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妳常接到女性來信詢問感情、婚姻問題,妳覺得這反映出什麼?
答:儘管今天大家高呼男女平等,事實上很多方面男女不可能平等。這其中有社會習慣,也有先天生理的限制。例如男人是否為處男沒人知道;懷胎、哺乳的都是女人。因此除非將來都是試管嬰兒,否則女人還是居於劣勢。
自從男女接觸頻繁,加上性開放的風氣吹到台灣後,很多女孩經不住慫恿,出了問題。通常女性為愛而獻身,而男性為性而說愛,始亂終棄的故事自古就有,而今天的女性似未因受更多教育而變得聰明。
問:在這種情況下,妳覺得女性該如何自處?
答:剛剛談到男女的生理不平等,女方要負的責任大,因此我勸女性要慎重。對那些已經吃虧的女性,只好勸她們忍下去,還好還沒結婚,就算做場惡夢。
婚外情小心處理
問:當前婚外情情形很普遍,請妳談談這方面的看法。
答:目前發生婚外情,也就是所謂外遇,仍以男性居多。如果先生有外遇,我通常問女方是否還愛對方。如果是,而先生雖有外遇也仍然愛妳,還有兒女、經濟等問題,只有忍,否則離婚也是痛苦。
假如丈夫已變心,而第三者硬要鳩佔鵲巢,不能回頭了,那與其長痛不如短痛。
如果妳不愛他,他不愛妳,而孩子又小,自己經濟又不能獨立,這是實際利害問題,那就當守寡好了,起碼可以解決經濟上的難處。
假如懷疑丈夫有外遇,能不說破就不說破,要更加溫柔、防範,大吵大鬧沒好結果。尤其到處宣揚,就沒有後路可退。更不能捉姦,捉姦是預備和對方一刀兩斷,是下下策。
問:如果發現別人的丈夫有外遇該如何處理?
答;千萬不要說。以前女人發現丈夫有外遇,便在親友面前哭訴,求取別人的同情,想要藉群力把丈夫挽回。現在女人則和男人對太太有外遇的看法一樣,認為是種恥辱。如果她裝糊塗,大家都得幫她裝糊塗。
問;對於男人所謂逢場作戲,妻子該如何面對?
答:一個男人逢場作戲,女人有時也得裝聾作啞。男人並不認為事關道德,你看他們談起風流事的得意,沒有還得吹牛,法律制裁他們還怕一點。只有從現實利害著手,男人通常愛孩子,如果亂來得了花柳病,很可能會遺書後代。
已婚女性自處之道
問:對於已婚女性有何忠告?
答:婚姻和身體一樣,要注意保健。女人千萬不要以為結了婚便大勢已定,把自己弄成個黃臉婆。要知道丈夫在外頭看到的都是新鮮的,對方拿出來的都是好的,說好聽的;而妳給他看到的都是最壞的,比如滿頭髮捲、穿看隨便,說話不是像法官,就是像媽媽。在這種情況下,怎能不出事?因此對待丈夫如對待上賓,讓自己永遠有新鮮感,非常重要。
問:已婚男女交異性朋友應注意什麼?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
答:男女之間當然有友誼,但必須小心維護,因為男女之間也非常容易產生兒女私情。通常當事人會很快感到對方變質了,處置要非常留神,否則再邁前一步,不管答應或拒絕,這個朋友都沒有了。因此一看苗頭不對,立刻要用冷水撲滅那點星星之火,否則若成燎原之勢,大家便會焦頭爛額。
當成鬧牙病
問:社會型態改變後,兩性的婚姻關係有何變化?
答:現代女性受教育、經濟獨立之後,不願容忍,所以離婚率增高。就男人而言,覺得女人難纏多了。怎麼我做,你也做,覺得很不公平。對女人倒容易了,以前「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因此「忍辱偷生」;現在則是「合則留,不合則去」。
問:妳是否贊成「合則留,不合則去」?
答:男男女女有長處必有短處,換來換去都差不多。婚姻是維持社會安定的基石,除非對方糟糕透了,一無可取,否則就像鬧牙病,真牙修修補補,總比假牙舒服。
舊鞋與新鞋
原始婚姻像一雙拖鞋,雖然舊一點、不好看,但實在穿得舒服,要是換雙新鞋,很夾腳的,但是我們總喜歡穿新鞋。
以前男人把女性當鞋,現在女性自己也要當人,不能令男人棄如敝屜,麻煩就出在這裡。
我給人建議,首先要對方考慮現實,不要衝動,資產、負債要算清楚,免得冒失做了決定,後悔來不及。結婚固然不好,離婚也未必好。總之婚姻這道門,沒進去的想進去,進去的想出來,進進出出是自找麻煩。
問:聽說現在女性找午夜午郎也不少?
答:通常去找午夜牛郎的女人大概有三種,一種是有錢的中年以上的太太,一種是風月場所的女人,還有一種是單身貴族。
問:男人做,女人也做。難道就眼睜睜看社會淪落下去?
答:也不是現代社會淪落,這是人性的問題。人本來就是雜交的動物。所謂男人「久而不專」,女人「專而不久」。論專情,人類還比不上某些動物。因此婚姻制度除了維繫社會秩序,也為了保持人類品種的「純」。
回答都有把握
你看從前的男人就怕沒錢,否則不知可以買多少,而且堂而皇之地帶進家裡,比現在偷偷摸摸大方多了。而女人過去因長期受壓抑,一旦開放,有一種反抗的心理,當然也有實際生理的需求。
我相信社會亂到一個程度,大自然會有所限制,比如愛滋病可說是老天的懲罰,帶給現代人很大的恐懼。
問:妳常為人解答問題,會不會擔心指引錯誤?
答:回覆信件比演講當場作答容易多了,因為有從容考慮的時間。有好些信其實很簡單,我必須加頭加尾,在信裡做文章,希望能讓讀者從中得到點什麼,這頗費腦筋。不過我對自己的回答差不多都有把握。
問:有人認為,妳的答覆要求標準很高,一般人很難做到?
答:我主張「取法乎上」。把標準定得高,就算不能完全做到,至少可達到一半。其實有些寫信的人妙極了,自己常把答案都寫出來了,只不過是想要求證而已。
問:妳為人指點迷津,常給人冷靜、理智、高不可測的感覺。
答:我並不很理性,只是事情發生後從理性角度去看。熟朋友都知道我是超乎想像地熱心,常常路見不平,義憤填膺。激動完了覺得很後悔,想想又很欣賞自己,連自己都想交這樣的朋友。所以到了這把年紀,個性還是沒改。
我無意把自己神化,但如果別人把我當偶像,通常我也不辯解,因為意志上能完全獨立自由的人太少,多數人都要抓個依靠,因此雖然我不是聖賢,但願盡力幫助別人,也不希望把別人的偶像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