來一對車廂一個控制單元,變成兩對車廂兩個控制單元,訊號傳輸系統和原設計差異極大。去年的火燒車事件,就是因為其中一對電聯車的煞車故障卡死,另一對車卻繼鎮向速前進,輪胎於是摩擦生火。

台北捷運木柵線:專業向政治讓步,品質對利益低頭?_img_1圖/一個政治妥協下的錯誤決策,招致日後兩度火燒車意外。韋華

變調的顧問制度 

台灣缺乏興建捷運經驗,嘗試錯誤也在所難免,偏偏政府又決定六條捷運一起動工,無法避免錯誤的重複發生。但這也並非無法解決,「會用外國人就行了」,曾任捷運主管的工程顧問樸大威認為。

鄰近的香港、新加坡都採用這個方式,他們把捷運從規畫、發包到驗收都統包給總顧問負責,政府只要按照合約做最後驗收即可,因此政府捷運機構人員都很精簡(新加坡16人,香港48人)。但這個制度到台灣卻變調走樣,不但人員編制龐大(2500多人),捷運顧問費也不低(占總預算7.5%,新加坡為9%)。

追本溯源,政治因素再度扭曲了總顧問的聘任決策。

熟悉捷運歷史的人士都指出,當初總顧問的招標,事實上是為了平衡中美貿易逆差,才會透過「合法運作」,由美國三家工程顧問公司臨時組成的美國捷運公司(ATC)獲得最高分。事實上,原本交通部聘用的總顧問,不但有承包港、星捷運的經驗,且依其規畫總經費足可省下2000億。一位捷運官員更發現,92位外國顧問中,真正來自美國總公司才十人,「其餘多數是臨時抓來的。」

外交使命與廠商利益糾葛不清,對捷運品質的影響,不言可喻。「沒有一個國家的捷運總顧問,像我們總顧問這樣坐領高薪,不負責任。」一位捷運局工程師私下透露。

以日前喧騰一時的隧道逃生步道為例,原來設計合理的寬度應有1.15公尺,但後來總顧問卻加寬電聯車,導致隧道寬度扣掉電聯車使用空間之後,攸關乘客安全的逃生步道縮減一半(55公分),只能側身橫行。

總顧問不夠稱職,屢屢變更設計,造成工程延宕、追加預算達五百億。不久前,捷運局終於決定明年和ATC解約。

隨著工程逐漸開展,決策失當的案例益發凸顯。為扶助較多家營造廠,把土木工程切割分包,使得工程銜接處不易統合;將施工與營運單位分離,導致施工的捷運局成本觀念薄弱,一再被抨擊浪費,而捷運公司卻一度窩在工寮辦公。

台北捷運木柵線:專業向政治讓步,品質對利益低頭?_img_2圖/地層崩塌、人員傷亡的意外頻傳,使民眾質疑捷運工程的施工技術和安全。林承樺

招標難規範 

但凡此種種,都沒有為達到通車的政治承諾,粗糙趕工來得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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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趕通車,捷運局與馬特拉簽下協議,必須在完工六個月內完成驗收,等於放棄要求馬特拉改善的權利,原任機電處長不願遷就驗收,因而遭到調職的命運。

為了趕進度,承包商曾在帽樑的混凝土養護期限未到,就提前拆模,因而產生讓大眾有安全疑懼的裂縫。

當政治力量牽制工程體系,制度也難規範是非好壞。

在捷運工程招標之初,捷運局曾經篤定認為採取三段招標程序(廠商技術、承包實績、承包價格),可以杜絕很多弊端。但工程界最常出現的借牌轉包(由技術合格的公司出面標工程,再轉包給其他廠商)和綁標(把廠商資格或材料規格訂得很嚴,讓特定廠商毋需競價就可得標),捷運工程也無法免疫。

「更奇怪的是,怎麼大多是權貴人士,和部分捷運官員的親戚朋友拿到生意?」一位營造業者質疑。

捷運局不圖利廠商,卻並不保證廠商或個人之間不互相圖利。

和其他政府機關一樣,捷運局傾向和公營事業做生意,以杜絕圖利廠商的口實,「造福公庫,理由光明正大。」一位工程顧問舉例,他就曾受捷運官員之託,將某公營廠商分數打高一些。但公營事業再轉手包給別人,捷運局就管不著了。

然而,經常揭發捷運弊案的林瑞圖就發現,一處由某公營廠商得標的工程,又連續轉包了三手,每手淨取一、二成利潤,最後一家廠商的工程款只剩一半,結果就發生偷工減料的情形。

馬特拉台灣公司副總經理陳希聖指出,許多先進國家都嚴格規定公共工程轉包,不得超過一定比例,違規者政府就依法收回工程,「像台灣這樣可以百分之百轉包,品質很難控制得好。」他說。

由監察院調查的一個案例中發現,一處號誌燈工程的外國總顧問,竟曾任得標廠商的主管,並且參與招標評審。而因為這家廠商已經取得工程,為了系統統一、管理方便,該總顧問在往後的號誌燈設備招標合約中,也就指定向同一家公司採購。林瑞圖不禁感歎:「這些人,手法愈來愈高明。」

變更設計當中也隱含玄機。捷運局政風處調查的一樁景觀綠化工程案件,當中變更設計達20次,金額從,1000萬追加至5000萬,調查中發現,這項工程所購置的花草,比市價高出五倍。

過去,許多人都指責主計單位,沒有做好事前把關的責任,才使招標品質出現許多可議之處。後來才發現,原來捷運局曾被授權可以獨力主持發包,經主計單位一再反映,捷運預算才依常規由主計單位事先審核。

台北捷運木柵線:專業向政治讓步,品質對利益低頭?_img_3圖/捷運追求極致表現,原來定價二萬餘元的垃圾桶,引爆社會對捷運「浪費」的訾議。韋華

巨額學費 

「工程有問題,依合約,捷運局有權收回工程,或禁止廠商不再來投標,但從沒聽說哪個廠商被處理過。」捷運局副總工程司楊鎮雄認為,制度需要切實執行才能生效。

有大刀闊斧的雄心壯志,卻缺步步為營的執行,若說決策錯誤與舞弊圖利損及捷運的筋骨,浪費則使捷運元氣大傷。

規畫時沒有通盤評估,是原因之一。林瑞圖指出,捷運板橋線、南港線有多處與鐵路地下化工程非常接近,應可共同使用一個結構(所謂「共構」),如此可省下1700億元,這個說法與工程界看法一致。而規畫設想不完備,致使事後追加800萬買雨刷(一對雨刷十餘萬);設計與執行落差大,幾千萬的設計圖往往形同廢紙。

台北捷運車站之豪華,進口的廁所隔板一平方公尺8000多元、衛生紙座一個1000多元,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80個車站就花掉將近半數預算的2000億元。不久之前,現任捷運局長廖慶隆就表示,如果以往的捷運採用統一造型,估計可以省下1000億元。

李建中分析,捷運在規畫階段時,國庫的資金還很充裕,所以整個社會氣氛都要求要做最好的。

問題是,花費巨資之後,為什麼得不到最好的品質?

一場颱風,木柵線大半的車站漏水、積水,連訊號傳輸電纜也吹壞,造成電聯車全部停擺。一位捷運官員調出施工圖,赫然發現固定電纜線的螺絲根本和設計圖的尺寸不同。「廠商不按圖施工,驗收人員不按圖驗工。」這位官員認為,國內工程品質觀念太落伍。

品質管制不良,不僅反映在工程的管理,從捷運局和馬特拉的「復工協議書」事件和十億元仲裁案,也暴露合約管理的問題。

事件的開端,是因為馬特拉的履約保證金(承包商保證依約施工的銀行信用狀)到期,捷運局依合約須予展延卻疏於展延,致使馬特拉停止施工。由於展延責任在捷運局,又為了趕快讓馬特拉復工,當時的捷運局長賴世聲與馬特拉簽訂一紙放棄多項權利的協議書,埋下後來仲裁案失利的種子,更造成日前雙方談判時,被迫降低許多驗收條件。

一個疏失,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而負責這個履約保證金事宜的,「竟只授權一個工務所裡的工程師。」一位熟悉內情的官員歎道:「捷運局的組織與分工,真該好好檢討。」

還給專業 

台北捷運花了七年的時間,龐大的學費,換得許多寶貴的教訓。更重要的是,這些經驗是否有助於往後其他捷運?

目前為止,答案卻不太樂觀。目前,高雄捷運與台北捷運新莊線,都提出經費預估,結果更是迭創高價(高雄每公里54億、新莊線67億)。一位參與高雄捷運先期規畫的學者便指出:「北投機廠已經比外國都大一倍了,高雄的機廠稀里呼嚕又比北投機廠大一倍。」更重要的是,高雄人口不像台北那樣密集,理應不必將捷運地下化,如此一來,造價只需原來的三分之一。 中央沒有專責機構統籌規畫、興建,使得各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台北捷運的殷鑑,只怕很難變成絕響。

台北捷運公司黃事長黃通良認為,要改善這種狀況,應儘速訂立大眾運輸法規,將全國都會區的大眾運輸,納入整合性的法律規範。

更長遠看,台灣需要一個把公共工程還給專業的乾淨空間。台北捷運的發展歷程,清楚表白這樣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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