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科技發展不能只有研發,更要重視管理

「如何發揮台灣科技力量」論壇

呂愛麗、鄭婷方
user

呂愛麗、鄭婷方

2012-12-03

瀏覽數 14,300+

科技發展不能只有研發,更要重視管理
 

本文出自 2012 / 12月號雜誌 我的老年誰來養

在蓬勃的個人電腦時代裡,全球有九成筆電由台灣代工製造。然而,將產業鏈攤開,卻發現台灣廠商的利潤低得可憐。

台灣也有不少廠商很努力,希望創造一條高附加價值的品牌之路,無奈遇上國際大廠祭以專利訴訟,為這條路設下重重關卡。不少人心急如焚地說,台灣科技業必須轉型。由國科會主導,四年一度的「全國科技會議」,將於12月底舉辦,其中一項關鍵主題正是如何解決台灣科技產業與科技研發的困境。

為了讓這四年一次的盛會能開得更有成效,一群來自業界和學界的代表,在會前絞盡腦汁彙整意見,冀望貢獻一些想法,讓台灣的科技能量從目前的低氣壓之中釋放出來,找到未來的方向。

他們是已成立21年的中華民國管理學會的院士們,由現任學會理事長李鍾熙召開這次會議。與會者包括國立政治大學校長吳思華、國立中山大學新光講座教授劉維琪、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以及旺宏總經理盧志遠。

李鍾熙解釋,學會有兩項特色:希望利用管理的方法,讓科技發揮更大功效;其次則是有很多產業界的代表。在李鍾熙主持引導之下,四位院士分別針對台灣該如何面對大陸及韓國的挑戰與威脅、如何擴大台灣研發能量並達到產業化的目標、如何結合中小企業、政府該扮演什麼角色等,一一分析與建議。

建議放寬產創條例 鼓勵創新

其中李鍾熙特別建議放寬「產業創新條例」,「包括台積電在內的許多公司都曾經向我提過,」他說。企業投入研發不可能第一年就有結果,研發投抵應該允許累積至第二年,甚至多年。如果企業將保留盈餘用到研發上,或許也可以提供一些稅率優惠。

同時產創條例只有國內研發可抵稅,國際技術合作的支出或是在海外進行的研發支出都不能抵減,也有討論空間。此次論壇,共集結了七項共識,希望在全國科技會議上能受到重視。包括:

一、要重視科技管理,才能系統性的解決方法。

二、認真學矽谷。

三、活化創新、創業。

四、結合生活,提高民間角色,地方政府跟大學的參與更多。

五、整合上中下游產業鏈,建立平台與聯盟,結合中小企業。

六、政府和民間一同提出及規劃藍圖、願景。

七、鬆綁產創,發揮功能。

下為四位與談人的重點整理:

國立政治大學校長〉吳思華

重視「需求導向」與在地生活連結

雖然台灣近年來,不管是論文數目、專利數目,或是世界上獲獎的情況,客觀數字都在成長,科技實力看似不斷提升;但是如果從實質成果看來,我們在世界上,碰到的競爭對手卻愈來愈多,與別人的差距正在拉大,產業發展面臨不少挑戰。

第一,我們發展出來的技術,無法做系統的轉移,成為有價值的商品或產業。雖然全台學術論文,占全世界論文數2%左右,而且逐年成長,但是知識的競爭,是看內涵、不是看百分比,我們的研究或論文,通常都非常獨立,並沒有整合的概念,像我們很大的研發能量在工研院、中研院或是大學,但通常單點突破的研究非常精采,卻很難整合成有競爭力的力量。

反之,例如像民間大企業台積電、聯發科,他們的研究目的和方向非常清楚,他們的研究成果和最終產品高度相關。

因此我們今天如果能從以前「供給導向」的研究方式,轉變成「需求導向」,先去了解民間或是最終的需求要什麼,而後集合力量,針對需求去研發跟突破,那麼就可能產生更大的力量。

我們也必須放下過去政府主導一切,對半導體產業那種成功典範的想像,民間力量應有更大主導,因為民間最接近終端顧客,也最有商品化、事業化的概念。

第二,科技不僅只科技,要能結合文創與服務。就以迪士尼樂園為例,表面上迪士尼做的是服務業、是觀光旅遊業,但是如果進去體驗,會發現它是極其高科技導向的樂園,雖然前端的服務具有娛樂性,但背後卻是一流的科技,整體更是一個科技結合服務、文創、觀光的系統。

企業不能再「以量取勝」

時至今日,產業發展的形貌,已經不是過去只為了突破某項關鍵技術的思惟,而是要「整合系統發展」,可惜台灣仍停留在製造單一零件,然後以量取勝,卻沒有做水平整合、系統輸出,如果能做到整合型的包裝,去想想科技如何結合生活與服務,會帶來更高附加值的回報。

第三,科技須和土地連結,和人民發生直接關係,能改善人類生活,或是生活更便利。不管是太陽能、還是電動車,台灣研發出許多科技,賣到世界上,卻沒有清楚讓一般民眾感受到科技對生活的益處,另外,我們不該讓科學園區只有科學研究的概念,而是應轉變成結合創新、創意的優質的生活園區,像世界上許多科學園區,能兼具科研、生活與觀光。

我們的科技專案一年花近千億,但是都只專注在科技,卻沒有想過管理或整合,也沒想過「管理」該花錢,讓科技和生活連結,而不是科技、商業、文化的專家各做各的,三足分立。

總之,現在應思考,台灣的科技發展,怎麼能回到需求導向,怎樣能做到系統輸出,怎麼樣可以跟在地的生活與人民,產生有更緊密的連結,如果這三件事情能更落實的話,以台灣產業的堅實基礎,一定能為科技創造更大的附加價值!(鄭婷方整理)

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

應以「管理」為基礎 全面整合系統

聯發科是一家IC設計公司,我發現,同仁比較缺乏的就是系統架構(system architecture)的概念與長期計畫。這就是科技管理,產品不只是把它做出來而已。

科技業過去是Wintel主導(指英特爾和微軟),台灣廠商在水平分工的時代抓到很好的機會。

台灣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傾向直接購買技術授權,賺錢就好。比較沒有認真的去思考要投資把技術做好。

但科技是需要長期投入的,當初如果不是工研院,不會有人想投入半導體。韓國與台灣的本質不同,韓國有很多大型財團,台灣以中小型為主。要求中小型企業做太多長遠的規畫,是不可能的。要它做研發,做幾年沒結果,當然是做不下去。這是整體社會結構問題。

國科會提出大、小聯盟,呼應多發揮民間影響力,用意不錯,應該也是一個解決的方法。資訊科技產業經過這20、30年的整合,慢慢出現較有良好科技管理經驗概念及資源比較多的公司,有能力去做整合的事情。大聯盟找大型公司,國科會和經濟部投入一些資金來好好做。

可是國科會也面對政治結構問題。像經濟部和國科會常被質詢,要求提出很好的理由,為什麼只給這幾家公司?圖利誰?這是根本政治系統的問題。國科會和經濟部可以說,這是需要有資源和管理經驗的公司,只有大型公司才能做。但立委可能代表不同立場說,小公司也需要啊!

遠見陪你智慧行,閱讀有禮送好箱

在管理基礎上 弄清優先次序

繼PC代工後,政府投入很多資金在面板、LED、太陽能,但是這幾個產業都不是很理想。政府可以怎麼做?至少可以限制不要投資這麼多。韓國當初整頓汽車產業,規定三星不能投。就像這種關鍵時刻,需要政府發揮力量,但台灣政府沒有。

如果檢討面板、DRAM,也不能說是政府的錯,是產業界執行的問題。

當初兩兆雙星講得太大。我們常常看很多數字指標,只看營收,沒有看中間的附加價值,包括對社會的貢獻、帶來多少高薪工作等。因此我們不一定得談政府應該要做什麼?反而,從過去錯誤的經驗,可以談政府不要做什麼、不要再做什麼?

關於台灣產業結構問題,我還有一個觀察。是不是也可以朝向更全面的系統整合邁進?例如台中的機械工業不錯,在資訊科技普及時代,傳統產學可以跟科技結合。

又如,現在醫療很重要,我們發現台灣醫療專業不錯,卻沒有醫療設備的產業。這所需的時間更長,人才也需要很多,一般企業不敢做。這也是台灣過去一直存在的問題,需要時間比較長的、要投錢的、風險較高的,大家都害怕。政府和學校在這個部分就可以發揮功能,獎勵也好,選擇幾個比較重點性的來做。

科技政策裡頭,過去都是講科技發展,現在應該回到管理的基礎上,把優先順序弄清楚,回到管理來看科技。(呂愛麗整理)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專任暨新光講座教授〉劉維琪

設立專門平台 以專利來進行整合

我們和韓國的情形不同,韓國政府和大企業之間的合作是相當緊密。台灣是中小企業,一個政府很難跟那麼多中小企業合作很緊密。

我們需要一個中間的平台。這個平台整合產業界、學界、研究單位,讓中小企業在這個平台協助下,慢慢滋長。

我舉個例子,我們有很多專利,但是商業化卻不夠。很多學校申請了很多專利,卻未必有足夠的經費去維護它。有一次偶然機會,得知耶魯大學醫學院有一個技術移轉辦公室,雇了很多不同領域的專家,幫教授們的技術專利推銷出去,還來到台灣開說明會。台灣的學校沒有這樣的力量,每年繳費恐怕就有困難。

如果有一個平台,由工研院或任何一個非營利的團體出面協助,讓許多專利商品化,有些中小企業也許就可以用到。

利用專利可以做很多整合的事情。產學研緊密整合,會發生很多效果。開科技會議,或許可以藉機研究幾個主題,譬如台灣有那麼多摩托車,造成高度汙染,有沒有可能談一個專案,逐年把這些摩托車換成電動機車?當然這裡面不只涉及技術問題,還有政治、社會問題。如果有這麼一個專案,這才是有感,民眾會覺得與他的生活息息相關。

以色列有一家公司叫Better Place,電動汽車的車主不擁有電池,有很多充電站可更換電池,或充電。這個模式已經推廣至澳洲墨爾本、美國一些州。這個模式推行的時候一定有很多問題,但卻可以發展出許多商機。

類似這樣的主題,若產官研開始一起研究。四年後下一個科技會議,就有很多很好的成果。

產官研結合 才能鼓勵創新

台灣過去創新、創業展現了一些成果,最近幾年好像沉悶了一點,如果從創投成立的家數、投資的金額來看,這兩三年都明顯遞減。對比大陸剛好相反,這幾年大陸有一個名詞滿紅的叫「科技金融」。甚至在沒有工業銀行的政策制度之下,大陸特別批准矽谷一家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這其實就是我們的工業銀行,與上海浦東銀行在上海成立一家子公司,專門做科技金融。

台灣科技金融體系,目前遇到很多障礙。開發和工業銀行過去培養了很多這方面人才,現在英雄無用武之地。我擔心,他們以後會被大陸挖走。

我很贊成盧志遠總經理說的,學矽谷。矽谷經過網路泡沫、金融海嘯,創新、創業氛圍至今還是全世界最好的。上個月我看《經濟學人》報導,矽谷還是創新、創業之都,無法被撼動。科技一直轉變,不論哪一種科技公司,還是找矽谷作為設立地點。

談如何鼓勵創新、創業。產官研如何結合起來,就變成很重要。從一個傳統校園內的教學研究,走出社會,需要很多支持,包括企業支持,研究單位支持。

我最近在研究,為什麼台南市在《遠見》的縣市長施政滿意度上評比這麼高,發現他們很多施政很有創意。政府資源有限,就去整合地方、學校及非營利組織,甚至中小企業,可以成就不少事。就像剛剛提到的電動機車,台南市正要做一個實驗,劃了一個區域,將來那個區域要推行電動車。(呂愛麗整理)

旺宏總經理〉盧志遠

台灣科技業可學矽谷模式發展

台灣近年來愈發重視智慧財產權的申請專利者眾,但我覺得大多數人申請專利,都還是抱持著讀文憑、搞文憑那種心態,好像愈多愈好,可是並沒有去思考是否必要去拚這麼多專利,畢竟專利的維護也是一大筆費用。

其實專利的「內涵」才最重要的,一個厲害的專利,能打敗1萬個一般專利。而通常大公司來找你,說你侵犯他們專利時,都只會拿一兩個專利出來,然後你就必須付出非常鉅額的授權費。

就以旺宏電子來說,專利也不少,有7000多個,根據專業調查研究機構,美國專利委員會(The Patent Board)評比,以數量、專利的技術價值來說,旺宏的科技實力排名全球第18名,我們自稱台灣第一。但我們要把這些專利商品化,甚至變成有攻擊力道的產品,卻都還差得很遠,因此從擁有專利,到生產出最後一哩的終端產品,有一條非常長的路。

發明燈泡的人並不是愛迪生

我們常說愛迪生發明電燈泡(白熾燈),這並不正確,愛迪生電燈泡的專利,其實是跟英國人買來的,只是愛迪生加以改良、發揚光大,他最大成就是發現用鎢絲,代替碳絲,燈泡壽命會更長久,也讓燈泡能商業化。直到今日電燈泡裡用的都還是鎢絲,而人們記得的也是愛迪生。

連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都買過專利,因此買專利並不可恥,購買時能不能「識貨」才是關鍵。這又好像夏普的老總曾跟我說,三星當年就是跟夏普買了DRAM專利,但是今天想到DRAM,只知道三星做得很成功,卻不會想到夏普,因為韓國人花錢買技術後,能以此為基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往前走。

台灣人也很喜歡去買技術授權,只不過我們總是有需求才去買,做出產品後趕緊出貨賺錢,下一次碰到有什麼技術難以突破時,又再向外買技術,我們幾乎很少想到要把買來的技術改良,或是在這專利之中再去鑽研,難有創新及累積。

最近我又重新看了紀錄片「大國崛起」,對荷蘭那一集感觸特別深刻,因為他以小國之姿,卻一度掌握全球經濟命脈,在17世紀時是世界的中心。荷蘭的崛起,要講到以漁業起家的他們,怎能在爭奪自然資源中勝出?他們有個漁夫發明了能用一把小刀,一刀把鯡魚腸肚清理乾淨的方法,速度之快無人能及,正因為這「一刀殺鯡魚」,荷蘭的鯡魚罐頭能快速行銷全世界。

又荷蘭還在17世紀初,就成立了全世界第一個股票交易所。現在全球半導體業最關鍵的微影技術也抓在荷蘭艾司摩爾公司(ASML)手裡,吸引像台積電、三星、英特爾這些大公司趕快去入股,所以荷蘭人是有技術,又會做商人,也就是有科技,又會管理、行銷。

什麼都學一半才會問題叢生

談到台灣的創投很辛苦,但我認為,創投是我們創投結構不對,美國的創投是「有限合夥」制,訂定一定時間,通常是七到十年就計算盈虧,有退場機制,是有限責任、有限合夥。

但是台灣的創投卻當公司經營,結束時必須依公司法程序,才能分配盈餘。台灣創投沒學習美國人的創投精神,所以創投在台灣,等於生下來就不對。

前一陣子證所稅鬧得最兇是因為IPO要繳稅,那時舉國嘩然,因為大家說這會殺傷創新,好不容易要上市了,稅這麼重,怎麼受得了?

但是在美國,公司要上市的時候是課40%稅,怎麼人家不覺得傷害創投及創新?問題出在台灣公司法,以及新公司創辦人的技術股只能拿15%,但像美國英特爾、臉書那些創辦人能拿到20~30%的股票,早就發大財,所以不在乎上市課多少稅。

我們學很多東西都學一半,才問題叢生,我主張看到好的制度要全抄,千萬別只抄半套,一定要讓整個制度開始改變,後面才改良,否則只抄半套,一下子被汙名化,後面就做不下去了。

像台灣的科技業與民族性,跟矽谷是很合的,應該循著矽谷模式,矽谷怎麼做,我們就先全部學來。(鄭婷方整理)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