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民主化的進程上,一直是華人社會的標竿。儘管香港建立了更有效的法治,新加坡政府的清廉度則廣受肯定,但是,出於人民本身對人權法制的自覺而爭取到全面的言論自由、直接民權及兩黨政治體制的,卻只有台灣!這樣的成果,即使早在1980年代的黨外抗爭期,台灣也已是當時四人幫初垮的中國大陸知識界豔羨且引為典範的對象。台灣半個多世紀間最大的成就,不僅在經濟,更重要的是在政治上證明了中國人也有能力建立起民主的社會。
然而,1990年代以後的台灣,卻一步步倒退成民主的反面教材,變成官商勾結、族群撕裂、朝野惡鬥、司法公信力喪失、領袖人物言語失格、誠信無存的國度了。
更不堪的,是貴為「第一家庭」的成員,幾乎無一不是視公物如私產,小則動用公務資源服私人之務,大則賣官鬻爵、收受賄賂。如今甚至查出將堂堂國務機要費利用假發票報帳,買總統寶眷的鑽戒華服,而我們的律師總統猶鼓其如簧之舌,破綻百出地宣示那是為「掩護祕密外交」所不得不然,不僅視國家如私物,更是視民智如無物!
近年來,「台灣的民主」已經悄悄從被稱羨的對象,變成被外人輕蔑笑罵或同情的標的。在北京的一個熟朋友,20幾年前曾經很勇敢地說他希望蔣經國成為全中國的領袖,最近見面,說他如今只祈禱中國不要因民主化步上台灣的後塵!
這其實也等於說,如果台灣社會繼續在「民主」的路上做這種水準的演出,除了島上的百姓陪葬之外,一個巨大副作用是,「中華民族有能力建構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將成為破滅的神話!
民主很壞,但好過其他
我們因此真要感謝陳瑞仁檢察官,這位一向「挺綠」的司法人員,在眾人並不期望他能秉公查案的氣氛中,2006年11月3日,國務機要費起訴書出爐,當中抽絲剝繭,從嚴謹的查證中確認了陳總統夫婦涉及偽造文書及貪瀆。
這份石破天驚的起訴書,提供的不僅是一個高難度的司法辦案典範,更重要的是重建了大眾對司法的信心,證明台灣所走的民主,仍是一個值得喝采的方向!
「民主」,邱吉爾首相有妙語:是很壞的體制——只比人類嘗試過的所有其他制度好一些(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all those others that have been tried.)。
民主的「壞」,在它達不到一個明君睿智統治所能完成的效果。半調子民主還可能把前人基業拆毀,菲律賓和今天的台灣都是例子。但民主好過其餘,因為當人人參與監督,它不會像其他體制,走到人間地獄的慘境,也永遠有自我改進的空間。
陳瑞仁正在示範的,既是我們自我改進的機制運作,更是給所有華人世界的一個民主強心劑。陳瑞仁扳回台灣的顏面,台灣扳回華人對民主的信心。我們鼓掌,也更期待!
(作者為實踐大學講座教授;本專欄由洪蘭、黃達夫、黃碧端共同主持)