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東吳法學院:挑戰台灣法學教育

徐子婷
user

徐子婷

1997-06-05

瀏覽數 38,200+

東吳法學院:挑戰台灣法學教育
 

本文出自 1997 / 6月號雜誌 1997大學風雲排行榜

鄰近博愛特區的台北市貴陽街角落裡,「塞」著小小的籃球場外加法商學院,這就構成了東吳大學的城區部。可是進到法學院七樓,明亮雅緻的原木大廳,滿屋中英文的法律專業書籍,不知情的人會以為自己闖進了仁愛路上的高級律師事務所。

這,就是東吳法學院,我國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

一九00年成立於蘇州的東吳大學,直到現在英文名稱還是沿襲「蘇州大學」(Soochow University)舊名。當時因應上海為國際貿易樞紐,東吳大學的法學院早在一九一五年就設於上海,由於上海國際化的特色,創立之初即以「比較法學院」為名,不僅研究本國所適用的大陸法系,更是唯一同時研習英美法系的法學院。

由法律系獨撐一個學院的東吳法學院,悠久的歷史,使其在學界的學術聲譽評價,成為私立大學中,少數可與國立大學-爭長短的科系。東吳法學院更有「亞洲第一法學院」的自豪--東吳法學院出版的英文法律專業書籍,被收藏在美國與倫敦法學院圖書館中,院長程家瑞指出:「過去,我們有最悠久的歷史;現在,則有最尖端的法學研究。」語氣中,有掩不住的自信與從容。

以國際法學研究實際情況觀之,東吳法學院的自信其來有自。四年前,香港大學為慶祝英女皇生日舉辦的「台灣-香港-大陸法衝突研討會」,東吳法學院是台灣唯一受邀發表論文的法學院。同時,也是台灣唯一研究「國際航空暨太空法」的法律系,不起眼的東吳大學城區部裡,東吳法學院與荷蘭來登大學、加拿大麥吉爾大學鼎足而立,成為世界三大航太法研究中心之一。

在私立大學普遍受限於經費資源比不上國立大學的窘境下,東吳法學院卻能在法學界獨立撐出一片天的經驗,給了許多私立大學一個借鏡,「不要陷入國立大學發展的框框裡!」程家瑞指出,私立大學必須配合本身的傳統與資源,找出自已的特色,否則只是一味跟著國立大學的發展腳步,永遠比不上國立大學。

以東吳法學院為例,兼修英美法與大陸法的比較法學傳統,是最初創設即有的特色。在台灣復校後,雖然包括台大在內的其他大學法律系的課程,都只著重在台灣所適用的大陸法系,東吳法學院還是繼續堅持以「比較法學」為主的傳統。也因此,在研究國際法的專家中,清一色都是出自東吳法學院;同時,也才能以一所私立學校在國際的法學學術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

由於是全國唯一要念五年的法律系,學的又不光是本國法律,這樣的教學方針在講究實際的現代社會,不免會遭到一些質疑與挑戰。最常遇到的爭議是,別的法律系究四年之力,針對司法特考的本國法律條文鑽研,可是東吳除了要求學生修習本國法、成文法之外,還要加上英美的習慣法,長久下來,難免被人質疑在司法官、律師特考的「競爭力」上,會不如人。

「誰說念法律系一定要做律師、司法官?」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程家瑞,不以為然地挑戰台灣法學教育的思考模式,「如果法律系的唯一功能,只是培養律師、法官,那開家司法特考補習班就好了!」

現在訂雜誌就送>>亞諾納行李箱:TSA鎖+手機支架+煞車輪一次到位

藏著一個地球

從法學教育的觀點來看,大陸法系是成文法,著重的是條文的完整:而英美法是以習慣法為主,有助於法律系學生獨立思考判斷能力的養成。由於台灣的法學教育,並不像英美般是受過完整大學四年教育之後,在研究所時期才進入法學院修習。因此如果在大學時期,學生就為了司法特考而汲汲營營於條文的背誦,可能會造成在面對法律問題時的僵化思考,因此東吳法學院堅持,學生必須同時有英美法的訓練。

另一方面,從大學的功能來檢視,大學除了教育之外,很重要的職責之一,是協助學生做日後的生涯規畫。台灣每年法律系畢業生有一千兩百多名,但是每年律師、司法官的錄取率都不超過百分之十。古代書生為求功名而「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悲慘情形,幾十年來不停地在每一屆法律系畢業生身上輪迴。

「我不想看著學生人生最精華的十年,只為了參加律師考試。」程家瑞一直記得當年畢業典禮結束後,他和同學手裡握著畢業證書坐在中山堂的階梯上,卻不知道明天何去何從的迷憫,「幾十年過去了,我不要今天的法律系畢業生也有那樣的心情。」

為了拓展法律系學生更多的可能性,東吳法學院在課程規畫上做了調整。一般大學的法律系,學生在聯考填志願時,就已經依分數分為法學組、司法組。但是大多數高中畢業生,並不清楚不同組別課程內容的差異,對自己的能力與興趣也不太瞭解。所以東吳法學院強調大一、大二課程不分流,以修習一般法律基礎教育課程為主;而且為了使學生更具國際觀,在外文教育上,更加開法、德、西班牙,以及日文等第二外國語。學生升上大三之後,會在老師的建議之下,依個人興趣能力,選擇二種不同的學程。

這三類不同學程分為:公法類、民商法以及國際法。公法學程,是針對想走司法官路線的學生;主修民商法,除了成為律師之外,也可以做為企業中的法律專門人才;而國際法,則希望能培養外交官。所以東吳法學院不僅是為了培育法律界的專門人才,更是替其他領域的法律人才做儲備。像東吳法學院的歷任校友,就出了幾位財政部的歷任部長,包括陸潤康、白培英、戴立寧;而在法律專業上也不遑多讓,新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盧仁發,就是畢業於東吳法學院。

選擇了東吳法學院,意味著要比別人多念一年大學、更沒有「保證就業」的保障,而擠在看起來「破破爛爛」的東吳城區部上課,簡直就像「補習班」一樣。但是正如程家瑞對法律系學生所做的許諾 「藏在東吳法學院裡的,是個縮小的地球。」東吳法學院的法學教育,有著更多元的法律觀,讓法律系學生的末來,除了律師、司法官之外,還能有更廣闊的人生選擇。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