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齡87的星雲大師,12歲即出家,1949年遷居來台,不斷講經說法,推廣「人間佛教」理念,在1967年創建佛光山。目前擔任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長,也是世界佛教徒友誼會榮譽會長。
各界認為,星雲大師的影響力不僅超越種族、黨派、年齡和性別,更是「人間佛教」在台灣、大陸和海外的開拓者,及兩岸和平交流的示範者。多年來他也致力文化、教育、慈善等事業,先後開辦普門中學、南華大學、佛光大學和美國西來大學。
致詞時,星雲大師與大家分享他的做人四大原則:以眾為我、以空為住、以給為樂、以勤為活,並當場贈送馬總統一筆字墨寶真跡「和平幸福」。以下是他當天的致詞內容精華:
星雲擔下這個終身成就獎,深感慚愧,我是一介僧侶,不一樣的地方,只是平時關心社會。談到自己本身,我做人有以下四大原則。
第一是「以眾為我」,我從來沒有想過個人的事情,或擁有哪些東西。我有房間嗎?我有桌子嗎?我有很多間廟嗎?我覺得這些都不是我個人的。我認為,「大眾」就是我,所以只做對大眾有益的事。第二個原則是「以空為住」,有人問我,星雲住哪裡?其實我就像太陽一樣,住在時空裡,我什麼都沒有,我無所住。對比於有人可能要住在某些地方,才能無憂無慮,我每個地方都能安心自在,所以隨時隨地都能安身立命。
第三點是「以給為樂」,我沒有喜歡接受別人的東西,如果我有想要接受的念頭,那麼我恐怕會一無所有。我認為,歡喜給人的概念比較重要,「給予」和「施捨」,比接受別人的東西還更有意義,也更有趣味。最後一點是「以勤為活」,也就是說,我以勤勞做為生活的準則,今年87歲的我,一生歲月都忙於工作,到現在已經工作長達65年。
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從早忙到晚,沒放過一天假。我想就是如此微薄的貢獻,讓總統和高教授願意給予我終身成就獎,實在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