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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文化,才有文化新聞

張作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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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錦

199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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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文化,才有文化新聞
 

本文出自 1998 / 3月號雜誌 張忠謀寫張忠謀

國民黨主席李登輝日前在中常會裡表示,國內三家無線電視台在新聞的播放順序上,太過強調犯罪新聞和社會新聞,會讓外界誤會我國是犯罪率很高的國家。他指示秘書長章孝嚴協調三台,以後要將文化新聞放在第一條播出。

李主席也是李總統,是執政黨和國家的雙重領導人。如果台灣是一個威權政體,那麼他的話就是國家的意志 ,當然非照辦不可;如果是民主體制,一位元首的主張也極有影響力。所以李先生的意見一出,三台立即「充分配合」,當然各方也有不同的意見。

大家批評較多的,是從「新聞自由」方面來看,認為李總統干涉了言論自由。新聞怎樣取捨,如何安排,是新聞專業上的事,李總統管不著。從新聞自由的意義以及民主國家政府和媒體的分際而言,這樣的批評是有根據的。但媒體是社會公器,為閱聽人的利益服務,如果新聞界使用公器不當,違反大眾公益,就不能規避別人的議論與檢討。李總統是閱聽人的一分子,我們也應該尊重他的這份權利。

問題是,李總統的用心雖可肯定,但惜乎他未抓到問題的核心,他對三台的指示只是治標;甚至連治標都談不上,只能算是揚湯止沸。

我在過去的文章裡一再強調,媒體傳播消息,不管在處理上有無瑕疵,都只是報導已發生的事件,而事件為何發生,基本上與報導本身關係不大,甚至全無關係。就拿震動人心的白曉燕案來說,過程之曲折、懸疑與慘烈,台灣新聞史上從來沒有過,陳進興等人的所作所為,絕非從媒體的新聞報導中學來的「技巧」。本案除了最後陳進興劫持南非武官家人,媒體記者與之通話進行「實況轉播」,稍有可議之外,白曉燕被綁架的初期,主要媒體均知而未報,以及後來提供各種線索資訊,整合民眾共同緝兇,都有積極貢獻,善盡了守望社會的責任。

李總統認為三台(他的意思應是包括了全體新聞界)太重視犯罪新聞,實際上年來的犯罪案件都太重大,太使社會大眾關心,新聞界不能不提供這一方面的消息,使民眾能切實瞭解自己的生活環境,以求趨吉避凶。還是那句話:是社會有了這些事件,新聞界才去報導,而不是媒體雅好做這些選擇。

李總統指示減少犯罪新聞報導的主要原因,是不要「讓外界誤會我國是犯罪率很高的國家」。李總統這樣說,是太「謙虛」了,實際上我們已經是「犯罪率很高的國家」,一點也沒有「誤會」。在所有犯罪案件中,自以殺人犯罪最嚴重,因為「人命關天」,所以殺人犯罪應為犯罪案件的指標。根據刑事警察局的統計,台灣殺人犯罪事件,從八十三年的一千四百四十一件,增加到八十五年的一千七百四十三件。而法務部的統計,八十六年一至九月的殺人犯罪定罪人數有五百七十九人,較八十五年同期增加了一四%。犯罪學者根據統計資料的研究分析,台灣殺人犯罪每十萬人中有六‧八件,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

這麼高的犯罪率,早已使民不聊生,當然應該設法降低。降低之道是減少犯罪發生的頻率,而不只是不報導它,更不是電視台把它放到後段報導就行了。李總統指示要重視文化新聞,話說對了一半,矯治我們社會的病態,「文化」也許是一劑好藥,那就讓我們談談台灣的「文化」問題。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文化」之為物,很難加以界說,大體而言,它是一群人由野蠻進入文明所表現的生活方式;也是中國人所說的「道」,亦即禮樂、法度、教化的總和。這樣說來,「文化」根植於每個行業、每個人的言行中,而不是雲門舞集和元宵燈展才叫文化。所以我們常說「政治文化」「企業文化」「醫療文化」「餐飲文化」……等等。每個行業、每個人都有文化素養,這個國家才叫文明國家。

文化既然是一群人的生活方式,所以它是可以學習的、接受感染的。而在上位的領導階層人士,一言一行為天下法,透過現代媒體無遠弗屆的傳播,極富教育性與影響力。因此,一個國家的文化程度如何,政府和政黨的領導作風甚關重要。可是我們政府和政黨的表現,就實在不能令人滿意,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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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上修憲,對不同意見者查稅、騷擾其家人,在會場門口備妥轎車,準備強行「押人」,這算什麼文化?

選舉時買票,提名黑道參選,把「大哥們」從牢裡放出來「輔選」,這算什麼文化?

權力鬥爭,廝殺慘烈,用盡各種手段,無視外界觀瞻,這算什麼文化?

領導者排除有識見、有能力的人,自己的親信都得道升天,這算什麼文化?

侵占銀行公款使它倒閉的,開闢球場竊占國有土地的,都可讓它概括承受或就地合法,這算什麼文化?

關係台灣前途的大陸政策,可由一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別的團體循民主方式舉辦討論會,求取合理的共識,自己不辦卻酸溜溜地說些風涼話,這算什麼文化?

一方面行為不當,一方面巧言辯飾,這樣的風行草偃,使社會失去了價值標準,腐蝕了行為規範,於是台灣亂矣!法官可以扮司法黃牛,警察可以做做強盜助手,大學校內選舉照樣請客送紅包,醫生可以先談價錢再治病;至於一般老百姓,從殺人越貨到盜採砂石、超速開車以迄放任家犬街頭大小便,無不振振有詞。他們心裡會想:既然官家可以放火,百姓何以不能點燈?盜國者可以侯,盜鉤者為什麼就要誅?

我們很贊成新聞界要重視文化新聞,但台灣要先有文化,然後才能談得到文化新聞。台灣要有文化,中華民國要「文化復興」,光有「文化總會」不行,光喊口號不行,光要求別人也不行,必須在上位者帶頭來做,發揮示範與教化功能,這樣才行!

古人說:「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我們說:「子率以有文化,孰能沒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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