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人事調整後的首次總統府記者會上,新聞記者紛紛詢問,郝院長在決策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李總統是否徵詢過他的意見?
郝院長曾任八年參謀總長、一年國防部長,目前國軍高級將領大都與他有淵源。他接任行政院長後,對軍事仍有影響力嗎?李總統仍尊重郝院長在軍事上的經驗嗎?
這次國軍高級將領人事調整,似乎是一個試金石。它起因於國防部副部長陳守山及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陳堅高屆齡除役,程邦治、汪多志依職務、年資及軍中倫理都要升上將。
總統掌握任免權
事實上,國軍人事作業的決策程序,有明確的法規規定。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上將的任、調、免職由國防部統一檢討,提呈總統核定;中、少將重要事職由國防部各聯參單位、直屬單位或各總部建議,報國防部審查後,同樣呈總統核定,人事權屬軍令系統。
這次調整,就是依此規定辦理,由參謀總長陳燊齡作業、國防部長陳履安連署,呈請李總統核定。
在連署程序中,接任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的黃幸強,因民進黨陳水扁檢舉「五貪三腐」,國防部尚在調查中,陳履安認為不宜發布,因而暫時延擱,等待調查報告完成,證實黃幸強無辜,才完成連署。
李總統在核定名單前,曾透過總統府參軍長蔣仲苓向國防部人事次長室調閱了這些將領的人事資料,瞭解他們的背景。
在正式的決策過程中,郝院長並未參與,但這並不表示郝院長完全不知情。事實上,他仍扮演極重要的「非正式」角色。
郝院長主掌軍事將近十年,對軍中狀況、高級將領的優缺點,是否適任新職務等,都非常清楚。據瞭解,李總統也非常倚重他的經驗,因而也曾以個人身分,徵詢郝院長的意見。兩人建立共識後,才定案。
我國國防體制,採軍政、軍令二元制,軍令系統隸屬總統,參謀總長是總統行使三軍統帥權的幕僚長,對總統負責。
那麼,行政院長是否有參與軍事的法定權力呢?
國防、民意距離遙遠
國防部長為軍政系統的主管,又是內閣閣員;閣揆對軍政系統自有監督之責。
現行軍令與軍政二元化的軍事體制是在動員戡亂時期建立,時至今日,也暴露一些問題。例如它強調「統帥權」,軍令優先於軍政。此一制度運作多年後,參謀本部的員額、權責均超過國防部,許多原本應隸屬國防部的權責,有逐漸轉往參謀本部的趨勢。
又如,參謀總長直接對總統負責,立法院監督國防部,卻不及於掌握實權的參謀本部,使國防與民意的互動程度偏低。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應否回歸民主國家平時體制,由軍政指揮軍令,目前尚未見檢討。
國防預算約占中央政府總預算三0%左右,如此龐大的支出「行政院長及民意代表自應有相當的監督職責。據接近國防部人士指出:李總統同意郝院長視實際需要針對軍政,尤其預算編列運用有關事項,邀集參謀總長及相關將領研討。
由此次軍事將領人事調整的決策過程觀察,李郝體制是在相互尊重、充分溝通的原則下順暢運作。
面對未來,制度的運作似應比人的運作更重要。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建立一套能與民意互動的國防體制,軍事將領能夠得到充分的授權,使國防及軍事事務能充分發揮力量,確保國家安全;同時,他們的權力也能受到有效的監督與制衡,應是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