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領3000、協助法官審理案件,你覺得這樣做真能讓「恐龍法官」絕跡?從今年1月1日開始,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未來一般民眾若符合資格,將有機會共同審理重大案件,不少人看好此舉能改善過往「恐龍法官」問題,但不少司法界人士卻擔憂,在缺乏基本法律常識下,國民法官審案又容易夾雜情緒,更可能出問題。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在去年7月下旬,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未來民眾若符合資格,將能進到法庭,與法官一起審理特定刑事案件,審理被告是否有罪、刑期多長,新制已於今年正式上路。
國民法官今年上路,多數民眾皆有資格
根據現行規定,年滿23歲完成國民教育的民眾,過去沒有涉及刑案件前科,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滿4個月,與審理的案件無利害關係,就有機會被隨機抽中,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選上的民眾享有全薪公假,另外有日旅費補貼,金額約3000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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