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無須虞 每人129萬淨資產
問:各界對於政府實際負債的計算方法都不同,立委根據審計部資料,統計至去年底,包含潛在負債高達19兆8772億元,到底政府的總負債是多少?
答:不要把適度的債務當作是罪惡,也不要將舉債視為畏途。企業都有舉債,適度舉債投資,事業版圖才會愈擴愈大,政府理財亦然。討論債務前,也應該一併看資產有多少、債務是如何運用。
如同月收入10萬元的雙薪家庭,夫妻購置市價700萬的房子,房貸500萬,年利率2%,目前分20年平均攤還本息,每月分期付款約2萬5000元,不能只看到500萬負債及10萬元收入,就認為他們要破產了、債留子孫了。
事實上,500萬負債相對尚有700萬資產,利用債務策略從事資本財投資,創造財富,這是一般人慣用的財務槓桿原理。如果照坊間對國債的看法,只看負債不看資產,也不管這個家庭有無還款付息能力,就批評這對夫妻不應該借錢置產,只能繼續租屋付房租,永遠得不到財產權,這樣對嗎?
政府理財也是一樣,雖然有負債,但不要忘了政府還有龐大資產。依行政院編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說明,政府部門96年底有29.7兆的淨資產(資產減負債),重估價值為31.1兆元,平均每位國人還有129萬的淨資產,資產遠大於負債,而且還幾乎沒有外債,台灣財政尚稱穩健。
以當前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及新加坡等為例,多以債務槓桿之操作,帶動經濟成長,具有「三高」現象,就是國民所得高、租稅負擔率高以及債務餘額(債務∕GDP)高,而台灣尚屬於三低階段(見頁200表)。台灣債務問題相較於所擁有的資產,還在可容忍的範圍。
截至9月30日止,中央政府實際負債為3兆9032億元,這是數十年累積而成,不是一夜間發生的。如果以政黨輪替的時間點來看,去年5月馬政府就任時,負債為3兆6644億元,截至9月底止,實際債務僅增加2388億元,不能將過去長期累積的債務全部歸咎於某一任的政府,任何人都承受不起這個樣子的指責。
未編列款項 分年度納入負債
問:政府並未將短期負債、非營業基金的自償性債務、部分潛在負債列入債務,與民間認知落差大。尤其是潛在負債不併入負債,是否與國際脫軌?
答:外界一再質疑的潛在負債問題,根據IMF定義,政府公共債務是以給付請求權成立及無條件債權成立的時間來認定。因此軍公教退休金潛在負債、勞農公保虧損填補等或有負債不納入債務統計。
例如軍公教退休金不可能一夜間全部給付,也是逐年退休、分批給付,時間可能長達20年~30年,勞農保虧損填補也不是立即要補齊,因為還未實際發生債務,這些都不計入負債。
潛藏負債是屬於潛在財務責任,重點是在檢討如何開源節流、合理調整費率、提升業務效能等,不應該將之與還本付息的政府債務混為一談。
問:另外,特別預算也引起很大爭議,年年編列,預算愈編愈多,讓外界有幫政府廣開舉債後門的疑慮?
答:特別預算部分,雖然依特別條例排除於年度舉債額度外,但只要發生真正舉債時,馬上會併入負債存量,並沒有所謂特別預算未被列入債務的疑惑。
馬政府遇上金融海嘯,發放了857億的消費券,為振興經濟也提了四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又碰到莫拉克風災,才會使得特別預算大幅增加,這些都是在特殊時期、社會共識下,採行與國際做法一致、不得不做的應變措施,而且都在法定債限內。
但必須注意的是,特別預算是依工程進度「分年度」執行,每年度僅約1500億至3000億之間,實際債務不會一夕驟增,不宜將以後三年至四年的執行數,全部視為本年度的舉債數。
我們已經開始從不同角度思考,以紓解財務問題。台灣民間銀行存款高達27兆,但放款只有20兆,如何創造商機讓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吸引外商投資,讓政府不僅不需要舉債,還可以創造財富,達到政府、業者及人民三贏局面。
最成功的案例就像台北101大樓,政府沒花一毛錢,透過民間參與,就可收取207億元的權利金,而且每年創造近10億的財務收入。
非無限舉債 國庫收入亦增加
問:不管是天災或金融海嘯衝擊被迫舉債,學者都擔心政府再繼續舉債下去,明、後年就編不出預算了?
答:政府一定會依法行事,絕對不可能違法編列預算。根據公債法規定,當年度舉債不能超過歲出的15%,中央政府舉債不能超過前三年GNP的40%,加計地方不能超過48%。這些年來,一直遵守公債法規定,截至9月30日止,中央實際債務比為30.9%,地方為4.37%,合計均在法定債限48%比率內。
問:舉債未必是壞事,但確實都用於資本投資嗎?將來都能變成資產嗎?
答:我們堅守「政府預算經常性收入必須超過經常性支出」的原則,而且負債多是從事資本財投資,具有遞延效益,子孫都可以享受到這些建設、投資。 外界常常只看到政府賣地,都沒有看到政府土地的增加,以97年度為例,雖然賣了98公頃土地,實際處分價值208億元,但同年度也價購、徵收及有償撥用等接管了20萬3370公頃的土地,價值遠超過賣出去的土地。
現在為有效運用資產,更規定500坪以上土地不准標售,「賣小留大,重點開發,長開短用,活化資產」。因此資產與負債是同時並存,也應該將兩者一起評估,才能見到全貌。
家庭、企業、政府都一樣,必須從事財務操作、轉換資產,以創造最大效益。如果上一代不舉債投資十大建設,台灣還停留在只有省道,沒有高速公路、飛機場的年代,如何節省運輸成本、提升產業競爭力,創造經濟奇蹟。
善用公資金 7年可有1兆效益
大家不妨想一想,政府到底要不要適當舉債,創造財富,以帶動經濟成長,來提高國民所得。
這幾年來,國民所得一直無法提升,跟資本性投資太少、動能不足有關。適度的債務操作,並同時衡量資產與負債,是促進經濟動能的觸媒。台灣是否也可以借鏡先進國家經驗,以適度財務槓桿操作原理,創造國家財富,是值得探討的議題,還有待社會達成共識。
問:即便政府舉債多數用於公共建設,但效益差、蚊子館滿天飛,難怪國民不放心政府繼續舉債?
答:現在政府要做的就是讓每分錢都花在刀口上,財政部會透過「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的審議原則,提高投資效益,並強調「資產活化」,以強化閒置資產的充分運用。
問:少子化問題已日益嚴重,人口結構產生變化,會減少稅收,如果再舉債下去,下一代將怎麼辦?
答:為改善政府財政狀況,確保財政健全,財政部已開始做很多事,原本預計2008年總預算要舉債970億元,但透過開源節流、提升財務效能的方式,結果到年底一毛錢都沒借。財政部並且已提出「中長程財政健全方案」10大策略改進方案,預期在2009至2016年,約有1兆元的財務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