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由之家」2008年全球新聞自由評比,近200個國家中,台灣排名第32,東亞第一,甚至超過日本。我們生活在台灣的人,自然感到光榮與驕傲。
台灣言論自由有今天的成就,至少有兩項主因,其一、政黨政治的成功運作;其二、媒體的宣揚與鞏固。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功能,早期是平面媒體開闢「讀者投書專版」,使民眾的意見有表達的管道;接著則是電子媒體廣設「談話節目」,請專家學者上電視,就特定問題闡述觀點,並由聽眾打電話參與討論,使社會輿論能有充分交換、切磋的機會,而得到比較為多數人認同的結論。台灣這些年來的民主發展,報紙的「投書」和電視的「談話」,功不可沒。尤其是後者,效果更為顯著。
常上電視「談話」的人,反應銳敏,口才便給,被稱為「名嘴」。這個詞似乎不盡禮貌,就像從政的人不宜叫他「政客」一樣。但是約定俗成,只好從眾。
日前台灣就發生了一樁「名嘴」爭取言論自由的事。
東吳大學聲言接到外界反映,指他們的教授上電視節目太頻繁,會影響教學。學校乃調查比較,發現有的專任教授,在144天內,上了103次談話節目。於是學校規定,今後教授每月最多只能上四次節目,超過此數,要先報經學校核准。
這項規定還未定案,立即就引起「名嘴」教授們反彈,認為學校監控教授在校外活動,且企圖箝制言論自由。反應激烈的教授,更在學校門口靜坐抗議。媒體把它做為重點新聞報導,大多站在教授一方,批評學校限制言論自由之不當。
台灣言論自由 得來不易
但這事真與言論自由有關嗎?若仔細想想,恐怕未必。
第一、只有政府有能力控制言論自由,所以言論自由是對抗政府公權力的。譬如,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政府如箝制言論,是違憲,民眾不僅可以反抗,甚至還可向法院控告政府。
但東吳大學是私立學校,它的決定不是國家的行為,不必受憲法約束。東吳大學循校內程序,規範教授行為準則,教授若認為不妥,也可在學校體制內尋求解決。最後的處置如仍不滿意,甚至可以辭職抗議。
第二、校方並未禁止教授上談話節目,只是希望每月不超過四次。在這四次裡,教授要說什麼,怎麼說,學校並不過問,不能說它控制了老師的言論自由。
第三、根據大家共同的理解,教授在學校的基本任務有三,一是教學,二是研究,三是社會服務。上電視討論與公眾有關的問題,應屬服務類,在三項任務中,優先順序排在最後。若服務影響了教學和研究,顯然就未能適當把握本末輕重。
在這次事件中,平面和電子媒體都有甚多報導,大家似乎多傾向批評和譴責東吳大學,詳細、客觀而又認真的分析與討論,並不多見。東吳大學迫於外界壓力,案子最後取銷。
台灣的言論自由得來不易,自應珍惜。但大家都能瞭解言論自由的真義,才能更合理、更有力量去維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