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歷史性的文件,國家統一綱領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確立「對等統一」--以政治地位對等為出發點,兩岸共同尋求統一的途徑--為中華民國今後發展兩岸關係的國策。
其步調則是安全優先,順序漸進。陶百川先生給綱領下了個評語:面面俱到,步步為營。步步為營這四個字,其實是反映了一般民眾的心理。開放探親以來,雖然產生了一波波的大陸熱,但所熱者只是觀光探親做生意;對於兩岸人口地域的懸殊,經濟制度的差異,民眾,尤其知識分子,還是充分體認到的。因此,交流則可、統一且緩、保持本島安全為第一優先這一種看法,漸漸凝聚成為台灣地區人民的一個共識。
文經先行、政治後繼
綱領的進程:文化經濟方面,從近程的民間個別交流,到中程的全面開放三通,進而共同建立互補共榮的中華經濟體系。政治方面,從中程的建立官方溝通管道,到遠程的成立協商機構,進而共商統一大業,在在都顯示文經先行、政治後繼,環節相扣的順序。
綱領之制訂,歷時四月,九易其稿,可說是代表了以李登輝總統為核心、而綜合了大部分朝野人士意見的一個文件。爰摘選其中經過反覆討論,在實質或象徵上具有特別意義的數點,加以說明。
一、近程中的第一項:「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和中程中的第一項:「建立對等的官方管道」。以我們的統一綱領和中共的統一綱領--一國兩制--比較,前提都是一個中國,目標都是和平統一,甚至在進程順序上,也都是先文經而後政治。所不同的癥結只有一點:中共堅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分,要先從這個出發點開始,再談兩區兩制,「授」權分治。我們的目標是平等的聯合,先互相承認雙方政治地位的對等,再通過交流合作,在平等的地位上尋求統一的途徑。這點差別是將來兩岸關係能否良性互動的關鍵。
在綱領中,中華民國的基本立場,用分階表達的方式分別置於近程、中程之首。在第一階段,以消極的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一個中性的、可以彈性解釋的名詞--作為交流的前提;但是在中程階段,就必須先建立起對等的、互相承認的官方管道,才可以有進一步具體的發展。
二、中程的第二項:開放兩岸直接通航通商和通郵。三通是中共所一直要求、而中華民國所一直拒絕的。其中,通航尤其是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個重要指標,它既是文經先行中,政府可以控制的最後一步,也是政治後繼中,有重要象徵意義的第一步。直接通航以後,台灣和大陸,特別是東南沿海,很快會結合成中華經濟體系中互補互依的一環。
在綱領制訂的過程中,這一項究竟應該置於那一個階段,頗有不同的意見。從便民利商的觀點,當然愈早愈好,但考慮到安全控制、政治象徵,尤其是可以確實掌握的籌碼這一點,最後終於置於建立了對等的官方管道之後。
其中通郵原來並沒有包含在這一項中間,不是忽略了它,而是在交流戰略上,通郵和通航、通商不在同一層次,它應該,而且可以在近程隨時實施。然而在最後定案階段,有主張及早三通的人士,認為沒有通郵不夠周延,乃匆匆忙忙的把它加了進去,卻反可能延誤了它的實施。好在綱領只是一個指導性的文件,每一項措施包含面很廣,措施與措施之間,也不是不能重排順序。例如「兩岸應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一項,國際組織有官方民間之分,要中共協力互助台灣參加官方的國際組織,至少在統一協商機構成立之前,恐怕是不可能的。反之,民間的國際組織,譬如圍棋、橋牌、學術活動之類,早在現階段也已不是不可協商的了。
關鍵的一段話
三、原則中的第四條:「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這一段話,是初案所無,於研究委員第一次會議時加入,在全體委員第二次會議時引起熱烈討論。
最初加入這一段,是考慮到兩個事實:第一,這是中華民國的統一綱領,中華民國今天立足台灣、維護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是主要的責任。第二,兩岸人口比例懸殊,在最後共同建設統一中國的階段,當然應該依據整個中國的全民意願,但在最初尋求統一途徑的階段,若不強調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對於只占六十分之一的二千萬人,是不公平,也是難以贏得他們的信任的。
而且,現在的統一綱領,雖然推敲者再,終究只是我們自己主觀構思的藍圖。中共的意圖、客觀的形勢,其演變不是我們所能把握的。首應尊重這一段話,對內是一個宣示,對兩岸關係的演進,是一把鑰匙,也是一個剎車;只有在台灣地區人民自己覺得其權益、安全與福祉,有了保障之後,統一的步伐,才能一步一步的跨下去;經過這番爭議,雖文字稍有修改,或許反而更能突出它的意義。
(沈君山為清大教授、國統會研究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