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聲槍響,三點檢討

張作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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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錦

198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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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聲槍響,三點檢討
 

本文出自 1987 / 3月號雜誌 第009期遠見雜誌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立法委員蕭瑞徵和他太太林品貝,在台北市復興南路他們住處的電梯口遇刺,有人開了兩槍,擊中蕭氏夫婦的頭部。隔了一天,蕭委員不治,蕭太太傷勢嚴重,但幸無生命危險。二月九日,兇嫌李金原被捕,案情到此大體可告一段落。

蕭家遭此不幸,不論識與不識,相信都非常同情,根據中國人「慎終追遠」的倫理,對過世的人應特別尊敬,本不宜再就本案表示什麼意見;不過這兩聲槍響,揭示了台灣政治、社會上早已存在的若干問題,事關國家、民眾公益,實又不能不說。

要說,至少可指陳三點:

第一、政黨對提名之人的品格考核及約束。

第二、台灣治安問題及「自力救濟」嚴重性。

第三、政風與社會之關係。

蕭瑞徵委員一月二十一日遇刺,二十二日聯合報記者在報導這則消息時,曾對蕭委員的言行有一介紹。他參加了十幾個團體,多數都擔任重要負責人,「但是,在他馬不停蹄的活動後面也留下若干傳言,包括特權承攬工程、特權關說許多案件等,數月前,他太太林品貝擔任董事長的龐盛營造公司所承包的斗六體育場看台工程倒塌,不只使其形象受損,更遭非議。」兇嫌李金原是營造商人,他被捕後供承,的確和龐盛營造公司有糾紛,因為一千萬元押標金拿不回來,才憤而動槍。

他們間的是非曲直,不是我們所要過問的,我們所要問的是,蕭委員和他太太的營造公司間的關係,以及「特權承攬工程」的傳言。

實際上,這恐怕是「不問自明」之事,甚至也不必大驚小怪。舉目四顧,從中央到地方的議壇上,承攬政府工程,幾乎是一些議員們的「專利」了,至於「特權關說案件」,那更不在話下,筆者個人就曾親眼目睹某些民代常常出入司法大廈,甚且被譏為「在司法大廈辦公」呢!

考核公職人員操守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官吏雖懼於民意代表的權勢,不能不屈服,但當官吏做其他循私柱法之事時,則民代何能發揮監督糾舉之功能?相濟以惡,政治就敗壞了。古代沒有民意代表,認為政風之壞,是「由官邪也」,現在恐怕說由民代之邪更為恰當。

中華民國實行政黨政治,絕大多數的民選公職人員都由政黨提名,各個政黨允宜對提名之人的品格操守,在事先有所考核,當選之後給予紀律約束,積極的使他們為善,消極的使他們不能為惡,才不辜負選民的付託。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則無貴乎政黨政治了。

兇嫌李金原殺人的暴行,固然令人震驚,但是在台灣,這也不算什麼大案子了。稍一回顧,這類的案子很多。筆者目前寄居紐約市,紐約治安之壞,國際聞名,但論犯罪手段之兇殘,台灣似不遑多讓,而台灣不久前「流行」殺害警察,這是向法治最嚴厲的挑戰,連紐約似乎都要甘拜下風了。

富而不好禮

據法務部犯罪問題研究中心的統計,近十年來暴力犯罪人數,除民國六十六年略較前一年減少外,其餘各年都呈增加趨勢,由民國六十五年之七、八七五人,到民國七十四年的一一、八八六人,暴力犯在十年內增加了五一%,而同一時期人口增加率僅為一七%。

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民國七十四年的統計,暴力犯罪案件中有兩點特殊現象,令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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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行兇者並不是有什麼大不了的原因或「理由」,「性情暴戾」佔六二%,換言之,一言不合,即拔槍相向。譬如李金原,他不尋求法律程序討回押標金,而寧願「自力救濟」-開槍。這種自力救濟行為,目前已不鮮見,尤其在環境保護問題上,群眾的集體杯葛行動,可以說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

其二、在強盜、搶奪犯中,有六一%是因投機圖利而犯罪,只有○.八%是基於生活煎迫。他們的經濟狀況,小康之家者佔五○%,真正貧困無以維生的,在二%以下。

從法務部的上述統計資料,可有兩點觀察與申述:

第一、我們的法律對某些人已經沒有約束力。他們或者對法律沒有敬畏之心,認為犯罪沒有關係;或者不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效率,認為不如自己解決。

第二、台灣的經濟發展,已使國家逐漸邁入「已開發」之境,生活在台灣的人,享受到中國從來沒有的富庶。照理說,應該「衣食足而後知榮辱」,但是台灣卻是反其道而行,物質生活愈好,犯罪比率愈高,富而不好禮,原因何在?

病癥一長串處方一大堆

面對這種偏頗現象,大家也檢討得很多,病癥舉出一長串,處方開了一大堆,可是看不出什麼效果,只好無奈的嘆息,歸咎於「社會風氣」。

社會風氣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但是稍一「慎思明辨」,也不無脈絡可循。

台灣當前社會風氣的主流,恐怕首推「財富」。既然舉國致力經濟發展,那個不想發財?於是功利主義抬頭。社會衡量一個人的成就與價值,別的標準都不具體,只有「財富」最為客觀實用。在這種價值觀的引導下,有些人固然願意埋頭苦幹以致富,但那些想速成的人,就不免要巧取豪奪、不勞而獲了。暴力犯罪固多出於此,因貪圖物慾而犯罪即未並使用暴力的,恐怕還更多。

要想改革社會風氣,你我他,每人都有責任。譬如一些醫生收紅包才認真看病,這是「不良風氣」,但若是大家都不送紅包,風氣就無由而起。不過,世風澆薄與否,居領導地位的人士,責任重大。古人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這裏的君子與小人,並不是道德標準的區分,而是指在社會有領導地位和能力的人,以及一般平民。而在前者中,政治人物毫無疑問的更舉足輕重。

君子之德風

中華民國在台灣,勵精圖治,各級首長之辛勞與清廉,更是國人所共見,如果還有以「政風」促進「社會」的地方,那恐怕就在選舉風氣上。

這次監委選舉,賄選之嚴重,令人不忍重述。報章騰載,社會鬧傳,想想看,對民眾有多麼大的「示範作用」?如果連社會菁英份子的「君子」都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而且授受雙方都不以為恥,則「小人」還有什麼不能做呢?

台灣的選舉愈辦愈好,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不論是當選的或落選的都心服口服。如果再能淨化選風,那不僅是政治之福,也是社會之福、國家之福。

「君子之德風」,願台灣早日刮起這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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