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服務業下一步 產業分類該有新思惟

許士軍
user

許士軍

2007-11-01

瀏覽數 26,150+

服務業下一步 產業分類該有新思惟
 

喜歡這篇文章嗎 ?

登入 後立即收藏 !

本文出自 2007 / 11月號雜誌 全球飆機場

近幾年來,有關發展服務業已成為舉國上下共同關心的議題,甚至已成為政府產業政策的重要核心。不過令人擔心的是,這個議題會不會像更早幾年時,有關發展知識經濟議題一樣的下場,熱潮一過,似乎一切又回到原來狀態。也許幸運的是,目前國內服務業的興起,較諸知識經濟,不但在客觀形勢上已經見到發展的勢頭,而且在客觀條件上也具備較有利的條件。不過在這趨勢的背後,存在著一大障礙和隱憂,那就是有關產業分類的問題。

談到產業分類(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人們也許覺得這不過是一種統計上所設定的架構而已。事實上,這種架構的存在和所採取的特定分類,在人類社會中的影響層面是十分廣泛而深遠的。譬如說,科學發展就和所採分類的範型有極密切關係;這包括了學術領域之劃分以及在各分別領域,如物理學、生物學或社會學內問題之界定及分析,甚至於分類問題本身也發展成為taxonomy(分類系)或typology(類型系)的一種學問領域。

在此所要討論的,乃是有關產業分類問題。

產業分類不等於涇渭分明

一般而言,人們多年來已習慣於將產業分為:一級產業(primary industries),如農、林、漁、牧、礦業等,其特色在於自大自然取得(extract)人類所需要的某些資源,因此又稱為extractive industries;其次為次級產業(secondary industries),包括製造與營建業,此即經由技術設備與天然動力之運用,將天然資源轉變為人類所需要之物件或產品;再次為「三級產業」(tertiary industries),一般稱為服務業。不過近年來,學者又自服務業中再行分離出所謂「體驗產業」(experiencing industries),後者所提供的,乃是消費者來自他們的參與所獲得的內在感受上的滿足。

人們依照這種分類架構進行資料蒐集,發表各類活動規模及價值之統計,並在這種範疇內進行討論。這種做法行之多年之後,人們不知不覺間,在觀念上,將它們視為各自獨立的產業活動,有如它們是各自獨立而互不相干一樣。

事實上,上述產業分類確有其歷史上之依據,不過它們所代表的,乃是產業演進的階段,而非表示它們是各自分別發展而來。這種演進狀況,譬如採茶原屬農業,但將茶葉做為原料進行烘焙加工製成各種飲品,已進展為工業,然後在這基礎上更將茶園或製茶工廠經營為觀光茶園或觀光工廠,此時它又成為服務或體驗產業了。換言之,在某一階段中,一種產業之構成可同時包括了各級產業之成分,它們彼此間相互配合或整合,並非涇渭分明。這個例子所說明的,乃是一種產業之縱斷面發展,屬於比較單純的狀況。

服務業與製造業本質的差異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隨著社會和科技之持續變化,未來的服務產業之發展更加五花八門,多數服務業,乃是屬於橫斷面整合而來,例如文化休閒產業,所包括之產業成分極為複雜。無論何者,都難以依照製造業之分類加以界定。

問題還不限於分類方面所帶來的問題。更深一層看,服務業之本質與前兩類產業比較,有極為根本之差異,使得經營與發展上所依循的,應是不同的規律。製造業之發展背景乃處於一種供不應求的經濟狀況,並居於主導地位,因此其經營理念乃自供給立場追求:專精、規模、成本與品質;但服務業之發展乃屬於供過於求之狀況,因此其經營理念乃自需求面出發,所要努力者,為如何瞭解與配合需求狀況,然後經由創意組合各種滿足需要之手段以創造市場「價值」。

由於服務乃為了解決顧客——包括消費者與各種機構使用者——之問題,因此其分類標準自然不同於製造業或一級產業,而是在於消費者所要解決的衣、食、住、行、育、樂這些方面的問題上。為解決這些方面問題所需要利用的手段不但跨越傳統的一、二級產業,還要加上種種文化、藝術、科學上的知識和創意極其多樣的,因此硬將服務業納入依供給觀念所形成的傳統產業分類架構,必然是扞格不入的。

囿於舊分類有礙服務業發展

這種分類問題帶來服務業發展上多層次和多方面的困難。首先,在統計資料方面,將服務產業活動強行納入傳統架構,所呈現產業活動的分布和結構,和真實狀況是有相當大的差距的,譬如歸入為農業活動者,其中包括有相當成分之製造或服務活動;反之屬於服務業者,其中也包括有相當大比例屬於一級或二級產業產品及其活動。

其次,如前所稱,現代社會中不可能沒有規範產業活動的法令與主管機關。問題在於,目前這些法令和主管機關基本上乃根據傳統產業之分類與結構面而來。在這情況下,屬於整合性且以需求為導向之服務業將會發生找不到適用之法令規章,甚至找不到主管機關。

第三,在於人才培育方面,把依據傳統之產業分類而發展的教育體制下,較為新興的服務業將會找不到他們所需要的人才。幸而近年來,由於市場上的就業需要,國內教育機構已朝這方面進行調整,配合服務業之發展,跳脫原有分類的限制,但如何進行更大規模和有系統的調整仍有極大努力空間。

總而言之,服務業並非傳統產業分類下之產物,在性質上和經營理念與法則上,它和傳統產業也是不相同的,如果我們仍然囿於原有的產業分類,據以規範服務業的發展,所產生的問題必然是十分嚴重的。

(作者為元智大學講座教授、台灣評鑑協會理事長;本專欄由許士軍、朱博湧共同主持)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