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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肇松:商業行為Vs.社會責任

臧聲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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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聲遠

1998-02-05

瀏覽數 14,150+

黃肇松:商業行為Vs.社會責任
 

本文出自 1998 / 2月號雜誌 第140期遠見雜誌

台灣媒體主管機關現在還有禁止跨媒體經營的限制,但禁的只是文字媒體去經營電子媒體,卻禁不了電子媒體經營文字媒體。

今天兩三百家有線索統經營業者,沒有一家是合法的,都是根據暫行管理條例就地合法,你沒有辦法規範他們。大財團說我這個純粹是「商業行為」。社會責任對有線系統經營者來說,是很陌生的概念。

過去辦報,哪個階段沒有壓力?解嚴前是政治的壓力,現在更來自新媒體的競爭。合理的競爭是很自然的事,現在卻超過競爭的常態,純粹經營媒體的人很難玩這個遊戲。我們沒有無限的財力從事毫無止境的競爭。

中國時報像是一艘旗艦,航行在大海裡,我們要瞭解周遭的變化,前方究竟是風和日麗還是潛藏暗礁。旗艦的旁邊要有各種新式艦隻,來維護正常的航行,所以我們未曾忽略各種新媒體。

我們能做的,比如說網際網路,它的商業利益不大,但是服務無遠弗屆,所以我們先做。有關其它新媒體的規畫,因為現在有線電視系統已經被壟斷,所以不會立刻介入系統經營。但是在節目供應方面,我們成立了多媒體事業部,會慢慢朝頻道發展。我們跟民視的《台灣社會檔案》有合作,跟電台也有新聞交換,把旗艦的好東西,變成立體的東西。

我們掌握大媒體的潮流,不會像有線電視那樣財大氣粗去搞,而是一步一步能做的先做。坦白說,我們沒有多少資源去try and error(錯誤嘗試),必須謀定而後動。

網際網路等新科技帶來個人新聞學(personal journalism)的誕生,每個人都變成新聞的編輯,卻不受任何約束,例如男女分手的時候,就把女方裸照貼在網路上。

我一直不認為,不必負責任的網路傳播會影響到傳統媒體的發展。那些東西我想每個人看了都半信半疑。縱使傳播的都是事實,也建立不起組織性的公信力。傳統媒體記者基於社會責任,報導都要經過查證,我不相信這種功能會被取代。

但為什麼個人新聞學會這麼新奇、叩應和網路歷久不衰?因為一般人覺得他可以參與,這是一種雙向溝通。像國外有些報紙雜誌,會指派編輯上網,透過網站跟讀者溝通。要掌握這個互動時代的趨向,任何媒體都不能忽略雙向溝通的重要,必須讓人覺得你們的媒體關心他的意見。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臧聲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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