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禍福難料
我們要記住,2008年美國人民的關鍵字是「Change」,日本社會的關鍵字是「變」,台灣依我的看法應當是「改」。面對2009年,台灣應當深化「改」與「變」。
歐巴馬在民主黨初選時提出的「相信改變」(Believing in Change),激發了美國選民的熱情;後又得到對手希拉蕊的支持,提出「團結就能改變」(United We Change)。人心思「變」的美國選民,選出了一位非白人做白宮主人。這真是消除人種歧視艱辛過程中最突出的改變。
「改變」不斷地在歷史的長河中發生;有些變好,有些變壞。
12月上旬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家屬被檢方起訴要求重刑,使我想起2004年2月,當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發表了他的新著《改變才有希望——非改不可、非變不可》。投票前夕的兩顆子彈(至今還是個謎)「改變」了選舉結果。也造成了四年後陳水扁與家人被起訴的下場。政治人物之得失與禍福實在難以在短期內看清楚。
(二)「決斷」決定領導
沿著歷史的隧道,百年老店消失了,風光一時的CEO解聘了,甚至帝國崩潰了,同盟瓦解了。樂觀地說,是那些飽經戰禍的歐洲領袖,他們推動了偉大的歐盟;是那些無拘無束的年輕一代,他們開創了新科技的矽谷;是那些勤奮的中小企業與無私的政府首長,在1960~1980年代共創了台灣經濟的奇蹟;他們在關鍵時刻,都做對了「改變」。
「好」的改變必須要來自「對」的決斷。被譽為美國領導學之父的班尼斯教授(Warren Benis)在《做對決斷》(Judgement)一書中,提出了很多精闢的論點,讓我歸納出八項,送贈給決策者。
(1)好的決斷是有一套完整程序:始於對優先次序的裁定,再輔以執行及調整。
(2)領導人必須在人、策略、危機處理三方面做決斷:選對人是關鍵。
(3)做出好決斷需要團隊配合執行:團隊優先,策略其次。
(4)決策的檢驗就是「成敗」;不能「手術成功,病人死亡」。
(5)領導人的決斷思惟不在突出自己,而在突出團隊;不在補救過去,而在開拓未來;不在細節,而在原則。
(6)決斷要貫徹,領導人要兼有品德與勇氣,才可為表率。
(7)領導者成功與否,取決於「決斷流程」的控管,不是「決策一刻」。
(8)擁有優秀決斷力的領導者,都是力求學習的人。
(三)「戒急用忍」的改變
如以12月中大三通的啟動為例,這是馬總統執政七個月以來所做的「對的決斷」,將會帶來兩岸——尤其台灣——「好的改變」,值得稱讚。
「遲來的正義」還是勝過沒有正義;遲來的直航在全球經濟衰退之際,則變成了刺激台灣經濟的一個重要動力。
自1990年代初起,我們這些讀經濟的,從各種經濟觀點分析:直航絕對是有利於兩岸經貿的發展。台灣選民終於覺醒,以選票「改變」了「戒急用忍」,帶來了「戒懼雙贏」的正確「決斷」。
(如果首長e-mail來:amylin@cwgv.com.tw,我將送贈《做對決斷》一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