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禁的是與非

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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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萍

198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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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禁的是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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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87 / 1月號雜誌 第007期遠見雜誌

一場選舉,像是一夜風雨,打落了幾許花枝,也洗淨了葉片上的塵埃。有些問題更清明地顯露出來了,其中最引人矚目的,可能是報禁問題。

政府一向不承認有報禁這同事。中國新聞學會理事長楚崧秋礙難地說:「報禁一詞太刺耳,事實上也從無禁令,我們不如說是對報紙的限制。」

不管怎麼稱呼,人民不能自由創辦新報總是實情。「民主進步黨」領袖之一的康寧祥,在十二月初當選立法委員之後表示,今後三年他在立法院的主要工作之一,便是推動開放報禁。自立晚報總編輯顏文閂也相信,「民進黨」將來一定會要求開辦自己的報紙。「國民黨可以有中央日報和中華日報兩家機關報,反對黨為什麼不能辦報?」

當局要如何迎戰這紛至沓來的壓力呢?

有關出版法令

新聞局出版處日前援用的法令是國家總動員法第二十二條:「政府於必要時,得對報館、通訊社之設立,報紙通訊稿及其他印刷之記載,加以限制停止,或命其為一定之記載。」以及第二十三條:「政府於必要時得對人民之言論、出版、著作、通訊、集會、結社,加以限制。」

但是國家總動員法是民國三十一年,針對當時抗日戰爭的國家處境制定的,在主觀、客觀環境都已改變的今天是否還能適用,專研新聞法規的尤英夫律師頗表懷疑。

新聞局援用的另一項法令是行政院於民國四十年發佈的行政命令:「台灣省全省報紙、雜誌已達飽和點,為節約用紙起見,今後新聲請登記之報社雜誌通訊社,應從嚴限制登記。」

但是尤英夫指出,這項行政命令與出版法第九條有關新聞紙及雜誌之登記規定不符,「不無違反母法之嫌」。他表示,這項行政命令之所以能沿用至今,可能是由於從來沒有人就此事提出訴訟。假如有人聲請登記新報,遭主管當局根據這項命令批駁,他可以向行政法院控告主管官署違法,如遭敗訴確定,還可以請求大法官會議解釋:「我們對出版品的管理究竟應根據正式的法律,或是根據不須立法院通過的行政命令?」他提出質疑。

人民有知的權利

歷史學者張忠棟相信,將來總會有人出來抗爭。新聞學者徐佳士更進一步推論,抗爭不成,有心人可以辦七份週刊,每天輪流出刊,也和報紙一樣,你又奈他何?張忠棟指出:「禁不了,反而給人惡劣印象:小氣、一手遮天、企圖愚民,這對政府很不利。」

曾擔任國民黨中央文化工作會主任的楚崧秋解釋,當初政府對報紙施加種種限制,是基於節約用紙、節省外匯的考慮,完全沒有惡意。他承認在經濟發達、外匯過剩的今天,上述理由已經不存在,但他認為並不因此就必然應該擴充報紙篇幅或創立新的報紙。「創立新報必須有更正當的理由,經過更明確的法定程序。」他建議考慮用立法的方式,對發行人資格作明確規定。

關於這一點,徐佳士和聯合報社長劉昌平都不表贊同。徐佳士認為沒有限制的必要,劉昌平更指出,限制太多等於不開放。

至於「更正當的理由」,傳播學者陳世敏直率表示,人民有「知的權利」。張忠棟更具體地說,台灣處於變的局面,人心浮躁,每個人都想多瞭解一些事實的真相。開放報禁,讓人民有多種選擇,比較合乎民主政治的方向。

開放報禁自由競爭

言論代表執政黨的中央日報社長姚朋提出他的憂慮:解禁之後可能發生大報併吞小報、小報自相殘殺、各報惡性競爭、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並且增加了共產黨滲透、顛覆的危險。

政治學者胡佛持不同看法。他強調,我們爭取新聞舉言論自由,是為了一般民眾,不是為現有的報紙。如果在開放報禁之後自由競爭,有些報紙使不能生存,那表示它的內容、品質、管理不良,我們沒有理由保護它。如果有人要創辦新報,他當然要自己衡量成功的機會,我們又何必替他擔心?

胡佛相信新報未必不如舊報、小報也能成為大報。現有的兩大報水準距離國外的優秀報紙尚有相當差距,有見識、有理想的報人出面辦報,焉知不會成為第三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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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惡性競爭、誨淫誨盜的問題,胡佛認為我們的出版法和刑法已有明確罰則,只看當局有沒有執法的決心。至於共黨的滲透、顛覆,他認為不必過慮。白紙黑字印行,歷經千萬人之眼,果有不當意圖,豈能遁形於天地之間?

胡佛語重心長地說:「人心的安定要安定在自由民主的軌道上。」法律是政治遊戲最具體的規範,所以我們的當務之急是走上法治的正軌,實施平等的、公平的法治。

小腳放大須加小心

理論上雖然如此,曾經擔任教育部文化局長的新聞學者王洪鈞卻指出,今天我們的報業並不是在草萊初創的階段,報禁實行了三十多年,已經造成報紙的畸形現象。解禁猶如小腳放大,須倍加小心。處置不慎,很可能發生姚朋擔心的混亂情況,而言論與新聞自由並不能真正實現。

他主張由學者專家和相關人士組成委員會,研議報禁開放之前的籌備工作。劉昌平則認為無此必要,因為政府隨時可以徵詢各方意見。不過,他同意現在就應該開始策畫開放報禁的工作,也讓所有關心人士有一個緩衝、準備的時間。「戒嚴令解除、黨禁開放,都走沒有先期作業,才會弄得一片忙亂。報禁開放不能重蹈覆轍。」

有鑑於日前政論性雜誌的放放言無忌,姚朋擔心報禁開放之後,黨派

報紙林立,像部份政論雜誌一樣不負責任,會對我們的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楚崧秋也強調,報紙是社會的公器,一定要避免成為政爭的工具,否則不如不開放。

張忠棟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他舉去年十一月底桃園中正機場發生的滋擾事件為例,認為深受官方左右的各種傳播媒體「一面倒地渲染這次事件,結果反而在選舉中幫了倒忙」。這中間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走「有不同意見的人用小眾傳播(如錄影帶、傳單等)來代替報紙」。

永恆的父親

「既然禁之無效,不如開放競爭。」他相信如此可讓傳播媒體真正成為社會公器,不為任何政治力量壟斷,結果反而可以發揮效果,博得讀者的信任。

徐佳士預言,反對黨辦報,如果訴求的只是政治觀點的不同,而沒有其他的重要長處,在市場上恐怕難以競爭。再者,辦報不比辦雜誌,需要的財力和人力都很龐大,必須爭取較多頭者的認同。他舉英國的工黨報紙和共黨報紙為例,當它和一般人的觀點相去太遠的時候,它使難以立足,會自然消滅。

他半開玩笑地說,雜誌開禁多年,「禁忌、敏感的問題事實上大都已經談過,能夠搬的家族內幕也都已經搬出來了」,只要嚴格執行出版法,他相信開放報禁不會對社會造成多大損害。

姚朋反對讓讀者自然淘汰不良報紙,他形容那就像有毒的東西,吃下去才發現不對,已經對身體造成傷害了。

最近來台訪問的香港翻譯學會執行委員丁紹源不以為然。他指出,香港的知識份子幾乎都是左派報紙和右派報紙各訂一份,「比較容易瞭解事情真相」。他感慨在東方父權政治思想下,政府總愛替人民做決定,任「永恆的父親」角色。在香港彈丸之地,報紙總數超過六十家,有許多是隨起隨滅,有如台灣的雜誌業。

報紙猶如新聲音

從梁啟超創辦「新民叢報」以來,中國現代報業已經有八十五年的歷史。民國二十年代,張季鸞的「大公報」善盡報人言責,深受朝野重視,走報業的正規發展途徑,陳世敏惋惜這套模式沒有承繼下來。他相信若非報禁,今天我們可能已經培養出像美國「紐約時報」那樣立場超然而高水準的菁英報紙。果然如此,那不僅可對國內的建設進評言,也增添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光采。更重要的是,有值得信賴的優秀報紙,證明了這個國家的政治民主,國民的文化優越。

徐佳士形容新的報紙猶如新的聲音。在這個多元化的社會裏,是應該聽到各種不同的聲音。新的報紙出來,太相似的報紙就會減少,一般性的報紙也要改變,發揮各自的專長或特色。總之,力爭上游便能生存,不知進取必然落敗。

戒嚴法的解除表現出政府相當大的勇氣。徐佳士相信政府已經慢慢瞭解到,要完全禁絕不同的黨派和政治團體既然不可能,要完全禁絕不同的意見當然也是不可能的。與其讓它變成地下報紙、小道消息,不如讓它公開。「這條路既然是必須走的,還是早一點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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