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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習日短,出校學習日長

張作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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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錦

2011-01-01

瀏覽數 20,250+

在校學習日短,出校學習日長
 

本文出自 2011 / 1月號雜誌 抓對財金大勢

監察院長王建煊不久前到宜蘭大學演講時,批評大學生打工,賤賣黃金時間,實在「笨死了」。

這話引起若干勞工團體的不滿,他們認為王建煊漠視大學生面臨高學費、低薪酬的時代,把打工污名化,要求王建煊道歉。王建煊則回應,大學生前途大好,如不利用時間充實知識,實在可惜。他的那番話,也是本於愛護學生之心,絕無貶低、污蔑之意。

大學生應不應打工?理論上,學生唯一的「職責」,就是在學校裡,接受老師的指導,好好學習。但是有些學生,家庭經濟不寬裕,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不得不於課外打工,以賺取學費和生活費。除此之外,是不宜把學習時間花在打工上的。

在教育制度比較先進的國家,如美國,大學生可向聯邦政府申請貸款,於畢業工作後若干時間內償還。聽說台灣也有這樣貸款的辦法,唯不知條件與數額如何,是否還有更健全、再改進的空間?

王建煊這番「善意」能否為大家所接受,要依每個人的出身背景和生活經驗而定。以筆者個人來說,由於抗日和內戰,我的小學、初中和高中都是「零零碎碎」讀的,而且都沒有讀完。到了台灣,從軍中退役,再進大學,仍不能不打工以養活自己。

在校園中學習,事半功倍

像我這樣的人,就非常嚮往校園的生活。人的一生,雖然可以自勉「終身學習」,但無論如何,學校才是最好、最有效的學習地方,因為有師長的教導、同學的切磋、實驗室和圖書館等設施的方便,而且你可以專心用功、不受干擾。像我這種飽嚐失學痛楚的人,對有機會在學校讀書的青年,充滿了欣羨之情。每見有親友抱怨他們的子弟不願上學,每聽學校老師批評學生耽於逸樂、荒廢功課,就不覺感嘆,這些年輕人太不珍惜自己的大好年華了。

總之,我的意見是,除非不得已,學生不宜打工。至於說打工可增加社會經驗、體會真實人生,那種機會以後多的是,長達一輩子,而大學生在校只有短短四年。

個人曾在美國住過幾年,哈佛大學去過兩、三次,自然也參觀過它的圖書館,但沒注意牆上懸有什麼「標語口號」。最近在網上看到,哈佛圖書館有20條箴言,都很有意思,現選摘幾條如下:

遠見陪你智慧行,閱讀有禮送好箱

‧此刻打盹,你將做夢;此刻學習,你將圓夢。

‧你荒廢的今日,就是昨日殞身之人祈求的明日。

‧學習時的苦痛是暫時的,未學習到的痛苦是終生的。

‧學習這件事,不是缺乏時間,而是缺乏努力。

‧學習並不是人生的全部,既然你連人生的一部分——學習也無法征服,你還能做什麼呢?

‧今天不走,明天要跑。

如果大學生打工目的只在賺錢,「箴言」也有一條訓誡:

‧教育程度代表收入。

王建煊批評打工是賤賣人生黃金時間,「笨死了」。這話是善意還是惡意?應該不應該說?都可以批評討論,實在用不著好幾個團體聯合起來,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把事情弄得好像十分嚴重,其實只是小事。目前台灣社會,動輒把小事化大,形成對立,恐非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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