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施啟揚九月二十六日在立法院肯定的說,此時此地不准組織新黨,可是無黨籍人士九月二十八日即宣佈組織「民主進步黨」,把黨內外的對立升高了起來。雖然此後雙方都很自制,執政黨要求黨外停留在籌備階段,而沒有立即取締;黨外也聲明不關閉與執政黨溝通的大門,暫時使情勢緩和下來。但是大家都看得出,除非「黨禁」開放,否則台灣政治的兩極化,總有一天會走到「極」端。
不僅此也,雖然依照大家在十月中旬的觀察,台灣不久可能解除戒嚴,政治性團體也可能趨向合法化,但是黨外的要求絕不可能就此滿足,一定會有一些新的政治主張提出來。甚至可能因為執政黨終於在解嚴、組黨上「讓步」的鼓勵,黨外的態度會更強,聲調會更高,那時執政黨會如何處理,是頗使大家關心的。
誰的主張得民心
綜觀黨內外長期以來的爭議,黨外爭取的是解嚴、組黨、公平選舉、保障人權,著重的是自由與民主;執政黨則認為國家處於非常時期,生存第一、秩序第一、發展第一,強調的是法治與安定。
這兩者之間本來並不衝突,可以並行不悖,但以此時此地的台灣來說,恐怕需要排個優先順序。於是黨內外都認為,他們的主張應該排在第一順位,因為他們的主張最符合民眾的需要,最得到民眾的支持。
那麼,究竟誰的主張最得民心?歷年選舉,黨外人士得票均未超過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當然是少數,執政黨得票在七成以上,當然足多數。但是支持黨外的選民難道就不希望安定?支持執政黨的選民難道就不嚮往自由?
民心傾向要有證據
老實說,民心傾向如何,黨內外恐怕都不清楚,大家都說自已和民眾站在一邊,誰也拿不出絕對可信的證據,「自由」、「安定」爭了半天,都不能使對力折服。如果能找出真正民意所在,照著民意做事,也許爭議容易解決,而朝野有共識,則國家建設較能按計畫、有秩序的進行。
依據先進國家的經驗,探測民意,有以下幾種方法:
第一、輿論反應-代表輿論的新聞界,把社會大眾不同的意見,透過傳播媒介充份報導出來,經過溝通、討論、綜合而形成輿論,雖然並不十分精確可靠,但大體能知民心趨向。以「紐約時報」來說,在每天的社論版上,有三分之一版是代表報館立場的社論,三分之二版是讀者投書,其中以與報館主張不同者為多;另外在社論版對頁有一整版,則為各種分析、評論的文章,反應民意,算是相當努力。在這樣的環境裏,輿論比較容易顯現。
台灣的新聞界,在民國三十八年國家大難之後,懷於傳播媒體在鼓動風潮上對社會可能發生的影響,作風趨向保守足可以理解的。而台灣報紙的篇幅長期限於三張,在刊登投書、討論問題以反應民意上,也是有心無力,或者事倍功半。
第二、國會問政-國會議員是民眾選出的代表,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他們在國會中發言、投票,都間接表現了選民的意願,在兩黨制的國家,這種徵象尤其明顯。雖然他們也會受壓力團體或個人利益的影響,但因為他們有一定任期,可被選舉更迭,所以大體上不敢太過背離民意。
中華民國國會三機構,一則因為執政黨幾乎囊括了所有的席次,不能表現政黨政治運作的特色,再則格於大陸陷共的事實,無法改選,議員在反應民意上,也就沒有那麼明白而充份。
歐美善用民意調查
第三、民意調查-民主國家施政,「民之所好者好之」,所以歐美民主先進國家,發展出一套調查民意的方法,舉凡國家大政方針、社會重要問題,以及對大選之預測等,往往利用調查以探測民意。由於選樣、問卷製作和統計分析等方式和步驟,都相當精確合理,因此調查的結論大能上與事實相去不遠。在這些民意調查機構中,美國的蓋洛普和哈里斯兩調查社更是聲譽卓著,從下表一九六○年到一九八○年他們對美國總統選舉事前所作的民意調查,和多次的投票相印證,可以看出他們的成績:
在台灣,民意調查尚在萌芽階段,既無專業機關,又少訓練有素的作業人員,而我們國民的性格,對重大問題-尤其政治問題-多不願公開表示立場,由於條件缺乏,此時此刻,若想利用調查來探求民意,事實上不太可能。
國情適合直接投票
第四、直接投票-有些國家,利用選民投票,行使創制、複決兩權,或將國家重大問題,訴諸選民自行決定。這種方式,一力面是普遍-公民人人可投票,一方面是直接-不假手他人而表達自己的意思,最能代表民意,自不待言。
這裏可舉一個例子:美國本是移民國家,而紐約州八方族裔雜處,尤能表現這一特色。但近年加州移民日增,而加州人似乎沒有紐約人包容和處理移民問題的胸襟和涵養,於是就產生了一個問題-語言戰爭。
原來墨西哥人、華人、韓人移民加州後,仍喜歡使用自己的語言,他們開的店,招牌上往往一個英文字都沒有,而學校裏必須安排雙語教育,法院裏雇用各種語言的翻譯人員,連選票都要印上各種不同的文字。有些美國人覺得,他們雖然移居美國,卻不願融入美國社會,十分不合理,
於是倡導「罷黜百語,獨尊英文」,要求把英文定為「官定語文」,其他族裔人士反示反對,爭議經年,支持者乃發動選民連署,成為提案,將於本年十一月投票,如果通過,即成為州的法律。
這項投票,並不是專為「官定語文」投票,而是十一月本來改選民選公職人員,只是把這個問題列上選票,由選民決定,並不增加經費的開支和選民的負擔。
革新與安定
中華民國在法理上代表整個中國,但目前有效控制的地區是台灣,居民約一千九百萬,以地理環境和人口來說,頗適合行使直接投票。似乎可以研究,能否在年底民意代表改選時,把戒嚴、組黨等等爭議事項,列上選票,讓選民直接表一不意見,到那時,不論是政黨的施政運作,還是黨外的制衡訴求,才算真正有了民意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直接投票,我們才能真正知道老百姓需要的是什麼,黨內黨外,息爭攜手,依據民意,替人民謀最大的福利。
直接投票,或者牽涉到若干法律問題,但只要應該做,值得做,是不難找到解決方法的。
民主政治,貴在制衡,在國民黨歷史性的長期執政下,黨外人士在台灣多年來的努力,已使我們的民主制度有了實質的進步,但黨內外至少在兩項重大原則觀念上,立場不同:
其一、國家建設目標的歧異-是維持憲法上的架構,以謀將來統一全中國,還是只謀台灣一時一地的鞏固與發展?
其二、政治改革步伐的歧異-是循序漸進,先求安定再求改革,還是大刀闊斧,以革新保障安定?
這些歧異造成政治上長期的擾攘,甚至街頭的激烈行動,對於黨內外雙方所追求的優先目標-革新與安定-恐怕都有妨害,這是很可惋惜的,對於國家當前的處境來說,也是很可憂慮的。
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
民國二十四年,胡適先生感於當時的黨爭,曾寫了一篇文章,刊於那年二月十五日的「大公報」,文章的最後說:「我們為國家民族的前途計,無論黨內黨外的人,都應該平心靜氣考慮一條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即是...「國內問題取決於政治而不取決於武力」的坦坦大路。黨內的人應該尊重孫中山先生的遺教,尊重黨內重要領袖的公開宣言,大家努力促進憲政的成功;黨外的人也應該明白中山先生手創的政黨是以民主憲政為最高理想的,大家都應該承認,眼前一切『帶民主色彩的制度』,都是實現民主憲政的歷史步驟,都是一種進步的努力,都值得我們誠意的贊助使它早日實現的。我們深信,只有這樣的一個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可以號召全國人民的感情與理智,使這個飄搖的國家、散漫的民族聯合起來,做一致向上的努力!」
這些話,今天獻之於「黨內或黨外的人」,仍然有參考價值,甚至,仍然有「時代意義」。
民國二十四年到現在,半個世紀已經過去了,而胡適先生也早已墓木已拱,我們現在還談黨內黨外,還沒有找到「一個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民主憲政的大道還遠在前頭,是環境影響了人,還是人製造了
環境,這是每一個關心國事的人都應該想一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