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全民健保和一般商業保險有何不同了我幾年前已買了壽險和醫療險,可以選擇不加入全民健保嗎?
■如果一個人罹患了重症,商業保險可能會拒絕他加保,但全民健保是一種社會保險,追求社會整體的公平與安全,只要是在台灣設有戶籍的人,就有加保的權利。相對地,全民健保也因此要求每個國民都有加保的義務,你不能因為覺得身體很好,或已買了商業保險,而選擇不參加全民健保。
你或許覺得自己現在並不那麼需要全民健保,卻還要出錢幫別人付看費有點划不來,但這正是全民健保跟商業保險不同的地方,換句話說,這是種權利,也是種義務,而且,行政院在所擬訂出來的法案當中還訂了罰則:拒保者要罰錢!
我是公務員,加入全民健保後,跟目前的公保有什麼不同了一旦健保實施,公保中心還存在嗎?
■實施全民健保後,公務員因眷屬原已納保,面對的改變最少。未來現金給付仍由中央信託局辦理,醫療給付則併入全民健保,權益並未減少。
目前的公保中心還會保留,但大門將為所有繳交全民健保保費的國民開放;相對地,你和家人的就醫選擇權也將擴大,不再僅限於公保中心,你們可以到任何特約診所、醫院看病。
你最關心的保費計算公式如下:
投保金額「本俸」×保險費率「4.5%」×自付比率「40%」×「1+所投保的眷屬人數」=你應自付的保險費。
例如:你的本俸是二萬二千元,有父母和一個孩子跟你一起投保,有工作的太太必須另外投保,你每月保費是一五八四元(220O0×4.5%×40%×「1+3」=1584)和日前所繳的一五三一元相差無幾。
我在私人機構上班,享有勞保,一旦加入全民健保,我的勞保會有什麼改變?
■你現在的勞保是綜合保險(費率七%),你負擔二0%保費。將來勞保的醫療部分併入全民健保(費率四.五%),勞保成為分類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一五%)及老年保險(費率五%),你的負擔比例一律為四0%。例如你的月投保薪資為兩萬元,現行勞保保費二八0元(200O0×7%×O.2=280),未來全民健保三六0元(200O0×4.5%×0.4=360),勞保五二0元[(20000×1.5%×0.4)+(20000×5%X0.4)=520],總計八八0元,比現在多出六00元。
現在的勞保不包括眷保,如果你有眷屬,你的眷屬可加入全民健保,跟隨你的投保薪資加保,負擔比例也是四0%,依薪資兩萬元計算,每多一名眷口,你每個月要多交三六0元(200O0×4.5%×0.4=360),眷口超過五口者,以五口計算。
我和妻子兩人自己開店,既是老闆也是伙計,我們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如果你有加入職業工會,則由原職業工會為你們辦理全民健保,你們夫妻要自付保費的六0%,其餘四0%由政府補助。例如你的投保金額為兩萬元,夫妻兩人均投保,依全民健保費率四.五%計算,每個月保費為一0八0元(20000×4.5%×60%X2=1,080)。
如果你沒有加入職業工會,則屬自營作業者,應該用自己的事業機構設專人辦理加保;但如果你的店規模很小,你必須自己向主管承保的機關申請加保。在保費方面,以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因為你自己就是老闆,所以你們夫妻的保險費要全部自付。
我是一個禮拜上班三天的工讀生,可否加入全民健保?保費怎麼算?
■你可以由工作單位的雇主為你加保,但你的薪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限額(金額尚在研擬中,目前勞保最低投保工資額為一萬二千三六五元),你必須負擔四0%保費,例如你每月領一萬五千元,全民健保費率四.五%,要交二七0元(15000×4.5%×0.4=270)。如果你的薪資未達最低標準,或雇主不願為你加保,或是你經常換地方工作,你就屬於無固定雇主者。你可以加入相關的職業工會,由職業工會為你加保,你負擔保費六0%;或以無固定雇主者身分,向你居住地區的鄉鎮市公所申請加保,保費負擔也是六0%。
政府說全民健保包括眷保,是什麼意思它我太太薪水較低,我的孩子可以跟著她以較低的保費加保嗎?
■全民健保包括眷保的意思是說,如果一家當中有一個人合乎參加全民健保的身分條件,那麼他的配偶、子女、孫子女或外孫子女,還有父母親都可以眷屬的身分跟著他投保,這些眷屬的保費由這個人跟他的雇主各分攤一部分。不過如果你的太太或孩子有職業,那他們就不能搭你的便車加保。因為全民健保的保費是按照收入的比例來收取的,所以收入較低的人,他的眷屬保費也相對較低,未來你讓孩子跟著太太加保,的確是又省錢又合法的!
如果我失業,我的全民健保會如何受影響?
■如果不幸失業,你的第一個選擇是找你現在有職業的配偶或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孫子女),成為他們的眷屬加保;你也可以到居住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加保,如果你的身分合乎政府社會救助法的範圍,那麼政府會幫你出保費。如果你不符合救助範圍,那還是得交保費,至於交多少由主管機關認定。等找到工作,你就再回復以受雇者的身分加保。
我現在沒有收入,也沒有親人幫我加保,我怎麼辦?
■同樣地,你也要到居住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加保。不要擔心,如果你真的無依無靠,全民健保不但不能拒絕你加保,還要替你出保費。
全民健保規定雇主也要為員工的眷保付費,我的眷口很多,這會不會影待工作機會?
■不會,為了避免雇主因負擔眷保保費,而偏向選擇眷口少的員工,全民健保中不論員工是單身或有多少眷口,雇主都一律為每位員工負擔員工本人及平均一.三六位眷屬(目前職業團體平均眷口撫養比)的保費。雖然你的眷口多,你所付的保費也多,但雇主只要為你付二.三六人(1+1.36=2.36)的保費,因此不會影響你的工作權。
例如你的月投保薪資為四萬元,有四位眷屬跟隨你加保,全民健保費率四.五%,雇主負擔六0%,你負擔四0%,則雇主負擔二五四九元(40000×4.5%×0.6×(1+1.36)=2,549),你負擔三六00元(40000×4.5%×0.4×(1+4)=3,600)。
全民健保實施後,看門診和現在有什麼不同?住院又有何差別?
■因為公、勞保已經併入全民健保,現有的保險證和勞保單就被廢除了。以後每位受保人發一張「健康保險卡」,每一張卡可看六次病,用完再向投保單位申請。
最大不同點是,未來你每次看病,除了付掛號費外,必須負擔部分醫療費用,從二0%到三五%不等。
衛生署認為,這會使大家更愛惜醫療資源,減少浪費,以及避免小病往大醫院跑。
例如:你到診所看一次病三百元,自己負擔六0元(300×20%=60)。如果不經診所轉診,直接到大醫院看病,必須付較高的比例,如到台大醫院看內科門診,一次的費用六百元,你要自掏腰包付二一0元(600×35%=210)。
住院時,基本上自己負擔一0%的「急性病房」費,或五%的「慢性病房」費,但住院愈久,自已付的比例愈高。
實施全民健保後,我看病能不能自己出一部分錢,也就是說,保險給付不足的差額由我負擔,以便享受較好的醫療品質?
■除了住院時,你選擇較高等級病房,醫院可以收取病房費差額外,照規定,凡是屬於保險給付項目,醫療院所不准向患者收取差額負擔。
這是考慮醫生和病人之間的「資訊不對等」,因為病人通常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得以判斷,多負擔部分費用後,對自己的病情是否產生合理助益。例如,國產藥和西德原廠藥如果藥價差十倍,當醫師推薦後者時,有多少人能判斷兩者的藥效?
小家庭影響不大
一對夫妻均在私人機構上班,他們享有勞保,月投保薪資丈夫為三萬五千元,妻子兩萬五千元,有一名四歲大的小孩。
現制:
丈夫月繳保費四九0元(35000×7%×20%=490)。
妻子月繳保費三五0元(25000×7%×20%=350)。
小孩的醫療費用全數自付,每月八一0元(依目前勞保眷屬平均每月自付之醫療費用計算),全家共計支付一六五0元。
全民健保:
小孩納入眷保,且可跟隨投保薪資較低的妻子加保,丈夫月繳保費六三0元(35000×4.5%×40%=630),妻子及小孩月繳保費九00元(25000×4.5%×40%X(l+1)=900)。
全家共計支付一五三0元。
(林惠君)
單身族負擔增加
單身,二十八歲,每月收入三萬四千元的上班族,父母由其兄長奉養。
目前的狀況:只有參加勞保,每個月的保費是四百六十元。身體不錯,去年只用了兩張勞保單看感冒,花了一百元的掛號費。
參加全民健保後:因為不用負擔任何家人的保費,健康保險部分的保費會增加為五百九十九元。當然,因為全民健保的保費並不包括老年年金保險,所以將來薪水袋裡,還會至少被扣掉四百元左右的年金保費。
(孫秀惠)
大家庭鬆一口氣
四十歲的呂先生是電腦公司的中層主管,月入八萬元,太太是家庭主婦,父說已退休,還有一雙兒女念小學,全家只靠他賺錢。目前贖買私人商業保險。
現況:呂先生每月除付勞保費四六六元外,還必須付四千五百元的私人保險費,其中包括兩百萬元的壽險保障,並涵蓋自己、太太、兩個小孩的癌症險、重大醫療險以及意外險。七十歲的父親因有高血壓,每月醫藥費約為一千五百元,太太、小孩每個月看感冒、拉肚子等小毛病,平均醫藥費是一千元,因此,呂先生每個月的醫療支出約七千元。
全民健保:未來,呂先生全家均可納入全民健保,以最高投保薪資五萬八千元計算,每月保費為五二三0元。
(余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