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報紙登記我有話說

葉建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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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麗

198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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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報紙登記我有話說
 

本文出自 1987 / 2月號雜誌 第008期遠見雜誌

「遠見」雜誌在七十六年元月號以長達二十二頁的巨大篇幅,並置於主題,來討論國人所關心的「『報禁』開放」問題,「遠見」深具遠見,誠非虛語。忝為新聞工作者之一,透著無比的寬慰。

但詳細翻閱各名家之高論後,也如鯁骨在喉,不吐不快,乃興有話想說之念。

我要說的,首先是報禁的「禁」字,是不應存在的。我國現有三十一家報紙,是否「夠多了」,或有仁智之見,但不接受新報紙登記,應不為「禁」。事實上,報紙的變更登記,政府從未停辦過。世界上很多國家對報業管理,都採登記主義,英國即為一例,其屬地香港,報紙可隨時登記發行,但需繳納相當數量的保證金,以備報社一旦關門後用作遣散被雇用的員工,免得造成社會問題。我們也應解釋我國也是採行登記主義的,目前暫不接受新登記,不一定要用火辣辣的「禁」字,升高它的政治隱含,一如用「黨外」一詞之不當。

其次,有些論者認為政府不開放新報紙登記,是為了保護官報(指黨報及政府經營的報紙)。這話似是而非。事實上,官報並無實質的「保護」,除了原始的投資來自黨或政府,其長年的經營與發展,完全由經營者及其員工負其總責。相反的,也就因為其為「官」報,造成重重的設限,阻滯了它的發展。

官報的地位

最明顯的,就是報導的尺度。官報基於自制,常常對若干可「討好」讀者的新聞限制刊出,而其餘報紙則可肆無忌憚的採用,在新聞處理的基調上,即立於不平等的地位。讀者常以官報保守日之,嚴格來說,官報編採同仁所獲的新聞資訊一直很豐厚,只因受制於處理尺度,未予刊出而已。同時,不少讀者對官報的要求要來得嚴苛,報上刊出稍其爭議性的新聞,官報的編輯台上常有這樣的詰問:「為什麼你們官報也刊這樣的新聞?」或是「既是官報,就不應該刊這樣的新聞。」難免令人啼笑皆非。

這只是一樁。他如人事進用、物料購買、財務管理等,悉依「官」式程序辦理,鮮有不窒礙難行者。只舉發編採獎金一例,有遠見的報社負責人為一則獨家新聞,可發數萬或數十萬元獎金,官報則有於預算,財務部門根本通不過。

老實說,官報這些年來日趨式微,就病在它是「官」報;「保護」不足,「管束」踵至,任令民營報業一枝獨秀。如果能授予有若民營報同等的經營權力,官報的優越條件仍是可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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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報業經營,應有別於製售一般商品(有論者舉「麥當勞」登陸成功,及洋菸酒入境造成公賣制度之衝擊等,喻為報紙開放登記之必然性),報業絕非有如製售香皂,或是衛生紙,它是思想、文化的前衛,有其神聖的社會責任使然。

報紙是社會公器

說到報業,明理的人都知道它是「社會」公器,要注入「無私」、「無忽」的精神,守正不阿。如果視辦報是營利之途,那是很容易令人齒冷的。老實說,目前辦官報的人及從事官報工作者,多少還懷有這份胸懷,否則,在層層設限下,面對營業及讀者的雙重壓力,根本喘不過氣來。之所以還能堅守下丟,就因認定它是「公器」而不可輕侮這份應具的尊嚴。

說了這些,難免有為官報辯護之嫌,何況個人濫竽新聞界近三十年,就一直參與官報工作,但我仍覺得應將真相說出來。

至於「開放報紙登記」這一主題-私衷一直是贊成的,因為有更多的參與就有更多的發揮。但要注意一旦報紙開放登記,辦報的人一多,在有限的市場中,難免會有走火入魔的。到那時,「自然調節」固為一途,但造成文化、傳播的污染,就不若漢堡、洋菸酒入侵那般容易輕鬆滌清。

因此,個人認為,與其開放報紙登記,不如就現有報業作整體規畫,賦予公益使命,將之視作真正的社會「公器」,而不只是文化「商品」而已。不少人認為限制報紙登記剝奪了讀者「知的權利」,但不要忘了,讀者渴求「知的權利」的同時,更渴求「知的正確」,這就是辦報的人所不可或缺的責任。

(葉建麗為台灣新聞報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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