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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難兄難弟的產業 ──教育和金融

許士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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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士軍

200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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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難兄難弟的產業 ──教育和金融
 

本文出自 2006 / 8月號雜誌 2008投資潮進場

這裡將教育和金融兩個產業相提並論,將它們並稱為「難兄難弟」,因為這兩個產業面臨的困境,還真的存在有太多的共同之處呢!

這是兩個範圍十分廣泛的產業,在此所要討論的,乃是在這兩個產業中居於最主要地位的──恰巧也是最困難的──兩個區塊:在教育是大學,在金融是商業銀行。

比較這兩類機構目前所處的困境,從大的地方來說,相同之處如下:

相同困境∕供過於求、微利競爭

首先,它們都處於供過於求的狀況。以大學而言,目前包括科技類在內,多達160所以上,已面臨招生不足之困境。尤其隨著國內出生人數急遽降低,還有赴島外求學之趨勢,這問題將日益嚴重。再以商業銀行而言,在許多中心地段,三步五步便有一家,據統計,以分行計算,目前幾乎多達4000家左右,人們稱呼這種困境為:「over banking」(金融機構過多)。

其次,在上述情況下,這兩類機構各自為一種「比率」所苦:在大學為錄取人數的「報到率」偏低,學生人數不如預期。在高度倚賴學費的情況下,招生不足造成學校在財務上捉襟見肘。

在商業銀行,則為「逾放比」、也就是「呆帳」占放款之比偏高。兩年前政府以降低銀行營業稅率,並動用巨額「金融重建基金」以協助銀行打銷呆帳,使情況有所改善。然而又遭遇「雙卡」危機,使商業銀行受傷嚴重。

第三,在收益方面,大學學費一直是個爭議。在教育部主導、或道德勸說之下,每年只有微幅調整,而且在公私立之間差異不大,基本上是處於一種「齊頭式平等」狀態。

至於商業銀行,在放款利息收入方面,由於資金充斥,同業競爭,造成「利差」微薄,企業放款業務,幾乎無利可圖。

第四,此兩類機構目前都面臨國際化壓力:一方面必須和國際接軌,爭取國際排名;另一方面,又必須面對來自國外的強大競爭。也許學校目前還不像商業銀行那麼感受到直接壓力,但在WTO體制之下,國外大學來台招生,也是遲早的事。

相同背景∕高度管制、備受照顧

從以上四方面看來,一個最關鍵的共同原因,恐怕就是它們都屬於政府高度管制(highly regulated)下的產業。

簡要言之,這兩類機構數量多少,一開始便取決於政府是否開放之政策;即使在開放設立的政策下,個別機構還必須經過申請和准許等一長串的嚴格審查程序才得以成立。這些數不清的限制,使得這兩類機構,必須處處小心,以免違反規定遭受輕重不等的處罰。這些在其它絕大多數產業不存在的規定,嚴重限制了機構自主經營的彈性。

但另一方面,政府對於這兩類產業也是特別照顧。譬如,政府除了對公立大學編列預算支應外,對私立大學,也經由給予補助金或獎助金方式加以協助或鼓勵。尤其近來大手筆地「五年500億」給予特定大學,在當前政府財政困窘狀態下可稱不易。

在銀行方面,政府為了改善銀行不良資產品質與促成合併,也都投入大量資源。

除了降低營業稅,動用金融重建基金這些措施外,還特別制訂「金融控股公司法」,以求擴大金融機構之經營規模,便利其跨業經營,並針對可能之整併對象,直接或間接地予以規劃,訂出必須完成之整併日期和家數──即所謂「限期限量」。凡此也反映政府對金融業所採取的積極照顧態度和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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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造成這兩類機構目前經營困難的根本原因究竟何在?

相同原因∕過度扶植、體質僵化

首先,目前這兩類機構過度擁擠,乃在於政府當初大舉開放新大學和新銀行設立時,一方面降低了「進入障礙」,但同時卻沒有建立「退場機制」。

其次,現有大學或銀行之同質性太高。

多年來新設者以為只要模仿現存者、或表現良好者的作法,即可較易獲得許可成立。另一方面,長久以來,這種產業自認,只要符合政府政策和規定就夠了,並不感到有配合市場需要和潮流以發展特色的必要。

第三,政府給予財務上補助,在短期內有其幫助;但卻有副作用:一是這些機構為獲得優惠或協助,必然朝符合政府標準和方向努力;其次,他們對於政府倚賴程度愈深,往往也和社會或市場發展趨勢相距日遠。

細究上述三個現象,都和政府政策有密切關係。因此要根本解決他們所面臨的困境,「解鈴還是繫鈴人」,還是要靠政府改變其政策和角色。

具體言之,就是讓學校或銀行有較大活動空間和彈性,得以自主地配合社會多元化和國際化之潮流,發掘本身生存機會和發展空間。長期而言,這樣也才能培養這個機構本身真正的活力和競爭力。

基本上,在此所涉及的,乃是政府對於這兩個產業所採取的基本立場:究是由政府主導產業發展?或是回歸或尊重市場機制?

唯一出路∕尊重市場、政府退場

就大學而言,以美國為例,無論在聯邦政府或是州政府層次,都沒有像我們這樣的教育主管機關。他們有關大學設立和經營,只需要辦理法人登記,取得非營利事業地位(美國也有營利性質的大學),其他事項則由學校理事會(board of trustees 或board of governors)自主。種種規範或評鑑之類也由教育機構團體與民間組織自行辦理,而非如我們情況,一切由政府主導。

由政府主導產業發展,幾乎難以避免兩種副作用:一、在資源分配方面,政府為了「公平」,必然是雨露均霑,人人有份,結果就是起不了什麼作用。二、在引導事業發展方向方面,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各界的期望,往往必須面面俱到,最後也將使得機構間毫無特色可言。

近日政府舉行「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無論在金融或產業政策的座談會中所出現的一項普遍的建議,即為呼籲政府「尊重市場機制」,放棄對於產業的直接干預或管理。具體言之,政府所應扮演的,應該是依法「監理」(regulation)的角色,而不應該是「管理」(management)的角色了。

比如有關大學之院系設置、組織編制,學費標準以及教師薪酬方面,或如銀行規模大或小,分行設置或經營業務項目等,都應該儘可能將這些屬於經營上的事情。由機構自己去衡量國際潮流,市場情勢,競爭狀況等因素找到自己的一片天。

總之,在一全球化多元化的世界裡,機構所需要的,乃是「鬆綁」,而非「揠苗助長」式的協助。政府必須調整自己心態和立場;否則,仍然企圖以主導取代市場機制,不但是行不通的,而且反而會導致適得其反的效果。

(作者為元智大學講座教授、台灣評鑑協會理事長;本專欄由朱博湧;許士軍、華而誠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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