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週,舊金山華埠華青幫的老大被作掉,我開始思索自己的前途,兄弟有的被打死、有的已入獄;我運氣好,來美國七年內沒出過一次大紕漏,但仍然感覺危機四伏。身為一個幫派「大哥」,我知道,爬得愈高,危險愈大;有幾個晚上,我必須有手槍相伴才能入睡。
隨著年紀增長,我開始瞭解取得真本事的重要性,但涉入幫派像是一條不歸路,我想脫離,重新來過,卻感覺太遲,沒有把握可以完全撇清。
逃不過放洋命運
來美國不是我的意願,而現在誤入歧途,我也搞不清,該怪自己,還是怪父母?
我十六歲時,在台中念明德中學,國中三年級參加聯考前,父親聽從在美國的叔叔意見,要我到美國讀書。
明德國中是台中最好的學校,我都是放牛班裡品性、功課差的學生。父親是大醫院院長,我是家中獨子、又是長孫,不能丟他的臉。孩了能送到美國讀書,在台灣是非常風光的事,我不能「敬酒不吃,吃罰酒」;因此儘管心裡不願意,也知道逃不過「放洋」的命運。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五日媽媽陪著我,一起搭飛機來加州,她把我寄放在聖荷西的叔叔家裡後,又搭飛機返台。
叔叔家很大、很舒服,我卻有如籠中鳥,每週媽媽從台灣打電話來噓寒問暖,嬸嬸總是用分機偷聽我們的談話,因此有什麼內心話,我一概不在電話中說。
在美國第一年的生活相當寂寞,我就讀的蒙特中學,連我在內,總共有五個中國學生,但我和他們不相往來。中午回家,我吃泡麵;三更半夜,一個人躲在後院中看月亮,對自己來美國做什麼很茫然。
寂寞加上心灰意冷,我可以到美國學校上課一整天,不開口說一句話,我不想說話,也不敢張口說英文。
我沒有任何朋友,很不快樂,很不開心。兩個月後,爸爸親自來美國,看到我憔悴的樣子很難過,想把我帶回台灣,可是我已成了「過河卒子」,往回走已經不可能,他叫我忍耐、忍耐,一定要熬過去。
半年後,父母差遣自台南家專畢業的大姐來美國照顧我。雖然她必須住在二叔家裡,不過兩個人總算也有伴。
來美國第二年,我轉學到私立的費斯塔中學,成為住校生。由於學校規定來自同一個國家的學生不能住一個房間,我和一個印尼學生同住,終於逼著自己說英文。
以牙還牙對付惡棍
在這個中學,我碰到過一些續了兩、三年的老大哥,他們喜歡欺負低年級生。我開始結交校外的台灣學生,他們來的時問比較長,瞭解應付惡棍的辦法,便是以牙還牙。有一個高大的韓國學生是出了名的惡棍。一天我們在校園看到老韓,朋友說要為我出點名聲,拿著棍子,劈哩叭啦把他打了一頓。
在美國,爸媽不在身邊,無人管束,朋友成為唯一的精神支柱,雖然開始時,我與某些朋友的想法不大相同,但久而久之,在兄弟道義下,我有義務「出任務」。由於違反校規多次,到了高二學期結束前,已經在學校開除黑名單上,但我卻一點都不在意,因為朋友支持我。
來美國第三年,叔叔家受不了我,我也不願意再留在他們家,因此和姐姐商量,一起搬到外面住。我們在聖荷西市租了一個公寓、頓時我感到完全被解放,完全自由了。
我被迫轉學到另一所公立高中,大部分時間翹課,整天打電動玩具、參加舞會找馬子。
我們一群有八人,一起出遊時,都這麼打扮;全身黑衣服、頭髮像刺蝠往外放射、指甲塗黑色、臉上擦粉底、眼角畫上十字架及蜘蛛。
我們全是十七、八歲的年輕人,父母都不在身邊,有人父母離婚、家庭破碎;雖然沒有家庭的溫暖,我們彼此都能認同,在一起很有歸屬感。
只要上了妝,跟大家一道出去,我便自信十足,膽了大起來。到不同的派對,只要看到誰不順眼,就上去教訓人;許多台灣來的未成年小女孩視我們為英雄。
一連串轟轟烈烈的事蹟後,我們這一幫的名氣開始建立起來,「八仔幫」在圈內很快成為金字招牌。
在我滿十八歲前,「八仔幫」曾出過一次事。
一天晚上,我們有六個人帶著BB槍,沿街對著好車射擊;每打破一個車窗,便在車內興奮地歡呼,很是過癮。
但沒想到當晚兩點多,在一家7-eleven連鎖店門口,我們卻被五、六輛警車攔住。
「不要動,把手放在頭後面。」條子把我們一個個壓在車上及地上搜身,然後全部押回警察局拘留所。
名列危險人物
第二天,姐姐以監護人身分到警察局簽字,將我們全保釋出來。
幾天後,我回到學校上課。在學校自助餐廳吃飯時,一群白人學生有男有女,一直瞪著我看,其中一名女生還用餅乾丟我。他們當中有一個是學校摔角隊隊長,仗勢欺人。我立刻想到黑書包內藏的凶器,包括雙節棍與一條鐵鍊,可以派上用場。
我走過去,告訴「摔角高手」,有種就下午放學出門單挑。放學後,我召喚校外朋友,到了打架地點,一湧而上,將他打得鼻青臉腫。
學校找來警察。警察斷定雙節棍與手槍是同級的凶器,我因嚴重違反校規,被迫停學四天。事後還被校長接見,被視為「危險人物」與「風雲人物」。
但我的想法是,對方欺人在先,你要是告到校方,包準不會有結果。這是別人的國家,要解決事情,最好私下想辦法。
四天不上學,我有許多時間思考。爸媽一年當中只來美國兩個禮拜,我覺得他們還是很關心我,希望我成材。
父親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他是我的榮耀、我的驕傲。但當我年紀小的時候,他一直不在我身旁,現在我來美國,需要指引時,又要自己瞎摸。他們怪我倔強、固執、鬧事,增加他們煩惱、負擔。父親從小沒打過我,我卻在「闖蕩江湖」中挨別人揍,我不知道還要怎樣才能讓他們感受到我的存在?
被學校停課後,我安分了一陣子。有一天,卻把姐姐給嚇壞了。她開始對我產生恐懼感。
那天我偷偷開了姐姐的車出門,回家時因為太累,一邊開車、一邊睡覺,結果撞到五輛停在路邊的車子。
我在附近打電話給姐姐,回到車禍現場昏過去了,兩個膝蓋全部撞成黑紫色,兩個月幾乎不能動彈。
爸爸媽媽知道消息後,在電話中狠狠地教訓、斥責我,警告我讀SAT,再鬼混,他們要切斷我的經濟來源。
我身上有傷,又沒人諒解,心想沒有他們養,還是有朋友,就決定離家出走,住到亞利桑那州朋友租的公寓裡。
半年後,父親和母親到亞利桑那州來找我。那時我面黃肌瘦,頭髮鬍子沒剃,兩眼凹陷,牛仔褲全是破洞。父親看到我時,流露出極度失望的眼神,他給我一巴掌,然後一股腦地把最醜惡的話全部吐出,他說已經不認識我,我不像是他的兒子了。
把我帶回加州後,媽媽要我繼續和姐姐住在一起。
回到加州,我發現過去的朋友中有兩個人入了獄。我雖然有點毛,但「結黨」是一種慣性,我又結交另一票朋友,比以前還要勇猛。我們以地頭蛇的身分,和入侵的竹聯幫鬥毆,附近的卡拉CK店,常因我們鬧事,一家一家地關門。和姐姐住不到半年,她忍無可忍的把我趕了出門。
我向媽媽求救,她是唯一對我還有一點信心的人。她決定在聖荷西給我安置一個家,條件是我必須好好讀書,不再鬧事。
僅管從小我拒絕聽任何人的話,媽媽還是常常在言行中表達對我的關愛。她每次來美國的時間雖短,但我三更半夜回來,她都守在客廳等我。
這是一九八九年發生的事,當時我邁入二十一歲,人生觀開始有了改變。我申請到社區學院讀商學院,想學會經營企業,可以在事業上助父親一臂之力。
與我同年的朋友威廉,在與警察追逐戰中,心臟中彈,但沒有馬上死。警察將他的雙手反銬,憤恨地對他說:「你要付出代價。」威廉沒有馬上送醫,在現場拖了很久,血一滴一滴往外流,直到斷氣為止。
威廉和我一樣是台灣小留學生,他的下場很慘。他出事後,我常端視自己手臂上入幫燒菸頭的痕跡與針孔,我感覺沒有未來,內心沒有平安,死神像是隨時在等待我。
(劉曉莉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