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落幕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戲份吃重的中國,長達兩週的會議期間,一直是全球鎂光燈的焦點。
中國的角色其實很矛盾。儘管還是屬於開發中國家,但在經濟實力上已與美國並列G2,在排碳量也和美國並列另類G2。
美國是全球歷年累積排碳量最高的國家,中國則是目前每年排碳量最高的國家。在哥本哈根會議期間,中國帶領開發中國家集團「G77」,在12月7日大會尚未開始前一天就進行磋商了。只是美國與歐洲也私下遊說非洲與許多小島國,其實中國才是最大排碳國,由中國主導G77,真的合適嗎?藉此挑戰中國的正當性。
因此當中國以開發中國家身分要求先進國家負起排碳歷史責任、並制定有法律約束力的新氣候協議時,同樣的指責也會回到中國身上。「身為最大排碳國,中國必須負起責任,」歐洲議會聲明稿中指出。
其實,中國已釋放出減碳目標,只是其他國家認為還不夠。哥本哈根會議前的11月26日,中國首次喊出減碳目標,其總理溫家寶宣布,到2020年之前,中國每單位GDP的CO2排放量將比2005年減少40%~45%。
各界對中國的減碳採「碳密度」(carbon intensity)而非「減碳總量」的計算方法多所議論。
《遠見》在氣候會議期間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中心」主任潘家華。他身兼該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以及中國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委員,曾代表中國多次參與聯合國IPCC(跨政府氣候變遷因應小組)的專家會議。哥本哈根會議也帶領十多個研究人員前往。
對於中國首次喊出的減碳目標,潘家華覺得其實很難達成,並認為這個「高標」是國際政治壓力使然。以下是專訪節錄:
要中國減排輿論壓力,太大!
中國之所以喊出這個減碳目標,最主要是有三個原因:
第一,眼看哥本哈根的會議步入死胡同,但中國又希望2007年在印尼峇里島制定的峇里島路線圖精神能夠實現。
第二,中國受到國際壓力,因為中國的年排碳量是世界最高的,人均排碳量又超過世界平均數,每年中國占全球新增氣體排放量40%以上,所以國際社會給中國壓力。
第三,減碳承諾是節能減排的環境保護趨勢,也能促進國內產業的節能減排意願。
但我看這三個原因中,國際政治層面的壓力是更大一些。
這目標是偏高的。從國際政治情勢看,峇里島路線圖沒有要求發展中國家有減排目標;第二,峇里島路線圖要求已開發國家負起減排責任,而如果開發中國家沒有資金和技術,可以不做;第三,沒有其他發展中國家提出減碳目標,中國當第一個,會有政治風險。
此外,現在中國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才45.7%,要成為成熟經濟體,是必須75%以上。以中國人口規模來說,如果增加1%的城市人口,就是1400萬人,這些人要住房、工作,都得高碳。
40%~45%減排目標,很難!
第三個偏高是,中國的節能減排實際上已經做到極致,2006~2009年的三年半時間,關掉5400萬瓩的小火電廠,這已經是占了10%的火力發電。
而且,中國的風電、太陽能都是超規模的建設,例如風電,2007年~2010年預定要裝1000萬瓩,但現在就已經裝了2300萬瓩。再說核電,預定2007年~2020年,總裝機要4000萬瓩,但現在新的規劃可能要到7000萬瓩。所以,已經做到極致,還要減,怎麼減?要達到40%~45%的減排承諾,很難!
在2020年前,單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減少40%~45%的數字,是研究單位給的,也經過氣候變化委員會討論過。我是國家氣候變化委員會的委員,也參加過內部的減排目標討論,當時我也給了一個建議,就是2020年之前中國的單位GDP碳排放減35%,但如果歐美先進國家給技術與資金援助,那可以減到40%以上,但我的版本最後沒有被採納。
現在喊出40%~45%,這數字,我覺得根本達不到,要在2020年之前,這很緊迫耶!即便是在「十一五計畫」中,一直到2010年(該計畫最後一年),要求每年下降20%,我也覺得達不到。因為2009年上半年才降10.1%,今年底如果可以12%~13%,已經了不起,16%~18%已經是極限。
沒經濟發展想做環保,免談!
對中國來說,「綠色經濟」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可能是絕對的。因為中國還在發展,所以只能用綠色生產,把單位能源的消耗降到最低,讓生產效益提到最高。第二個是制定綠色標準,例如汙水廢氣排放標準、電器的能效標準。第三是發展綠色技術。
我在一個月前提出「碳公平」「碳預算」的概念,也在這次會議中舉辦座談會推廣這概念。「碳公平」是假定每個人都有排碳的公平權利,然後制定全球的碳排放總量,再分配每人的人均碳排放。
我們在1900年~2050年的150年之間,設定人均的累積碳排放量是355公噸,這樣我們就能來比較剩下的額度,超額的去買,剩餘的就去賣。
所以「碳預算」會形成一種買賣關係、市場機制,這樣先進國家以資金、技術來購買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額度,就不是施捨,而是一種交易。
我希望可以讓先進國家接受這樣的概念,然後再形成國際的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