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縣市調查〉,不同機構或不同時間發布,何以結果落差這麼大?這是很多人看到眾家民調機構所做的〈縣市調查〉排行榜時,會油然而生的納悶。但其實摒除掉「民調結果誤植」的低級錯誤,不同榜單的落差,是有其脈絡的。
首先,是調查方法的不同。綜觀現行的縣市調查,可分為「民調」「數據指標」和「評審評選」等三類,如《遠見》每年6月公布的〈縣市長施政滿意度調查〉(即五星縣市長)屬民調類、10月份公布的〈縣市總體暨永續競爭力調查〉屬數據指標類,而各縣市以專案向各主辦評選單位報名參賽,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舉辦的「公共工程金質獎」則為評審評選類。
由於「民調」和「評審評選」為受訪民眾或評審的主觀判斷,因此本來就未必會與「數據指標」結果相貼合。畢竟有些施政硬底子的數據,民眾未能立即有感,又甚或有些縣市因先天立地條件或都市規模、經濟財政都好,因此民眾習慣在此優勢環境中生活,自然墊高民眾的標準。
數據指標,反映先天條件與後天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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