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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視總經理鍾湖濱:滿足知的權利是最高原則

曹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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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郁芬

1989-11-15

瀏覽數 15,350+

中視總經理鍾湖濱:滿足知的權利是最高原則
 

本文出自 1989 / 12月號雜誌 第042期遠見雜誌

問:為什麼在中視選舉新聞中,露面的候選人以執政黨占絕大多數?

答:你要說什麼是公平,全世界沒有一樣東西是公平的,這也可以說是一個政策。我常強調,我們在新聞裡沒有排他性。舉例來說,你說「遠見」好可以,但是你不能教大家都去買「遠見」,不要買其他的雜誌。

其他黨派的人不是不能在我們頻道上出現。前幾天朱高正罵王聰松,我們照樣播。比重取捨很難,像國民黨的國會議員有兩百多人,民進黨才二十幾人,比重該怎麼講呢?

問:曾有中視的新聞工作者講過,因為中視是黨營事業,黨的利益重於一切,是不是這樣?

答:作為一個新聞媒體,從來沒有人這樣說。

滿足人民知的權利是最高指導原則。報導公不公平,作為一個觀眾,自己的選擇太重要了。

問:執政黨在中視的股份占了近七成,而執政黨祕書長宋楚瑜曾經表示,執政黨不但要贏得選舉,也要贏得尊敬。中視在這方面是否可以發揮示範作用?

文工會沒有指示

答:做一個媒體,最重要的問題不是你的黨屬。股票僅僅代表營利的範圍,並不代表作業的範圍。新聞部人員作業時,應該是不受黨的影響,文工會不可能有政策性的指示。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舉例來說,雙十節當天,陳婉真和土城事件,三家電視台沒有報導。老實講,文工會根本不干預我們。我們不報導是因為那天新聞太多,擠不進去。

我覺得四十多年來,中華民國這麼富強康樂,為什麼不多報導一些正面喜慶的事情,而去搞那些作秀的東西。

假如那件事情已嚴重到危害老百姓知的權利,我們不報導是不對的。可是這種事,我認為不合理,所以我們不報導,跟黨和中央沒有一點關係。

問:你認為電視在今年的選舉中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答:我認為電視做候選人的競選工具,很多地方不恰當。選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候選人及其助選員不得利用媒體.做廣告,人團法第五十條也規定,候選人及助選員只能使用公營電視,不能用民營電視。

此外,我們社會文化條件不夠,一般的候選人跟選民還沒到這個水準。我們國會議員可以在議會裡罵三字經,脫衣服作秀,這些都是反教育。今天如果開放電視頻道給這些人,是不是也有反作用?

教民眾認識「選舉」

現在我們可以做的是利用媒體來教導老百姓選罷法是什麼,要怎樣去選,什麼樣的人對國家才好。在選舉過程中,我們可以報導當選或不當選的訊息。

問:中視記者周荃以候選人身分,要求返回主播台,你的看法如何?

答:應該可以。要以平常心來看待。周荃本身就是主播,不能說今天因為要選立委,就把她拿下來,這危害她的工作權。這沒什麼不公平的,她參選前就是主播,曝光率本來就比別人高。

周荃如果在新聞中推銷自己,這就不可以,不能拿媒體來造自己的知名度。我倒是反對一個很有影響力的記者去做電視廣告,去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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