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一流大學?大學的功能是什麼,自來就有不同的說法,我以為可以包含三方面,一是培養精英人才,二是創造新知發揚舊識,三是做為社會良知的最後堡壘。
研究新知與舊識
上述第一、二項就是一般所謂的教學與研究。研究的成果因為可以量化,例如折算成SCI(科學文獻引用指標),SCI的排名,最常被引用做為衡量一流大學的標準。但其實真正可以傳世致用的研究成果是少之又少;而且所謂「突破性」的貢獻,即使在大師之間也有很大的差距。
俄國的大物理學家蘭道(Lev Landau)曾說愛因斯坦對物理的貢獻,是像波耳(Bohr)、海森堡(Heisenberg)這種一流大師的十倍(one order of magnitude difference);而波耳等又是二流大師〔舉了費曼(Feynman)為例〕的十倍;他自己(也是諾貝爾獎得主)則又差了一級,大致是二流半到三流之間。蘭道之言或嫌誇張,而且也不適用於應用性團隊型的學科,但也凸顯不能用純功利的觀點來推動研究;研究的真正動力往往來自單純的自我滿足。
培育人才,貢獻社會
研究風氣是學術風氣的核心,又與教學新知息息相關,大學做為學術的殿堂,將研究成果視為重要指標,絕對是應該的,但也不應是唯一的。
培育人才才是大學最基本的功能。但因為不容易量化,所以即使在校內,儘管平時一貫強調教學的重要,但到升等獎助需要實際評量時,卻總依據著作(研究成果)為標準,這似乎是無可奈何的。但一個大學是否盡了它教育的責任,長期下來,卻是可以衡量的;兩個關鍵性的指標,其一是(譬如說)二十年內畢業的校友在社會上的成就和貢獻,其二是這些校友把子女再送回母校受教的意願。這兩個指標其實較傳統論文數量的SCI等更有意義,研究大學還是大學,不是單純的研究院。但因教育的效果不是立竿見影,又並沒有所謂國際標準,似乎並不為人重視,對這兩項指標也沒有人(至少在國內)做過認真的統計,頗為可惜。
做社會良知的捍衛者
至於第三項功能,也就是大學的另一責任:社會良知的捍衛者。像十九世紀初英國的紐曼主教(John Henry Newman)說的:「大學做為學術的殿堂,描繪出一理智的疆域,在那範圍內,對任何權威,既不侵犯,亦不服從。」這項責任的重要性,隨時地而有不同。在威權時代,像古代中國和十八、十九世紀的歐洲,對於至上的皇權或神權,大學(中國稱太學)成為體制內的獨立制衡力量,發揮很大的作用。
現在民主時代資訊發達,智識普及,更有各種不同的制衡管道,這項功能的重要性已大幅降低。但在個別事件的表現上,對砥礪社會風氣還是有很大影響。
從這一角度看,交大的同仁以充分準備,獨立判斷,不受利誘,不為勢屈,不受威權的影響,在校務會議中否決了上級的提案,很當得起紐曼的「在理智的疆域,既不侵犯,亦不服從」,稱譽一聲有種的偉大,實不為過也。
不能用純功利的觀點來推動研究;
研究的真正動力
往往來自單純的自我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