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四十歲才知道要去選自己愛的男人,儘管這個男人比我小,在這段關係中我歷經很大的解放和自由。但是在我二十八歲那年,我選擇的是大我十四歲的對象。
當時我問自己:「女生是要選擇愛人還是被愛?」小男生是我喜歡的,另一個人則符合社會條件、價值觀及男大女小。他送花,對我百般呵護順從。當時我看到的是一個完美的對象,加上到了適婚年齡,結果,我選擇被愛。
沒有經過長時間交往,進入婚姻後我才開始認識他。
我一直無法理解性和情慾有關,總認為女生不一定非做這件事不可。即使偶爾有衝動,也很快被理智拒絕。書中說要挑逗男性,但真的不會耶!從來都不覺得那是自己的情慾、權益,是可以要求的。三十五歲以後比較感受得到自己的慾望,可是當慾望湧起,卻發現衝突跟著來,因為不可以主動。
我想我被動的個性來自於原生家庭的影響,它讓我看到,「男性」加上「會讀書」,在家裡就是有power的人,自然希望得到這個有權力的人的關愛。當我哥哥表現出權威者的姿態,我就很被動;他們會指使我做事,我當然想反抗,可是叛逆將更遭殃。因為有這樣的經驗,我與男性互動,從不選擇主動。
我先生這一代男性賦予女性的角色是:家事應該是女性分內的事,他期望我扮演比較傳統的角色,負責所有的家事及照顧小孩。當我有力量去思考要什麼時,就發現這個婚姻品質不是自己要的,也會想要改善家庭品質,但是男人很難接受,他固守自己的領域,你愈挑戰,他就愈鞏固既有的地盤。於是,我思考要不要這個婚姻(以前總會說服自己,等孩子大了再說)?我要怎樣的人生?女性就該死守婚姻嗎?我離婚,父母會怎麼看待?最大的困難在於我是輔導人員,擔心被貼標籤:「她是輔導老師,自己都離婚」。
我不斷地自問:我就這樣過一生嗎?守著已經沒有感覺的家,對我及孩子有何意義?後來我主動要求離婚。第一次主動做一件事,這對我的人生非常重要。
因為找到自己,也讓我有力量告訴孩子,婚姻不是唯一的路。婚姻不是找到一個處女就保證幸福,比較重要的是彼此之間相處的過程。
有情慾的需求不敢去表現,是我很壓抑的部分。後來我認識一個比我小七、八歲的男生,與他相處,我可以主動表達慾望,他也鼓勵我享受自己的慾望。我可以開始跟孩子分享相關的問題、跟親密好友討論,並對照朋友的經驗。
與現在這個男人的關係中,最大的顛覆就是不再讓好女人的價值觀鎖住我。彼此沒有壓抑,即使吵得天翻地覆,也不怕對方跑掉。我現在不會想要從異性那邊得到什麼,這是我願意付出的,而不是為了回饋。(陳玉梅採訪整理)
職場上的性別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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