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社會的特徵
當所得與教育水準同步起飛,民意不僅抬頭,而且狂飆;識時務、明是非與辨利害的領導階層就會因勢利導,逐漸建立一個不僅經濟進步,而且政治開放的社會。
在台灣的二千萬中國人何其幸運,正就生活在這樣一個社會中。從權力結構來觀察,這個「新」社會的一個主要特徵就是:政府機構不再擁有像以往那麼多的權力,首長們不再擁有像以往那麼多的權威。一位官員甚至私下不平地表示:「公僕豈止難為,公僕就如過街之鼠。」
民意代表的質詢、輿論的監督、民意的要求,以及執政黨自身的求好應變,使政府部門不可能也不應當再「獨大」。
(二)二組調適難題
值得探討的是:當政府不再「獨大」時,留下的決策空間與活動空間是否有秩序地、圓滿地被接替,或者是無規章地被少數人掠奪?
在經濟發展初期,政府呈獨大狀態,絕大部分的活動保由政府直接參與。隨著民間企業蓬勃發展,政府部門就「有所不為」,政府與民間的關係,產生良性的變化。
以台灣目前的經濟活動而言,民間的比重已超過三分之二;在外銷方面,更全是民營企業產品的天下。台灣經濟的活力主要即來自這些民營企業。
台灣就處在這一階段中,可惜這一階段正出現了二組調適中的困難。
政府部門的角色雖已有所調整,有所節制,但是:
.行政機構的效率仍然偏低;
.現代社會的競賽規章仍然欠缺;
.公營事業的競爭力仍然薄弱;
因此,政府部門有時變成了進步的阻力,而非助力。
民營企業儘管羽毛漸豐,但是:
.正派經營仍然未見普遍;
.產業升級仍然未見實效;
.社會責任仍然未見發揮;
因此,民營企業的發展,普遍囿於小成,難以開創大格局。
(三)「三位一體」的時代來臨
以上討論在指出:當政府不再「獨大」,而政府部門的功能仍有欠缺,以營利為主的民間企業也有所偏之際,就要像西方社會一樣,應該全力提倡公益團體的重要性及它能擔當的角色。
社會愈進步,公益團體愈重要。
一九八九年的美國,高達九千八百萬的十八歲以上的人,每週花四小時參與宗教、教育、保健及社會福利的公益活動。公益活動變成促進社會進步與公平的一股主力。
可惜,一九九0年的台灣,主計處資料顯示:七二%的國民未曾參加公益性及文化性的社會活動。兩者相比,實在使人無法相信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高度大愛的民族。
因此,政府、企業、公益團體要相互配合,建立一個「三位一體」的現代社會。
根據歐美社會的經驗,政府部門最擅長的工作是:(1)推動政策,(2)貫徹法令,(3)推動社會公平,(4)防止歧視,(5)防止剝削,(6)促進社會團結。
民營企業最擅長的工作是:(1)參與經濟活動,(2)創業投資,(3)創造利潤,(4)促進自給自足。
公益團體最擅長的工作是:(1)參與社會性工作,(2)參與需要義工的工作,(3)參與利潤少的工作,(4)促進個人責任感,(5)促進社區進步,(6)促進為他人謀福利的工作。
政府、企業與公益團體應各在其領域內發揮所長。但在各種經濟與社會活動中,還有一大片共同區域,需要三者建立共識,相互合作。目前最好的例子,就是政府與民間共同來提倡環保意識、訂定環保政策,以及展開環保行動。
我們的看法是:當政府不再獨大時,政府部門應當要選擇性地做--做得少,但要做得好;要選擇性地管,但要管得嚴。
民營企業應當要賺錢、納稅,也應當要帶動一波又一波的創新、發展。
公益團體應當要取之於高所得、用之於低所得。以愛心來減少社會的冷漠,以關懷來彌補人間的不平。
(高希均所著「經濟學的世界」,所編「台灣經驗四十年」已由天下文化出版公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