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在華府是行之已久的政治常規,只是說客人數從未如今日之多,作風也未如今口之大膽;代人遊說在過去大都是私下進行,現在卻成為公開的、可以誇耀的事。
因此很多政府官員、國會議員和他們的助理在適當時刻離開公職,利用他們在國會及政府所建立的關係,換取厚利。
曾經擔任白宮副幕僚長的狄佛(Michael Deaver)是日前最受矚目的說客。狄佛在白宮任職時,年薪是七萬零二百美元,去年五月他辭職後,開設「狄佛公司(Deaver & Associates)」,白任「政府事務顧問」,客戶包括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環球航空公司及韓國、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墨西哥和加拿大等各國政府,每年各付給他至少十萬美元的「顧問費」,據估計他的實際年所得約為四十萬美元,是任職白宮時的六倍。
多少官員轉為說客
以韓國為例,由於與美國的貿易關係緊張,壓抑不滿分子的做法又飽受美國抨擊,所以韓國政府以三年一百二十萬美元的代價,聘請狄佛代為「保護、管理和擴大其貿易及經濟利益」。而韓國大宇鋼鐵公司也付給狄佛每年二十五萬美元的「顧問費」,這家公司被控違反美國進口條例,狄佛正利用其影響力,協助該公司談判解決此案。在此之前,據我國官員透露,狄佛也曾表示願意擔任我國「顧問」,費用二十五萬美元,但因為我國顧慮此舉可能造成反效果而作罷。
狄佛的身價何以如此之高?因為他是雷根夫婦多年的左右手與老友,縱使他已離職,雷根仍讓他繼續持有白宮通行證(在引起新聞界注意之後,才於今年五月中旬繳還)。他並且經常與雷根夫人通電話。
最令大家側目的是:當雷根搭乘「空軍一號」專機飛往日內瓦參加美俄高峰會議途中,狄佛都能打一通地對空電話到專機上,為他的一個客戶-波多黎各保住一筆每年六億美元的補貼。
對華府政界來說,狄佛是一個有影響力的人;他所出售的,就是他的影響力。
除狄佛以外,昔日是雷根政府的高級官員,如今成為高價說客的,還有國家安全顧問艾倫(Richard V. Allen),狄佛的白宮助理康則利(Joseph Canzeri),雷根的政治事務助理諾夫齊格(Lyn Nofziger)和羅林斯(Edward Rollins)等十四人。另外還有一些雖未擔任公職,但曾經協助雷根競選,而與白宮關係密切的人員轉任說客,其中布萊克(Charles Black)、馬納福特(Paul Manafort)、史東(Roger Stone)三人合組了一家遊說及政治顧問公司,代理沙烏地阿拉伯、多明尼加和菲律賓前馬可仕政府的利益。
成效如何見仁見智
成功的說客名利雙收。在艾森豪政府任內當過小官的葛瑞(Robert Gray)憑看他的促銷天才和他與雷根的友誼,每年可以為他的公司拉到兩千萬美元的業務,而且他本人見報的次數比國會大多數委員會的主席都多。
這些客戶為什麼肯花大錢聘請說客?參議員賴沙特(Paul Laxalt)解釋說,人人都需要在華府有一位代表,保護他們容易受到攻擊的一面,外國政府也一樣。代理日本政府和台灣製鞋業利益的艾倫更道破外國客戶的心理:「有些外國人在他們本國慣常花錢買通政府高級官員,因此他們相信美國政府的情況也是如此。」
情況真的是如此嗎?外國客戶花的錢值得嗎?康則利認為,說客如狼似虎,而「政府內也確實有許多馴鹿」。換句話說,許多官員是可以打通,可以收買的。
然而律師出身的遊說老手柏格斯(Tommy Boggs)看法卻不相同。他認為目前的新式說客是在詐騙外國政府。
眾議院議長歐尼爾的法律助理馬休斯(Christopher Matthews)更是全盤否定所有說客的影響力。他說,新式說客與舊式說客沒什麼不同,「他們所販賈的都是鐵板牛排的滋滋聲,而非牛排本身」。
不論效果如何,遊說在美國是完全合法的。有的人更認為,遊說是憲法保障的活動,向政府請願的權利是民主的基石。因此在國會山莊的走廊上,經常擠滿說客,企圖影響國會議員對某一項法案的意見。
虛心積慮結交政要
這個行業,過去幾乎是由律師包辦,現在成員則複雜得多,人數也急劇增加。目前在參議院秘書處登記有案的說客就有兩萬零四百人(一九八一年只有五千六百六十二人),平均每一位國會議員可以「分配」到三十個以上的說客。這些登記有案的說客去年申報的遊說支出是五千萬美元,但據估計實際數字高達十五億美元。
這龐大的數字顯示出市場需求的殷切。正如羅林斯所說:「我們沒有創造市場,市場原本就存在。」每一個人都擔心自己的呼聲被別人所掩蓋,利害衝突的團體更要互相角力。而聲浪最高的,很可能就是那些雇得起最有辦法說客的人。
除了運用舊日同事關係以外,家庭背景也是說客的本錢。前面提到的柏格斯便有一位當眾議員的母親他已故的父親海爾.柏格斯(Hale Boggs)曾經擔任眾院多數黨領袖。此外,現任眾院議長歐尼爾之子基普、參院多數黨領袖杜爾(Robert Dole)之女洛冰、參議員賴沙特之女蜜雪和眾院撥款委員會主席惠坦(Jamie Whitten)之子小傑米等,都是美國國內一些利益團體的遊說代表。
「軟性」遊說
還有一種「軟性」(softcore)的遊說方式,便是舉行宴會。有手腕的說客能請到政府要員,與企業老闆歡聚一堂,杯觥交錯下,許多重要的事情就容易談成。宴會申如有一位八面玲瓏、善解人意的女主人居間應酬,更可使賓主盡歡。這樣的女主人在華府也只有五、六位,狄佛的妻子卡洛琳是其中之一。
聰明的說客並不像蒼蠅一樣叮著政府官員或國會議員不放,他們只是處心積慮地結交政要。眾議員柯荷(Tony Coelho)說:「四次當中有三次,他並不向我遊說,只是聊些運動或家常。我常和他打網球,他是一個朋友,真摯的朋友。」
眾院籌款委員會主席羅斯坦考斯基(Dan Rostenkowski)經常接受說客邀請,到風景優美、設備高雅的球場去打高爾夫球,他花在球場上的時間,幾乎與在華府出席聽證會的時間一樣多。
提供經費代為競選
說客們增加自己手中籌碼的最主要方法,是讓政要欠下人情。幫助國會議員當選連任,便是「收集人情」(Collecting IOUs)的妙方之一。柏格斯晚上為國會議員籌募競選經費,白天可能就向這些議員進行遊說。
更有規模的政治顧問公司,不僅為候選人籌措經費,甚至包辦了整個競選活動:策畫戰略、設計廣告、調查民意。這些公司先向候選人收取競選服務費,等候選人當選國會議員後,又代表民營企業向他們進行遊說,賺取「顧問費」。這種占盡便宜的做法,在這一行裏就叫做「一魚兩吃」(DoubIe dipping)。
舊式律師出身的說客是走後門的專家。歐尼爾回憶他初入眾院時,擔任議長的是雷朋(Sam Rayburn),他有一個抽屜裏面裝滿現金,都是說客塞進去的。打算競選連任的眾議員去找雷朋,雷朋便打開抽屜,拿出一筆錢給他。
就是今天,律師出身的說客仍然是國會最主要的籌款人,他們幫助國會議員爭取炙手可熱的委員會席次。只是在狄佛、艾倫等新式說客的壓人聲勢之下,醇酒、美人和金錢似乎都成了落伍的遊說方式。
一九四0年代,美國馬歇爾將軍(George C. Marshall)曾經指出擔任公僕應具備四個基本特質:勇氣、智慧、雅量和熟諳民主程序。時至今日,美國許多政府官員和國會議員卻把擔任公職當作賺錢的「職前訓練」;這種賺錢事業就是受雇於本國的利益團體或外國的政府,向美國政府或議會進行遊說工作。
修改法令一時難成
狄佛在遊說這一行裏的異軍突起,引起國會參眾兩院,民主、共和兩黨的一致關切,眾院已著手調查他的行事有無違法之處。為避免讓雷根夫婦為難,他不得不放棄白宮通行證,並且已經有好個禮拜不再打電話給第一夫人。他能保有他在政壇的影響力嗎?客戶並沒有失去對他的信心,但是說客同行卻擔心受他的牽累。柏格斯便說:「我們真擔心逼個事件會導致國會的立法行動。他們可能會大幅修改有關遊說的法律。」
情形也許不像柏格斯想像的那麼嚴重。在理論上,為了抑制說客的影響力,國會可以立法,對於競選經費的數字和來源作更嚴格的限制規定。但這樣的法案短期內不太可能通過,因為大多數的議員都已習慣於說客的存在了。畢竟,說客是金錢、政壇秘聞甚至友誼的來源。國會議員和政府官員似乎愈來愈感覺到:既然打不倒他們,就乾脆和他們和平共存。
狄佛錯在那裏?
美國司法部、國會主計處、眾院能源暨商務委員會監督調查小組,都在調查狄佛代人遊說有沒有違法的情事。
狄佛可能獨犯了什麼法律?原來美國聯邦法律規定,曾經擔任行政部門官員的人,永遠不得為他們在職期間曾「親身及實質」參與的特定事件,向政府進行遊說,違者可 判處一萬美元以下罰金,和兩年以 下有期徒刑。
調查人員懷疑狄佛代理韓國大宇公司談判違反貿易法一案,以及代理加拿大政府處理酸雨飄落美國事件,可能違反這項法律。
美國政府倫理法並且規定,白宮官員離職之後一年內,不得與白宮任何人員正式接觸,而狄佛曾陪同加拿大官員會晤美國酸雨事件特使劉易士(Drew Lewis)。國會主計處認為劉易士應屬白宮官員。
有些旁觀者認為狄佛真正的錯誤在於樹大招風。一位白宮助理說:「他發得太快,也太招搖。」參議員普萊爾(David Pryor)也說:「他只不過是我們的制度有缺失的象徵。」
狄佛的白宮老友則直接指出他樹敵太多:「他為雷根做好公共關係,他自己可沒有。」他們說,狄佛追隨雷根二十年,行事以雷根的利益為優先考慮,往往得罪人而不自知。他又有些孤芳自賞,在白宮掌權期間,企業界領袖和國會議員打電話給他,他從不回電話。
狄佛本人對這麼多人聯手撻伐他感到驚訝。他在職期間受到雷根的信任和倚重,無人能出其右,沒想到招人嫉恨,他說,早知如此,就要與白宮劃清界線,要降低姿態。
狄佛自認並非說客,而是「策略專家」。雷根也為他辯護,說他從未要求什麼好處。但這件事無疑已為雷根帶來困擾,為白宮蒙上陰影。白宮人員稱之為「狄佛事件」,擔心會影響雷根的聲望。這一切,恐怕都是狄佛始料未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